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本报讯(记者刘丰通讯员唐业继曹一平)万氏两兄弟每天1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肉鸡”(植入了木马的电脑),随后进行病毒攻击并实施敲诈,导致咸宁市多家网吧不能正常运行。记者昨日获悉,兄弟俩分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2009年初,万鹏向网友郭某买了了“网络僵尸”木马软件。2009年6月25日至7月7日间,万鹏又向网友侯成岗以每天100元的价格购买“肉鸡”,花费了1290元。侯成岗明知万鹏购买“肉鸡”用于网络攻击,还是为万鹏提供大量“肉鸡”。随后,万鹏的兄弟万力和毛某先后到咸宁市咸安、温泉城区的多家网吧上网,通过QQ聊天获取网吧IP地址。万鹏再控制“肉鸡”后对这些网吧进访问攻击,发送大量垃圾数据包,致使4家网吧的网络流量堵塞瘫痪,造成损失2万多元。万鹏、万力兄弟俩又打电话向多家网吧索要钱财,得手2000元。
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万鹏、万力、侯成岗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干扰,造成多家网吧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侯获刑7个月)。
(本文来源:武汉晚报)[/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