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ize=3] 吗啡是鸦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含量约10-15%),1806年法国化学家F·泽尔蒂纳首次从鸦片中分离出来。他用分离得到的白色粉末在狗和自己身上进行实验,结果狗吃下去后很快昏昏睡去,用强刺激法也无法使其兴奋苏醒;他本人吞下这些粉末后也长眠不醒。据此他用希腊神话中的睡眠之神吗啡斯(Morpheus)的名字将这些物质命名为“吗啡”。
需慎用。 2.婴儿及哺乳妇女忌用,临产妇女禁用(因可经乳腺排出及分布至胎盘,可抑制新生儿及婴儿呼吸)。 3.可引起眩晕、呕吐及便秘等不良反应。 4.慢性阻塞性肺疾患、支气管哮喘、肺原性心脏病禁用;急性左心衰竭晚期并出现呼吸衰竭时忌用。 5.颅内高压、颅脑损伤等病人禁用。 6.肝功能减退者忌用。 7.胆绞痛、肾绞痛需与阿托品合用,单用本品反而加剧疼痛。 8.在疼痛原因未明确前,忌用本品,以防掩盖症状,贻误诊治。 9.对呼吸抑制的程度与使用吗啡的剂量并行,过大剂量可致急性吗啡中毒病人出现昏睡、呼吸减慢、瞳孔缩小针尖样,进而可致呼吸麻痹而死[/size][/b]
[b][size=3] 医疗用途: 局部麻醉药, 血管收缩剂
作用时间: 1-2 小时
可能作用: 提高警觉, 激动, 欣快, 心率加快, 失眠, 食欲减退。
用法: 口服, 注射, 吸烟, 鼻吸。
过量效应: 冲动, 体温升高, 产生幻觉, 痉挛,可能致死, 可能突发心脏病。
戒断症状: 淡漠, 长时间的睡眠, 易怒, 抑郁, 对方向的知觉丧失,产生自杀的念头,鼻中隔受损, 鼻涕横流。
可卡因,其化学名称为苯甲基芽子碱,是最强的天然中枢兴奋剂。可卡因一般呈白色晶体状,无臭,味苦而麻。毒贩出售呈块状的可卡因,称“滚石”。吸毒者则把可卡因称作“自由垒”或“快乐客”。[/siz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