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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第11次部务会议,听取《“4·25”地震西藏公路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情况》和《西藏交通运输工作座谈会以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等汇报,审议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和《交通运输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送审稿)》等。
会议指出,“4·25”地震发生后,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组织做好抢通保通工作的基础上,研究编制灾后交通恢复重建规划,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4·25”地震西藏灾后公路恢复重建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依据灾后公路交通灾损评估报告,结合西藏地区落实国家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全面恢复受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着力提高灾区路网抗灾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继续做好西藏灾区公路抢通保通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加快与有关方面沟通,力争把交通恢复重建规划纳入国家重建规划中;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要求,深化研究中尼公路主通道问题;把灾后重建规划与“十三五”规划衔接好;将优化方案与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结合起来,为明年开好局打下良好基础。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藏交通运输工作座谈会以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十二五”期间,尤其是去年西藏交通运输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西藏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力度,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截至2014年年底,西藏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7.5万公里,较“十一五”末增加1.7万公里;“十二五”前四年,新增8个县通沥青(水泥)路,851个建制村通公路,114个乡镇、212个建制村通了硬化路。截至目前,“十二五”期间总计安排西藏车购税投资402亿元。
会议强调,加大支持和指导力度,继续加大投入,研究落实西藏交通“十三五”规划,确保西藏和全国一道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发展目标。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对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交通具有重要意义,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送审稿)》,听取了开展全国港口岸线资源普查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上海打捞局企业联合体中标韩国“岁月”号打捞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部领导,部总师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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