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2009年3月15日)九点多遭遇了生平一大滑稽闹剧:骑着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微型电动车,在北桥往赤坎方向的路口,被一靓仔辅警拦住,并用惨白刺眼的手电筒往我脸上照了又照。诧异地询问为什么?被告知:超过60斤的电动车都要扣!只得乖乖地下车推到他指定的路边停住。当他向我要车钥匙,我让他开张手续单还给我;他不理不睬,继续阻拦过往的车辆。大路两边挤满了被扣车的车主和看热闹的人群,群情激愤地表达着不满:1.湛江已禁摩多年,没法购买摩托车上路;2.湛江的公交车还远远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3.不是所有的家庭都买得起汽车;经济也达不到整天坐的士的水平;……身边几个被扣车的女人带着哭腔诉说着:“我每天上班踩车要一个多小时,迟到了被扣50元。积蓄了很久才买下来的电动车,就被扣了!既然不能上公路的,为什么还让那么多的(电动车)专卖店合法经营?害死我啦!几个月工资不见不说,以后上班怎办?!”我那为民请命的使命感油然而生,于是打电话到湛江报社,请求派记者出来了解情况,为民喉舌说说我们的心理话!也让湛江的父母官有机会听听老百姓的呼声。
当《湛江晚报》敬爱的记者先生赶来拍照时,群众激动欢呼。可好景不长,十几个交警围住他,几乎要动粗……人矮体弱的我挤不进团团围困记者的人群,只能干焦急!
大型警车拉了一车又一车的电动车/助动车和不合法摩托车后,那靓仔辅警再次用手电筒横照我的眼,我提醒他要文明执法;紧跟着他围住我的几个交警中警号为211127的罗国锋同志,态度蛮横情绪激动地说:“你会叫记者来!就扣你的车!”我平静的:“可以啊,你写张扣车单给我就行啦!”他让我拿出发票,我如实告知他没带在身,已让我老公送过来。罗同志咬牙切齿的嚣叫着“你会玩嘢?我就让你玩到天亮!拉她到派出所去问话!我怀疑你的车是偷来的!”我反问他:“你凭什么可以随便怀疑我是賊呢?证据呢?”他气急败坏地:“你拿不出发票就是偷来的!在场所有的人都可以说是他的!我说这栋大楼是我的就是我的啊?”我再三申明已让家里人送发票过来了,并打开电话准备跟我老公通话,哪知他们几个粗暴地阻止我通话。我气急反问:“你们有逮捕令吗?罪犯都有说话的权利,凭什么不让我告诉家里人我的去向?万一你们是假警察把我灭了!我家里人都不清楚怎么办?”在几百号群众的声援下,他们才让我打完了电话,然后便被押上警车,带往中山派出所。
派出所那高个子的领导说让我送发票并录口供,录完口供再拘留8个小时!我笑问他:“领导,凭什么呢?”他说有法律依据,我让他把条款拿给我看,他居然说干吗要给你看?拘留你就拘留你!说你不懂法就是不懂法!
是啊,我一介草民,当然没有这些执法者这么“懂法”!但我弄不明白的是:既然是依法行事,为何那么惧怕记者的正常工作?既然是依法行事,那么多人不用提供发票就直接扣车,我却因为报请记者为民喉舌而被冠以贼名,且受此“殊荣”!这是哪款哪条法啊?!
录口供的湖南民警倒是和蔼可亲,叫我别唠叨太多,简单扼要地记录就行了。当老公拿着两份电动车发票前来营救我后,湖南民警亲切地提醒我别太冲,还是回家去吧。当我再次要求开扣车单给我时,被告知不是他们的部门的,明天到交警(?)队找吧。我自嘲道:“去年给偷了一部电动车,报警也找不回来;今天给交警拉走了,也不懂到哪找。不同的命运一样的结局!”
老公埋怨我太多事,车不要就算了,买一部小车就解决了!可我仅仅是想为民请命,没想投诉谁/得罪谁呀!就遭如此待遇?!
躲猫猫啊,躲猫猫,我差点成了第二个躲猫猫啊!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