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郑州学习,跟朋友几个一起租了一个三室一厅
租了3个月,押金是2000
走的时候联系房东让他来验房,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让我们先走就行,随后他验房完之后就会给我们退押金
然后没办法,我们实在是要走,因为学习也确实结束了
我们就走了,12月30日我们就全部撤离了,从30号开始到4号
押金一直没退,一直说是没有验房,但是我刚才问他能不能退下押金
他就说房屋内设施损坏,阳台的门框上一条裂开了,还说次卧的一个柜子坏掉了
但是我们走之前记得明明就是好的呀,然后我就想估计是想克扣我们押金吧
我就说你想扣点吧,你看看扣多少,他说我这不是不给你们退押金
我得弄完清算,看看我损失多少,我在给你们退。
当时我们整理好房子,让他来验房,我们甲方乙方都在对吧,哪里有问题,当场说
但是房东一直不来,这下好了,他说有问题,我们说没有问题
一直压着我们的押金不给。。
有大哥懂法律吗?问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啊?我们还需要去跟房东面对面交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