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北京青年报讯 北京市政府昨天对日前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做了进一步司法解释: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我国法律,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司法解释中强调,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三)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本市疫情
本市昨新增6例病例
本报讯 北京市昨天新增6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这是北京市第88-93例确诊病例。目前这些患者分别在地坛医院或佑安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疫病防控
我国拟下调甲流管理级别
本报讯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曾光昨天透露,今年7月份,我国拟对甲型H1N1流感实行降级管理,“但是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的防控策略有所放松。”他说。据了解,目前甲型H1N1流感在我国属于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我国甲流防控策略的调整并不意味着政策放宽了,也不是纠偏,”曾光强调,“而是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而进行的必然变化。”他认为,调整后一些环节将变得更加严格。曾光预计,给甲流定级的最终结果将会在7月中旬见分晓。
本市社会福利机构需每日两次查体温
本报讯 近日,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和救助管理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方案中指出,社会福利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每日定期早晚两次对相关人员测量体温,建立专门的隔离室,确保隔离室、救护车辆处于随时备用状态。要暂停组织机构内工作人员或服务对象外出考察、参观等大规模活动;在机构内举办大型庆祝、纪念、集会等活动的,需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