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一个法院判决,要求德云社从北京广德楼戏园搬出,但直到今天,德云社仍在正常安排演出。因为拒不履行判决,今年7月31日德云社被列入最高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老赖”。
德云社与“老赖”之间,有着不小的反差,毕竟是一个文艺团体,毕竟还处在稳定的发展状态,怎么如此不珍惜羽毛?在传统价值观里,“老赖”形象非常差,而德云社在这条新闻曝出之后,又保持沉默,不作解释,令一些网友浮想联翩。
有网友猜测,德云社“后台很硬,上头有人”,这种猜测主观成分太大,可信度很低。也有的网友称,“四天不交房租,就会被房东打出门”,但德云社带上“老赖”帽子,未必是房租问题,用人房子交房租天经地义,德云社也不能例外。
就报道透露的信息看,由北京市宣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组建的北京宣房投资管理公司,在2000年12月获得了广德楼戏园的经营管理权,北京宣房投资管理公司又投资组建了宣房公司,对广德楼戏园进行实质性的经营管理。通俗一点说,宣房公司认为它是戏园的主人。
而一直使用戏园的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则称,“公司前身北京曲艺团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修缮并使用至今,宣房公司从未行使过房屋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也未签订公房租赁协议。”这也很容易理解,北京歌舞剧院也宣布它才对戏园拥有全部权利。
在宣房公司与北京歌舞剧院的这场经营管理权抢夺大战中,德云社是被硬扯进来的,这里存在两个可能:一是德云社把房租交给了歌舞剧院,而歌舞剧院没交房租给宣房公司,德云社觉得自己缴了房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使用;二是德云社与歌舞剧院之间有协议,未缴房租,歌舞剧院以没收到德云社的钱为名,也对宣房公司不理不睬。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宣房公司与歌舞剧院之间是笔糊涂账,牵扯到历史问题。但相关德云社的问题却很清晰,可以判断出来,与德云社建立合作关系的是歌舞剧院,而非宣房公司。在法院判决宣房公司赢得戏园的经营管理权之后,按道理讲,歌舞剧院应该是排在第一位的“老赖”,而陪绑成了“老赖”的德云社多少都有点儿冤。
因为戏园经营管理权的争夺,无关德云社的根本利益,所以德云社即便在法院判决之后仍然继续使用,有它的理由。德云社是否退出,更多取决于歌舞公司是否退出。所以,对于德云社成为“老赖”这件事不必有过多联想。虽然因为曹云金发布长文“揭批”郭德纲,让德云社陷入舆论漩涡,但一码归一码,德云社是不是“老赖”,还有待后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