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状告耐克侵权 乔丹飞人标创意竟来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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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部落]摄影师状告耐克侵权 乔丹飞人标创意竟来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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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1-24 0
摄影师状告耐克侵权 乔丹飞人标创意竟来自他
[table=600,#ffffff,#fdeada,5][tr][td][align=left] [/align][align=center][img]http://i3.sinaimg.cn/ty/nba/2015-01-24/U12300P6T12D7495140F44DT20150124075004.jpg[/img][/align][align=center]
[size=2][color=#666666]摄影师为乔丹拍摄的原图[/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img]http://i0.sinaimg.cn/ty/nba/2015-01-24/U12300P6T12D7495140F45DT20150124075004.jpg[/img][/align][align=center]
[size=2][color=#666666]耐克拍摄的乔丹分腿扣篮图[/color][/size]

[/align][color=#333333]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月24日,ESPN报道,一位叫杰克布斯-雷恩米斯特的摄影师因为图片被侵权将耐克告上了法庭,他说自己正是乔丹飞人标志原型的拍摄者。[/color]
[color=#333333]  据雷恩米斯特透露,他于1984年夏天拍摄了乔丹分腿扣篮的照片,当时发在《生活》杂志的奥运专栏里。作为自由职业者,雷恩米斯特后来拿到了这张图的版权,耐克后来用了这张图两次,给了他150美元。[/color]
[color=#333333]  根据法院的起诉书,耐克后来用这张图的创意重新拍摄了一张乔丹的分腿扣篮图,然后再引申设计制作了乔丹品牌的飞人Logo。雷恩米斯特找上门之后,耐克又付了他两年的图片使用费,共计1.5万元。据起诉书统计,耐克用这个商标赚了大钱。被起诉后,耐克方面拒绝发表评论。[/color]
[color=#333333]  目前的疑问是,雷恩米斯特于去年12月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原图的版权,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开始维权?他本人以及律师都没有向媒体具体透露。[/color]
[color=#333333]  按照美国联邦法律,在被侵权的三年时间内,被侵权人都可以维权。不过2014年5月曾出过一个案例,最高法院最后判定,一旦侵权仍在继续,侵权有效期不受三年的期限限制。或许,这个新规让雷恩米斯特找到了维权的依据。[/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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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0 201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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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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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徒步硬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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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5-01-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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