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首都机场正式执行《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为了避免出现旅客因安检延误航班的现象,首都机场方面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旅客顺利出行。
每瓶化妆品容量、容器不得超过100毫升
一进航站楼的大厅,就能看到机场有关人员在不断的宣讲禁止携带液态物品的相关规定。
新规定对于旅客携带的少量旅行自用化妆品,是这样要求的:每种化妆品每样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乘客们对机场的案件措施都非常配合,但由于一些乘客不太了解规定的细则,只好现场了解情况。
乘客提问:香水这么一小瓶的也不行吗。
回答:香水是绝对不允许带的。
乘客提问:液体化妆品在50毫升100毫升以内可以带吗?
回答:50毫升可以带。眼镜水不属于化妆品,只能去办理托运。
机场航空保安业务部敖丽君回答提问:
生活中用的一些啫哩状的,一些泡沫状的,一些喷雾状的东西,包括我们女士用的唇彩、面霜,和咱们男士用的剃须泡沫、牙膏等等,全都算是液态物品。
另外,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可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