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湖人终于苦战过关,那边比卢普斯早就率领着掘金(真的,比卢普斯才是这支球队真正的领袖)以逸待劳恭候许久。前两天在网上看到ESPN为他做的一个专题,发觉这个漂泊的男人真的有很多故事好讲,于是尝试翻译过来和各位比卢普斯、篮球的爱好者一起分享。不过文章真的好长,我会尽快。无论昌西是否最终能够率领掘金杀入总决赛,我都会完成翻译,大家不要拍我。另外有翻译错误的地方希望大家指正(为了尽量让文章看上去好玩一点,我的翻译完全达不到“信达雅”的标准,望各位达人原谅)
Chauncey Billups已经赢得了一个NBA的头衔并且成为总决赛MVP,现在,他正帮助着丹佛掘金队进入最后的决赛。如果不告诉你,谁会想到他竟然是一个在十年里换了六只球队的家伙?
——Tom Friend
曾经一个桥段是这么说的,Chauncey Billups过去一百多个队友中的一个(我的娘哎,这个联盟才300多个球员),把他自己的鼻子紧紧贴在电视机屏幕前。丹佛人在危急关头叫了个暂停,而这昔日队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Chauncey号召所有的队员,用手指戳他们的胸口——先来听听George Karl对Chauncey的溢美吧,“昌西对整个球队的掌控已经超过了我超过了我超过了我”(布朗啊,把你今年最佳教练的奖杯让给昌西吧),倘若这句话里没有丝毫的嫉妒存在,那么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天生作为球队大脑生存的传奇。
Chauncey Billups的传奇实在太多了。一年前George Karl和Carmelo Anthony的行将成为下岗工人,不过在昌西大哥拆散了黄金双木仓顺便把丹佛人送往西部决赛的赛场后,我满怀敬意的猜测这家伙的前身是周星星《苏乞儿》里奉旨乞讨的金饭碗。而在这之前,没有哪个在NBA决赛出现的精英球员会像他那样被频繁的在球队之间踢来踢去,没有人会在6个不同的球队里度过5个赛季,没有人会为10个教练效力,没有人会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而度过第十二个NBA赛季。所幸现在,他的疤痕已愈合,而眼神比以往更睿智。
在2008年11月,比卢普斯与艾佛森互换东家之后。昌西用他自己的方式让掘金驶上了正轨
在一个充斥着像LeBron, Kobe,D-Wade那样华丽恐怖数据表现流球星的年代, Chauncey却依然是球员们竞相追逐的对象;他有着强健的体魄,处于职业发展中期,告诉别人怎样打球。然而现在,旅程在它开始的地方终止了,他依旧是球队的大脑,”MVP”的角斗场永远在他的指挥之下,这就是为什么他昔日Minnesota的队友,那个曾经被他叫作”UNC” 的朋友,希望他可以直接跳进电视屏幕里,跳进那场混战中……然后告诉掘金者们整个关于“Smooth”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