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朋友的事情,真人真事.希望还有良心的朋友帮忙宣传一下.!
我父张光明。生于1960年3月,是原洛阳市粮食局第四仓库的一名职工,因患脉管炎于2009年3月10日住进了洛阳市第一中医院。
在住院治疗20多天后,我父亲病情没有好转的迹象。主治医师仁青松诱导劝说我父亲在本院进行手术治疗。并且告诉病人和家属:这是一个小手术,但我自己做没有把握,要请河科大一附院的专家史洪涛来做。但你们要给专家拿3000元钱。
手术定于2009年4月2日下午14时30分进行。但在手术进行前,医院并没有对父亲的病情详细掌握,也未做全面的身体检查,甚至没有对家属下达医嘱,没有让病人家属或亲属签字。在手术进行前,对我父亲实施全身麻醉仍然没有要求家属签字。在索要了家属3000元人民币的红包(任青松称其为专家费)后,开始实施手术。
手术进行了3个小时,也就是17时30分左右,手术室走出一名医护人员,等在手术室外的我们向其询问病人情况,该医护人员称“手术很顺利,正在进行缝合,再过20分钟左右就可以出来了。” 可是刚过10分钟左右手术室又出来一名医生(事后我们才知道他就是专家史洪涛)说:“病人突然出现血压升高,手术无法进行,怎么处理?”然后让我来到手术室里的医生办公室,说:“现在病人血压突然升高,达到了250多,手术无法进行,你看怎么办?”我说:“你做为一名主治医师都不知道怎么办,我怎么知道”由此可见该医生对病人的病情是极为的不了解和极不负责任。
到18时15分左右,史洪涛医生又把我们家属叫入手术室,声称病人现在需要做CT检查。然后把我父亲推出手术室去一楼做CT,而此时,史洪涛背上自己的包仓促离开,任青松把3000元钱退给了我的母亲。在这期间的2个小时之内,病人家属多次询问病情,医院医生总是躲躲闪闪,不予回答。在我父亲病危期间,医院也未对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
20时30分左右,一名自称为白主任的医生告知我们,病人已经不行了。在抢救期间我进到CT机房看到父亲的输液瓶已经停止了输液,抢救的机器也都已经关闭,而医生竟然还在那里装模作样的在进行救治。
从2009年4月2日20时30分至今院方一直在推卸责任,并未说明死因。晚上10多才迟迟露面的李副院长,不但不给我们合理的解释,反而蛮横无理,百般狡辩,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家属多次向此人下跪,李副院长一直推诿扯皮。直到凌晨5点半左右,洛阳市第一中医院的史院长才出面。
4月3日早上7点左右,市卫生局和市政法委稳定办的两个人赶到了医院。在了解了事故的大概经过后,市卫生局和市政法委稳定办的两个人让我们和医院协商解决。此时,医院提出私下解决,说不是医院的责任,补偿我们1.6万元了事。
一个只有49岁的生命,因为一个小小的手术就瞬间消失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但医院坚持说,医院没有责任,如果不同意,就必须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在此期间,医院以各种借口来推脱责任,以医疗术语来搪塞我们,以推诿扯皮来拖延时间,最后,我们在没有时间商量和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只得同意对我父亲进行尸检。4月4日18时,我父亲被送到洛阳医专进行解剖。而尸检的结果,要等到30个工作日以后才能出来。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之地,却如此草菅人命, 令患者心寒!!!市卫生局还有政法委稳定办的人到场后仍然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只是对病人情况做一个初步的了解也没有给予一个态度,而且还帮着医院推卸责任,这就是人民的好公仆吗?还一味的吓唬家属:现在是敏感时期,不要有过激行为。请问,我父亲才49岁,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含冤九泉,作为失去亲人的我们,能用什么办法来表达对父亲的思念?又该如何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为了告慰我父亲的在天之灵,为了让更多的患者不再重复我父亲含冤而死的悲剧,我们恳求市卫生局和市政法委稳定办敢于主持正义,我们要求洛阳市第一中医院勇于承担责任,还逝者家属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答复,留天地间一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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