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21日起,宠物乐园发贴实行新规定,具体如下:
一、宠物乐园发贴(包括主题贴、回复)无DB收入。
二、每周只能发相同内容的交易贴一个,交易结束必须在标题注明“已结束”的字样,已结束的交易贴由版主进行锁定操作。一周内发相同内容交易贴超过一个的,作删贴扣分处理。
三、除长期置顶贴、版主开放的问题汇总和经验交流贴外,禁止回复发贴日期为1个月前的旧帖,否则直接删贴扣分处理。超出一月的旧贴由版主分批进行锁定操作。
四、宠物乐园物品交易分类已修改,取消“交易”分类,变更为“收购装备”、“出售装备”、“装备互换”,请发交易贴时注意分类。
由于分类的修改,以前的贴子会出现分类错误的情况,近期版主将会统一对1月21日前的贴子进行分类调整,会员如收到相关的短信通知,不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