在一只碗里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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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美文]在一只碗里过一生

楼层直达
丨ぶ柒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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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我的家~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9-1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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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她还不懂爱情,青葱的岁月是在难忘的高中三年。她曾经暗恋的一个男孩,最后连表白的机会都没给她,他就在一场车祸中去了天国。她永远忘不了,他灿烂的笑脸,犹如午后的阳光,将眷念烙印在她的襟怀胸襟。他比她高一年级,由于共同的爱好,文学。在学校的文学社,俩个人可谓才情出众。他写的小说不仅在文学社揭晓,还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充满个性与诗意的大男孩,具有一大批粉丝团。她只是其中一个。她不喜欢张扬,属于深藏不露的那种。所以,三年了,彼此虽然经常在学校见面。谁也未提到爱情。也许,那时候她不懂爱情。只是,见不到他时,她会莫名的惆怅。尤其是夜晚,这种眷念刻骨铭心。身边尽管莺歌燕舞,他却冷傲清高,拒绝一切进攻者。那些女孩纷纷落荒而逃。唯有她一直和他不远不近的来往。有限的时光,却加深了一杯酒的浓度,一种相思的纯净。他们无言,正是无言才持续着深爱。直到他像一只蝴蝶陨落在那场猝不及防的寒流,她疯了般挤进小镇繁华的街头。那一刻,她清楚了这辈子她错过了最美的花开,还是在他离去后,他的班主任将他生前写给她的一封信,送到她手里。在展开信笺的那一瞬,她的泪倾城而下。那是一首写给她的诗,就是现在,无情的光阴将当年的故事尘封成一片死海。她依旧不肯把那首诗向大众敞开。她不肯是想在灵魂深处久久的守着那一个没有结果的期待。

  后来,她高考落榜,回到绵绵不绝的山脉。她抱定已经远逝的风景,不愿沾惹滚滚的尘埃。有多少次机会,她可以风风光光的去爱。她会刺绣,会做云彩一样锦绣的旗袍和衣裳。一台缝纫机是母亲结婚时,娘家的陪嫁品。却成了她的,一年里除下田插秧,锄草,打场,还有割玉米。其余的时间,就把自己埋在滴滴答答的缝纫机运转中。她静静地把那个梦缝在为乡里姑娘的嫁妆上。绣着胖娃娃的红兜肚,绣着鸳鸯戏水的香帕,桌垫席梦思床罩,她刺绣的物什成了乡里人的抢手货。媒婆踏破了门槛,她云淡风轻的摇摇头,不急,再等等。就这样很多和她同龄的女孩,都做了娃子他妈,只有她孑然一身。香嫂劝她,乡野的女子不早早把自己嫁了,就会成了老大难。香嫂与她的父母都清楚,她心里深埋的那轮蓝海。香嫂说,“再红的花也不会常开,再丰盛的宴席,也会散局。放下吧,妹子。”她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二十四岁那年,父母没经她同意,经由过程香嫂,把嫂子的远房侄子,大成子介绍给了她。她还是不想嫁,无奈,母亲哭着逼自己,只好去相了亲。大成子中等身材,很有精力。是个做服装买卖的。没什么感觉,只是该嫁了,不然亲人担心。

  说真的大成子没有吸引她的地方,那次在嫂子娘家见面,唯一给她暖和的是他趁没人的时候,笑嘻嘻的塞在她手心里的一把花生米。

  不久,他们牵手步入了婚姻殿堂。日子像门前小溪水,悄悄地朝前流走,大成子不做买卖了,在附近的一家石场打工。波澜不惊的生活,偶尔她还会想起他,那首诗她舍不得抛弃,始终放在身边,夜阑人静时,她会回味那种淡淡薄荷香的爱,大成子不傻,尽管他不说。但是,他已从她的闷闷不乐中,读到了她往昔不曾散去的色彩。他沉默着,由于他们共同的娃子。粗糙的日月终于将她的心磨砺成一块没有棱角的鹅卵石,娃子土地烟火男人,还有什么妩媚的景致放不得呢?一只碗里过乾坤,她渐渐知道最该珍惜的是眼前的有缘人。

  不算富裕的家境,大成子会让她到集口,给她和娃子买一身漂亮衣衫。他从外面淘漉到一枚橘子,带回来一层一层的掰开,塞到她嘴里。另一半留给熟睡的娃子。她问,你怎么不吃,他舔了舔嘴唇,我都吃过了。生日,她都忘了,他却在那一天,给她意想不到的惊喜。他是没有太多钱买来火红的玫瑰,却早早上班在大山里采撷一捧盛绽的杜鹃,推开风门,“老婆,生日快乐。”她正在灶前烧火,望着他憨憨的面颊,还有手里的杜鹃,泪湿眼眶。“难为你了,还记得我的生日……我真的想不到,你会记得我生日……,”“什么话,你是我的女人,我哪里会忘。只是委屈你了,我没钱买红红的玫瑰花给你……”

  她的生日是在夏季,他每次采花都市被山上的荆棘划破手指。问他,疼不疼,他吸拉着舌头,不疼,为老婆大人,我何乐不为。她记得晚上,他在被窝里呻吟,拧亮电灯,脱了裤子,才发现他的膝盖处在攀山崖时,不慎摔了下来,碰破了好几道口子,都血於了。她披衣下地,赶紧找来创可贴,嗔怪说:“你真傻,都多大岁数了,还讲究浪漫?”

  “不,老婆。是我不好,让你跟着我过这穷日子……。”一幕幕旧事此时,像风儿掀起她心湖的涟漪。这个男人不懂花前月下,没有给她富贵荣华,却不可否认给了她一副坚实的肩膀。她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胸膛,默默搀扶着走来的历经,没有大起大落的争争持吵,粗苞谷喂养的亲情,血浓于水,不是爱情又是什么?

  那一晚,她翻出他写的情诗,当着他的面,燃着了打火机,准备烧掉,他却一激灵拦住了她,“留下吧,其实,我知道你心里藏着的一个他。我不怪你也不恨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虽然你的隐私让我痛苦过……毕竟我食人间烟火,毕竟你上了我的花轿。可我爱你,所以才在乎。爱你,就想着你开心,还是别烧了,我只要你知道生命里,那个陪你一起慢慢变老的人是我,就足够了。”

  她突然地感觉幸运距离自己并不悠远,不过是疏忽了这个外在粗拉拉的男人,由于熟悉,所以未曾感知他心底的那一片柔情地带。一直坚守的那一年校园丁香花开,仅仅是蝴蝶划过心灵的那一秒钟的精彩。她的爱情却满满的盛载在那一只碗里,悲欢离合本就是生活的元素。

  第二天,他上班走了,她将那首诗还有曾经辉煌的昨天,烧成灰烬,只瞬间一切就化作一股蓝蓝的青烟,在她的世界默然散开。

  我们常常在寻觅的路上,充满了对缘分的种种抱怨。常常在具有了春暖花开,还在爱情的城外徘徊。花好月圆时,却不珍惜现在。其实,生活就是平平淡淡,一杯清茶,一碗苞谷,一张床,一间可以栖息的屋子。可我们的心灵不受约束,依旧想拥抱所谓的精彩。

  许多年来,我一直忽视了,爱人大成对我的这份情。他粗糙的外在下,裹着一颗懂她的暖怀。许多年来,他像一只候鸟。在春季的时候,就飞向了远方。留给她一个漫长的期待。知道他无尽的流落,只是让这个家走出低谷,迎来阳光的普照,他才选择了离开。

  尘世间什么是真情?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从一场场萎靡的梦中醉来。我清楚了爱人,唯有爱人会相伴我到永远。是的,我由此知道了,爱人每一晚,就着异乡的月色,拿起电话,递来的有限关怀。知道他在城市冷漠的风中,伫立的身影,镌刻着一个农民工的一座城市,以及和这座城市有关的故事。

  婚姻是人一生的必经之路,究竟合不合适,脚趾头知道。但是,何以用成功与失败来界定它?在想上一代人,媒妁之言,即使是捆绑在一起,不也是白头偕老了一辈子?比如父母,他们在饥荒年月,心靠得紧紧的,凝成了一股绳。为了撑起家的天空,彼此相扶相搀,也有过鸡毛蒜皮的争持,可温婉的母亲,依旧点燃一日三餐的烟火。这种坚持,令我触摸了一份幸运的永恒。那就是,幼硖火的地方,就有女人。风雨夜行人,他最想要的,便是一铺炕的温馨。

  不是女人在婚姻与选择面前,如何势利。也并非时代铸就了可恨的陈世美,社会必然的发展趋势,误导与教唆坏了多少良心?我们喜欢漠视身边的美好,冷却了早已熟视无睹的姻亲。由于熟悉,由于责任。我们感觉累,容易被围城外的风景吸引。在一个做律师的朋友口里得知,他接管的离婚案子,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不外有三,第一,一个钱字惹得祸端,是男人在外包养小三。另一个是俩个人都有了外遇,这样的分手相对而言,容易协调,好聚好散。在财产上也无大的分歧。最后一种是实在过不到一起了,感情破裂。只能分道扬镳。相对而言,最惨的要数第一种,闹得妻离子散不说,可恶可怜的小三弄得身败名裂,得不到任何好处,因不是法定的妻子。朋友说,每一幢离婚案的背后,最受伤的还是孩子。说到这里,他慨叹了声。这也许是社会前进的使然?或者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人伦的倒退。形形色色的离婚案,及婚外情棒打鸳鸯,拆散了多少天作之合?

  我们过尽千帆,慢慢会懂的,事实上,最爱你疼你的人,就在你眼前。爱人,在起起落落的情缘沉浮中。我坚信,我的心不会离你很远。我们在悠远的未来,一如既往的牵手,然后,陪着你,在岁月中静静老去,我们都应珍惜,上苍赐予的缘。

  于是,我已经从那些所谓的形式主义里走出。我不再计较我们是不是媒妁之言,不在恨不相逢未嫁时。茫茫的大山,已注定彼此的故事,只能像蓝蓝的天。空旷而无奈。我不需要玫瑰。由于你就是我的玫瑰,这么多年。我知道自己做的还不够,没有好好的爱你。我整天在文字的世界徜徉,少了对你的问候,每次来电话,我一直匆忙挂断。为了我心爱的文字梦,我几乎尘封了与外面的一切交往。直到有一天,你很长时间没有消息。抬起头,望着窗棂那轮皎洁的月亮。我的心凉如水,才发现没有你的日子。我其实很伶仃,虽然我们不曾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甚至,在未结婚前,连手也没拉过。

  乡村的厚土,在接纳了我们的一生后,一辆红色小轿车将我载走,在你铺着艳丽的红地毯地院落。我们牵手走上婚姻的圣殿,不是你不给我文定纱,而是我为了节流,没有穿婚纱。只在商场买了一套红西服呢装。花了淡淡的妆,在上车的一霎那,我看见爹转身落下的泪,我的心已然成霜。你在一旁伸出袖口,为我擦泪。一种莫名的感动,暖阳一样照耀着我。在你笨手笨脚把我抱上车时,我在想我的一辈子,就在你的怀里度过了,我们的一生就在一只碗里度过好吗?只要你愿意,我便无怨无悔。

  粗茶淡饭,一起看日头缓缓从东方升腾。荷锄,扶犁,裸露着脚丫子种地。累了,坐在蓝天下,草坪上,相互依偎着,说着对明朝的憧憬,说着乡村男女的床头话。说着一年四季的收成,说得更多的是我们的儿子。大青山的夜被掀翻了瓶的墨汁,慢慢黑下来时,听着虫鸣与季节风的吹拂。一铺老炕,我们相拥而眠。喜欢枕着你的臂弯,很暖和的进入梦乡。闻着你身上的烟草味,我感觉幸运简单而静谧,仿佛田埂的一潭水,在无尽的岁月中,涓涓而缠绵。

  熟悉了你在背后轻轻搂紧我的腰,对在灶前忙活的我说,“老婆,你辛劳了。”熟悉了你爱清洁,每次出门,衣服都熨烫的笔挺,一尘不染。熟悉你的胃,你愿在床上随意地翻看一本书,哼着五音不全的歌声,自我陶醉。由于熟悉,我逐渐的冷淡。冷淡是对生活的亵渎,你背井离乡,在城市打拼,生命如拉开的弓,箭在弦上。春夏秋冬,我们一个在这岸,一个在那岸,遥遥守望,何尝不是隔着一道银河。背负着生存的艰辛,爱人,我岂能遗忘,你饱受尘世的风雨,为我和儿子撑起家的天空。何尝不珍惜上苍赐予我的这一世情?

  很多年后,欣赏了尘缘的沉沉浮浮,风云变幻。爱人,在别人的爱情进行曲中,我突然想再穿一次婚纱,洁白像云朵的婚纱,在曼妙的音乐声里,你牵着我的手,在有牧师的教堂,我们再一次叩拜上帝,祈祷天长日久的青春与淡定的婚姻。荏苒的时光,留住我锦绣的容颜。我们喝交杯酒,在牧师的祝福中,互相对望,泪已成行。

  我这么强烈的期望,穿上婚纱做一次你的漂亮新娘,无非是我欠了你的一段情。那些已经的年月,我是你的女人。我爱文字爱儿子,把你这个大男人抛在脑后。以为你是男人,不需要纤细的关注。我粗枝大叶,毛病的觉着你会照顾好自己,不必太多的细节。很久了,我始终不清楚,你在生我的气。你说,“你把爱都给了你的文字你的孩子,我呢?我是什么?男人也是人。我也有软弱的时候,我也要被爱。老婆,你的肩膀也给我靠靠,咱们互相靠靠好不好?我无语凝烟。”原来爱人也是一个长不大的娃娃,或者,我真的该静心想一想。我们的婚姻,在经历了七年之痒,在一次次与离婚做了擦边球后。在快二十年的耳边厮磨中,我们没有输给这个快餐时代,闪电婚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宽容忍耐,彼此不敢轻易放弃。

  我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人。爱人,我不奢望你的大富大贵,我不要穿金戴银,不要高楼私家小车。我只想在岁月深处,两颗心贴得紧紧的,不管尘世如何沧海桑田,山崩离析。我们会用心灵取暖,度过漫长的隆冬。

  只想在夕阳沉寂的溜达中,放飞我们乡村情感的风筝。在人生的琴弦紧紧撰在我手里,拨弹一曲绝世的高山流水。我的文字坚定不移要为,乡村而歌,而深深的忧虑。我对爱人说一声,在我心底,你早沉淀为一清湖水。最彷徨的时候,我会掬一捧水,饮下。依着湖我常常为自己的心疗伤,在因岁月积累培育成的爱情之筝,在苍穹傲然云游时。爱人,三生石旁,我双手虔诚的祈求,来世,我还要做你的新娘。

  粗苞谷咸疙瘩,清风晓月喂养的爱情,最经得起日月的磨砺。我们的爱情不存在轰轰烈烈,却来得真实练达。在为生计举步维艰的苦涩光阴里,你我像乡村大地的庄稼,默默地伫立在风中。不管谁主沉浮,但必须做自己的主。爱人,不曾给我万千繁华,太多的时候,我一个人空枝独舞,可你别忘了,对我一生的承诺。你说,选择我,就要给我幸运。我们在猎猎的风中,相互许诺,在一只碗里过一辈子!

  那么,今夜,在十月成熟与收获的季节,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们两地生活,遥遥相望的艰辛背景下,让天上那轮明月,再一次见证我们散发着泥土芬芳的爱情好吗?爱人,满足我,让我再做一次新娘,要你亲自为我穿上,炫目的婚纱。牵着手,裸足奔跑在乡村的原野上,采撷五颜六色的菊花,为我编织花冠,戴在我头上。你说,悄悄地对我说,“青儿,你是我最美的新娘。”以此还我多少年未实现的梦。

  原谅我,爱人。也许,那时候,我还不懂爱,我不知道情为何物?现在,一川明月悬挂高空。你就回到我身边吧,陪着我沐浴那一缕苍狼的金风抽丰。然后,在朝来暮往中,一只碗里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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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6 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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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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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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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般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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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碗里来
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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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碗里来~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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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元老
配偶: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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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想到锅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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