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 念 馆 版 规 .... {。。2009.4.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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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直达
苏萌橙

ZxID:792500

等级: 元老
生活有进退,输什么都不输心情。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4-21 0
— 本帖被 苏静颜 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09-07-27) —

·纪念馆版规之进版必看·

1.纪念帖必须为三位以上的在线时间或者是发帖数,以及周年纪念。

如:111贴纪念,222小时纪念,一周年纪念。否则视为无效贴,一律立即删除(扣分)。

2.纪念帖必须有截图,截图包含从ID到最后登陆的完整信息。

否则视为无效贴,一律立即删除(扣分)。

3.请按评分标准分类。评分标准见“简易版规”和下面详细的“分类及评分标准”。

50分上限的纪念帖,以及多张纪念图没有合适上限分类的帖子,归类到其他上限。

“其他上限”类的纪念帖,请在主题上注明“上限分数”。

4.分类错误者,版主会给予提醒,请立即修改。

从发帖之时算起,48小时没有修改的不合格纪念帖,一律删除(扣分)。

版主不再做另外的解释说明删帖(扣分)的原因。

5.纪念帖限每天一贴,一贴最多三张纪念截图。违者随机锁定超出范围的帖子。

版主不再做另外的解释说明删帖(扣分)的原因。

6.重复发贴者,无论任何理由,一经发现,立即收回所得奖励,并扣除10威望。

7.非奖励纪念帖为特殊纪念帖,要求与猴岛相关,并且有100字心情,作为说明。

8.非猴岛内部活动的广告贴,扣除10威望并删除。

但是对于恶意发广告贴的ID管理层可以视情况给予禁言和强制禁言的处理。

9.如其他版希望在纪念馆做宣传活动,请PM纪念版主,督察,总版主加亮提前。

活动贴加亮一般为红色,提前的时间一般为72小时,或者根据活动的时间决定。

10.对版规有任何疑问,请PM纪念馆版主说明。对于合理建议,我们会做出适当的修改。

如公然对抗版规,则根据情况扣除1-50威望,收回所得奖励,并立即删除纪念帖。

11.进入本区,即视为已经阅读以上说明。请配合我们共建和谐论坛。谢谢。

 

 

·纪念馆版规之分类及评分标准·

1.50分上限(以5分为标准):111贴-444贴。111小时-222小时。(请选择其他上限)

2.150分上限(以15分为标准):555贴-999贴。333小时-555小时。

3.200分上限(以20分为标准):1111贴-5555贴。666小时-999小时。

4.400分上限(以40分为标准):6666贴-9999贴。1111小时-5555小时。

5.500分上限(以50分为标准):11111贴及以上。6666小时及以上。

6.周年庆评分标准(请选择喜庆周年纪念):

一周年纪念上限为1000分。二周年纪念上限为1500分。

三周年及三周年以上上限为2000分。

7.各位管理的周年庆,请PM督察和副岛主发红包。

相关说明见管理人员需知。违者扣50威望。

11.进入本区,即视为已经阅读以上说明。请配合我们共建和谐论坛。谢谢。

 

 

·纪念馆版规之管理人员须知·


1.管理人员的定义:热心会员。实习版主。版主。督察。副岛主。岛主。

2.分类错误的纪念帖,给予警告,路过的管理不得评分。超出上限的分数,由版主代为收回。管理层人员评分超出上限,一律先扣除10威望。

3.任何原因的重复发贴,一经发现,请各位收回其所得奖励,并扣除10威望,然后删除。

4.管理层人员发纪念帖(周年庆除外),可以自己发小红包(不允许代发),给回复发红包请不要超过单项标准。红包楼层限制为前20楼。 如:555贴纪念是以15分为标准,则小红包不能超过15分。

5.管理人员的周年庆,红包一律为30分,评分楼层限制为前50楼。但是请各位PM督察,以及总版来评分。把自己手中的评分,用在自己的版务处理上。

6.对于纪念馆本版的版主浅笑嫣然和锦寂,以优秀文章为评分理由的1-10分的评分,不算在评分上限内。

7.对版规有任何疑问,请PM浅笑嫣然。

8.进入本区,即视为已经阅读以上说明。请配合我们共建和谐论坛。谢谢。

[ 此帖被浅笑嫣然在2009-05-30 20:08重新编辑 ]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
DB+1

普会不能给予加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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