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者: 給台獨囡仔 2007/07/30 12:28:17
‧標題:台獨不知道的一件事
樓下的台獨人士,請問你還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嗎?
如果你是我國的國民,應明白中華民國憲法如何規定,我國憲法把國家分成「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聽懂了嗎?這就是「大陸」兩個字的憲法位階。
什麼?你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因為是外來政權?
很好啊,民進黨與深綠人士,你們想要否定波茲坦宣言嗎?歡迎說清楚、講明白啊,民進黨阿婆們,你們知道這個宣言是什麼嗎?你知道二戰的希特勒、東條英機是發動二次大戰的戰犯嗎?你知道中華民國曾經擊敗他們,並成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嗎?你知道在你這囡仔還沒出生前,中華民國以兩千六百萬人的死亡犧牲、換取今日兩千三百萬人脫離日本統治,以六十萬軍民的顛沛流離,換取台灣免於文革苦難的自由。而你竟說中華民國無權來到台灣?
中國大陸的民主改革,台灣人民有權參加,也有義務參加,卻只有一種人不必。一言以蔽之:「反華的人,不配」。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我們自認對大陸人民有義務,也有權利,這種自覺在泛藍裡是普遍的,共產黨阻止不了我們,民進黨更加阻止不了。我們是忠誠的中華民國國民,願為保衛自由民主一戰,這是共黨恐懼我們,遠勝於恐懼台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