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XX,男,湖北省荆州人氏
乙 方:XX,女,湖北省襄樊人氏
见证人:XX
若甲乙方在2013年2月3号0:00彼此没有结婚,根据本协议两人必须完婚。完婚前提如下:
一、双方身体状况正常
二、双方无婚姻史
三、生活作风正常(不得涉及黄赌毒等等)
四、2013年2月3号以前的感情历史全部清零
五、协议在空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
六、不得因任何客观原因终止协议
七、在此期间,双方的生活互不干扰,均可正常恋爱
八、本约定条约截稿于2009.12.31号0:00,在此期间经双方及见证人的统一协商后方可修改,截稿后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改动!
备注:到2013.02.03.若事实情况未违背以上任何一条说明,本约定必须执行!
来个文字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