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来我就一直想写日记。我整个青春期都在尝试,但却总是放弃。我十四岁左右时,在图书馆发现了乔奥顿的日记;我很欣赏他的日记,我梦想成为他那样非常坦率的人。出于对文学的兴趣,和对色情的好奇,我兴奋地跟随着乔去往城市的各个角落,那些我曾安然信步的地方,却成了他招蜂引蝶的花园。我暗自思忖:如果我自己打算写日记,也应该是这样,自在行文,毫无保留。但我发现我既写不了成人欲望(我面红心跳,难以落笔),也难以描述闺房乐事实在是我未经人事,脑中一片空白无奈我的日记渐渐沦落为平庸乏味的流水账,充斥着虚情假意,臆想浪漫,我很快就弃之如敝履了。后来我再次尝试写日记,这次我只写有关学校的事情,就像朱迪布鲁姆笔下的角色那样,仔细地还原操场事件和曲折友谊,但我从未能屏蔽脑海中任何一位潜在观众,这也毁了我的日记:写日记成了家庭作业般的负担。我总是想趋利避害,以防学校里的某人拾到我的日记,公之于众。不坦诚的日记写作这应是除了你之外再无旁人能闻的声音这一点太令我沮丧了。我发觉生活有太多奇淫巧技,而我最私密的想法却没有美丽的纹饰。或者反之亦然:有些人能够坦率、简单地表达他们的感受,而我却无法阻止自己矫饰之。
成年不久,我便读了很多弗吉尼亚 伍尔夫的日记,再次认为我真的大有写日记的必要。那时我对自己已经足够了解了,我知道,我完全受不了自己在日记中反反复复表达个人感受,而对待每日写作,我又实在是太自我,太懈怠了。因此,我试图照搬伍尔夫单行本《作家日记》的形式和风格,只在书页翩跹,充满书卷气的日子里落笔,或记下我写了什么,我读了什么,或记下我与其他作家的偶遇邂逅。这样的日记只写了正好一天。内容是我与杰夫尤金尼季斯度过的一个下午,却花费了十二页纸,半个晚上来写。算了吧!照这个速度,书写生命将比度过生命的时间还要长。我想部分问题在于必须用第一人称写作,直到最近,我才发现这是一种紧张费力的写作形式。除简短的散文式爆发外,我无法自如地以第一人称挥洒笔墨。我年少时,即是是页面上我的出现都让我心有不安那是自我意识我总是试图用我们来掩盖它。我注意到,一旦我到了美国,情况就开始发生变化,但紧接着就开始滚雪球般每况愈下;现在浏览网页,我所见的我比沃尔特惠特曼那时的还要多。但涉及日记报刊时,我仍然有些心理障碍。同样幼稚的问题困扰着我。这是给谁看的?这是什么声音?我在欺骗谁我自己吗?
我意识到我不想要任何有关我生活的记录。我的大脑几乎立刻就能把经过的一切都抹去,就像迪斯尼《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那状如簸箕笤帚的狗,沿着路前进时,扫过小路。我从不记得我在何时做过什么,也不记得我何时发生过这样那样的事,我喜欢这般无忧无虑,忘乎所以。我想,当我垂垂老矣,大脑功能殆尽,在没有记忆的迷障里,尽管我最亲近的人会被激怒,但他们出于意志力,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去改变,去适应那时的我,即是我可能无法亲历,但那时我的生活并不会与我现在的生活相去甚远。我想这是否与我写小说的方式冥冥之中有联系,比如,在我几年前住过的公寓里,那门垫,一如往常,以同样的经纬线,再次出现,但我却记不清我何时住在那里,我那时正和谁约会,甚至不知道那时我的父亲是否还在世。也许第一种非记忆系统无法保留日期或重大事件的系统允许另一种记忆系统运作,第一种系统的缺席为第二种系统腾出了空间,为它扫清了一条道路,它似乎像一只害羞的夜行动物一样在我的脑海中飞奔,拖回奇怪的东西,比如旧门垫,一只枯萎的牡丹,或者一种惹人喜爱的草莓贴纸,这种贴纸自1986年以来我就从未见过,但还是像草莓一样有香味。
谈及对生命的写作,这真实,坦诚,同日志般,毫无保留的事物,我知道,在我去见圣彼得或其他人之前,我唯一必须展示给我自己的是我的雅虎电邮帐户,这是我大约在1996年开设的,一直保留至今。至少在写作上,那儿(虽然我宁死也不愿意把它通读一遍)可能是对我生活最真实的描述。无论好坏,所有善良举动,肮脏谎言,家庭争吵,和书呆子般的友谊还有时尚网购形成了我,这就是我。就像大多数人一样(我应该想到的),我个人的一个噩梦就是任何人来我账户里徘徊,随意阅读,任意评判的一个写作创意。同时,若我死后,我的孩子们想要了解日常生活中的我,而非作为作家亦非或多或少体面之人的我,他们最好去账户里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