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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回复

[疑问求助]QQ出售区

楼层直达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0
QQ出售区
— 本帖被 西小夏 执行锁定操作(2014-10-31) —
我觉得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有QQ跟没QQ的活动有什么区别?


都是一样的能拿到活动QB或者是话费之类的


你能理性对待活动吗.


1,我没推广


2.会员猴子们都表示此类活动能拿到Q币或者是话费等等福利


是不人性化还是闹权限,?


别拿这说事? 能拿到东西不就是活动还要区分什么QQ类活动, 你特么是脑子有粑粑.原谅我看不惯.不服你来干我.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4-10-31 0
几次了, 人家都可以发, 丢到我这里尼玛就删帖.

别逼我.

网络装b犯
蓝婉

ZxID:6377777

等级: 准尉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4-10-31 0
它的底盘 他做主
引用



空间日志百分百拿话费教材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2楼(蓝婉) 的帖子
跟特么有病一样 又没推广又没发病毒,纠结这个玩意,是当版主事情少了没事做?
话我知

ZxID:266222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3楼(少年之戰丶) 的帖子
这个已经貌似禁止了


红桃Q说过了

不允许发任何活动链接

已经说明过了噢
请注意下你的言辞!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4楼(妳好美°) 的帖子
哦呵呵, 那以后不进那个板块了.OK?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4楼(妳好美°) 的帖子
这样的版规是版规?

呵呵 给我感觉完全就是无理取闹?

分享活动怎么了?

是病毒吗? 是推广吗? 有损谁的利益吗?

不是造福猴岛吗?

这是变相打击我们的积极性是不是?

那我不去了 OK? 逗
话我知

ZxID:266222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5楼(少年之戰丶) 的帖子


可以的



红桃Q已经说过了

不允许发这些活动网站丶教程等链接,不然发现就会删帖处理的!
话我知

ZxID:266222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6楼(少年之戰丶) 的帖子
但是版主已经说过了

不允许发


但是你还是发

所以他删了你的帖子有错吗?


假如我说了你不能在我家玩

你还是一味的来我家玩

然后我把你赶出了我家

难道有错吗?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8楼(妳好美°) 的帖子
你的意思是这是他家?

哦 我懂了 一言堂是不是?

有版主就有权限?

我不想骂人 别逼我.
话我知

ZxID:266222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9楼(少年之戰丶) 的帖子
他是那个板块的版主

他就有义务管理那个板块



既然都已经禁止了,你还是发这样的帖子 这不是公然违规吗?

难道删除有错吗?



际遇之神

惩罚

在论坛看美女撞坏电线杆,罚款DB3

心死怎么医

ZxID:22562436

等级: 大元帅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围观,发过一次不属于QQ的被删后我就再也不在交易区分享过这种东西了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11楼(可否冲破) 的帖子
你觉得这样矛盾不,

呵呵 完全打击会员发帖积极性,

还一脸正气跟我讲版规?

这尼玛规矩定的可真是尼玛艹蛋.

行了. 不发, 不去那板块了. 真心逗.

大不了禁言我这号 不玩猴岛了. 麻痹.

越看越烦.
夏潮Cake

ZxID:19166607

等级: 大元帅
我想不到的是被你伤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12楼(少年之戰丶) 的帖子
哎呀 何必纠结
每个版块的版规都不一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啦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13楼(你还好吗没死吧) 的帖子
这是变态版规,谢谢.你自己感受一下对猴岛发展有什么好处?

夏潮Cake

ZxID:19166607

等级: 大元帅
我想不到的是被你伤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14楼(少年之戰丶) 的帖子
你要这样想
如果一只青蛙你将它扔到冷水中
它或许还能存活
你若非要把他扔进热水中
结局你也知道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15楼(你还好吗没死吧) 的帖子
这跟青蛙没关系...

这版规完全对猴岛没好处,

当然督察不处理或者无视这个帖子也行,

无所谓.

我算是只是玩了几年的老猴子建议.

版规一日不改 我一日不进那撒比板块.
夏潮Cake

ZxID:19166607

等级: 大元帅
我想不到的是被你伤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16楼(少年之戰丶) 的帖子
我是将帖子比作青蛙
把热水比作交易区!

网络而已 何必较真
关了电脑 谁是谁非
所以不用在意
少年之戰丶

ZxID:2000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回 17楼(你还好吗没死吧) 的帖子
我是没在意.

有点不爽而已,

感觉就是G8网络装逼犯.
西小夏

ZxID:15629045

等级: 元老
配偶: 璃鱼浅析
一转眼2024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4-10-31 0
分享活动建议去QQ活动版块
生活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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