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保监会要求暂停P2P资金安全险并撤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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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保监会要求暂停P2P资金安全险并撤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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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3-16 0
传保监会要求暂停P2P资金安全险并撤销宣传
3月15日下午,某知名保险公司收到保监会的通知,要求其在下周三(3月23日)之前,清退所有P2P资金安全类保险,暂停该项业务,此外,还要求P2P平台须撤销所有类似宣传。

有P2P平台人士表示,已收到该通知,“很多平台现在都被保险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了”。不过,另一家与保险公司进行履约保证保险合作的P2P平台人士则表示:还没有听说。截至发稿,在保监会官网并未看到相关文件。上述传闻是否属实,尚有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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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早与P2P“结梁子”?

对此,有业内人士称,上述传闻不无可能。事实上,保监会与P2P的“梁子”很早以前就已经结下。

此前(2015年2月6日),保监会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的风险提示》。据了解2015年初,因出现一些不良销售人员借口保单“升级”,把消费者原有保单退保并用退保金购买所谓理财收益率更高的P2P产品,然后将资金转移,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理财风险的事件发生。故保监会发布了上述风险提示。

不久后(2015年4月1日),保监会发布了《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的通知。该通知称,发现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

对此,保监会在风险提示中指出,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推销所谓P2P或其他非保险理财产品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查验相关证件。”此外,保险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还应考虑自身需求,谨慎退保。

2016年初(1月30日),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针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重点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审慎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同时,严格审核投保人资质。

“可以看出来,保监会几次出手,力度越来越重。从简单的风险提示,到今年年初的重拳排查,尤其是今天曝出的要求‘清退所有P2P资金安全险,暂定停止此类项目’等消息,明显是步步紧逼的节奏。”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当前不少人谈P2P色变,“在业内,都很少有人真的特别了解这个行业,但保险公司这个站在门外的观望者,已经陆续在与P2P平台开展合作了。身为大家长,保监会在这个时候肯定不希望出现风险事件,因此在多次风险提示后,发大招,进行一刀切。”

如果保险公司与P2P暂停合作,对行业有啥影响?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与P2P平台合作的保险公司本来就不多,即便暂停合作,也无关痛痒,对网贷行业影响不大。

有数据显示,目前与保险企业有相关合作的P2P平台已有近百家。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目前许多P2P平台虽然公布与保险公司合作,但仍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且也没有听说有发生过理赔的情况。而特别是涉及到P2P网贷核心风险的履约保证保险,更是只有少数几家平台,而且往往也是针对具体项目。“增信,是最主要的合作模式。”

据了解,去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指导意见》出台后,掀起一股保险公司与P2P平台“联姻”的热潮。

而阳光保险、国寿财险、天安财险等,成为其中的典型代表。这些保险公司与P2P平台进行合作,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交易资金损失保险、信用保险(如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履约保证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因作为独立第三方,具有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凭借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保险公司一度被认为是“去担保化”浪潮中的“新宠”。然而,从目前保监会的态度看,恐怕被寄予厚望的“P2P+保险”模式,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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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聚享游[url=http://www.juxiangyou.com/]玩游戏赚钱[/url] 平台:[url]http://www.juxiangyou.co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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