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是第一个登陆NBA的华裔美国人。2011-2012赛季效力纽约尼克斯队时,他只打了35场比赛,但是有25场作为先发出场。那段时间他的神奇表现震惊了全世界的球迷,尼克斯队的战绩也有所好转,他制造了被称之为“林疯狂”的国际热潮,并且促进了球队比赛收视率的提高和商品的热卖。他的球衣销售量飙升到联盟第一。
“我并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但如果我接受所有代言合同,我在场下赚的会远多于场上,甚至多于我的下一份合同。”林书豪说。他后来签订的是一份3年2500万美元的合同,第三年年薪达到1490万美元。
林书豪作为内容合作伙伴加入了某家体育网站,这使得该网站的数字媒体平台用户增加了几乎40万。林书豪随之成为美国四大体育联盟中首位为一家公司生产内容产品并获得未公开发售股权的运动员。
林书豪在与耐克的合同结束后,很快与阿迪达斯签署了代言合同。这期间又拒绝了多家公司的赞助合同。
“我们拒绝了几乎所有的合同,因为我的目的是去打好篮球,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打球,”林书豪接受电话采访时说,“球场外的事情是很有趣的,但是它绝对是排在第二位的。”
林书豪说,他在YouTube上有一个频道,而做这个就是为了和球迷们交流。
“我们正在试图做的这个东西还没有商品化,”林书豪说。他还补充说到合作的体育网站将帮助提高产品质量。“我们的合作伙伴是真诚的。我们的大多数东西是纯粹为球迷创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