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续书中那么狗血的一边“出闺成大礼”、一边“焚稿断痴情”的话,宝玉与宝钗的婚姻应该在黛玉死后。
随着凤姐身体越来越差、以及罪行逐渐披露,衰败的贾府急需要一个能干的儿媳妇。而薛家的同步衰败,也让宝钗“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壮志化为泡影。在这个情况下,金玉联姻,就成为万般无奈中的最好选择。
在八十回中暗示过,宝玉赞成藕官的“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的观点,只把黛玉放在心里。如果要娶了别人,也许还得有所交代。而宝钗呢,亲眼目睹过宝黛的深情,至少在这一点上,她比其他一切女子都更能理解。
但是,除了感情生活,人们还要面对现实。贾府衰败的根本原因是经济的崩溃,抄家不过是加速了这个过程。而且抄家不是满门抄斩,除了几个罪行深重的,其他人还得活下去。
要活着,就得有钱。没钱不要紧,只要能挣钱。宝钗虽然聪明能干,管家可以,挣钱是不可能的。她势必、也只有督促宝玉去挣钱,就像前八十回屡次劝诫宝玉要读正经书、要扬名立身一样。
但是八十回中,他们只是朋友。朋友的话不中听,还可以“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枕边之人,却是怎么也躲不开的。
一个要劝,一个不听;一个不听还要劝,一个再劝也不听。夫妻的矛盾,势必越来越深。而这是三观的冲突, 不像其他矛盾可以化解。
到矛盾冲突得不能忍耐了,宝玉索性“撒手红尘”,一走了之。扔下个烂摊子,让聪明能干的宝钗自己去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