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战术点杀与防点杀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综合游戏交流主流战术点杀与防点杀
发帖 回复
正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2个回复

主流战术点杀与防点杀

楼层直达
我是小米我骄傲

ZxID:10644083

等级: 元老
     用一场烟火 凌迟我的宿命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6-21 0
如今在各PK中DT与HS渐渐成必出门派,不管是姑苏这样的双封队,还是德阳这样的三攻击把暴力队,甚至朱紫三封队伍! 点杀成了现在主流的战术,从开场,到中期!一个队伍,一次点杀成否很大的影响了一场比赛的结果! 死亡宝宝流行的年代,我们该如何去取决点杀与防点杀!

  点杀篇

  首先,我们要了解到点杀需要的条件及抓住最有利的时间!

  点杀所最具备条件:

  1、速度,速度影响了点杀的主导进攻 2、大可能的保证攻击点能出手! 3、特技、晶清、水清等、 4、宝宝、点杀封、辅助时法宝宝成为很大关键! 5、法宝.翻天印,落雨金钱等!

  第一种:攻击手 A 基本主导为DT,因为DT的走向多样,每个DT要对自己十分了解,对于一些门派,取决破血还是弱点还是扫,自己要十分的把握好! 可提前拉干将! B 法系,在魔天宫盛行下,基本MW与LG要是速度慢于对面魔天宫在点杀上一定要慎重! MW在点杀天宫时尽量选择秒! 单的MISS几率还是挺高的!

  第二种:辅助手 A 基本辅助手现在为HS! HS在点杀时候,例如本方无一速.可能被封印下.以个人经验去判断水清或晶清! 如本方一速,能保证出手下,可采用拉金刚或法连,如状态都在,可使用翻天印,无魂等! B 地府的法宝摄魂与小死亡的点杀,配合起来也是很恐怖的!

  第三种:封系 A 基本看到三暴力队伍还是双封队伍,都会携带FC!因为FC的封可以降很大的人物属性! 点杀封系,辅助系时,使用失心配合法宝宝的威力是不可盖的! B 就是PS了,不过现在PS比较落寞,PS的禁疗在点杀时候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的!

  第四种:宝宝 A 点杀上死亡宝宝是不可免的!如果在点杀成功后,再守尸点杀话,死亡宝宝打伤是很好的选择!一般法系可以给自己配置一个比自己快些的中速死亡宝宝,在打伤下,配合自己单烧! B 攻宝宝,如今抢速度的年代,攻宝宝的速度也成了很大的关键! 600速的攻宝宝还有2100的伤害已经不足奇怪! 攻宝宝在点杀防御较差的门派下,起了很大的重要! 另外就是大力,多为后期清宠用,因为本身不能携带高隐,抗性也不好 C 法宝宝,点杀封,辅的关键手,法宝宝的输出是不可忽视的,可以给对手造成很大影响!

  第五种:法宝 A 如一回点杀失败,如有速度优势2回可以使用落雨金钱,不要小看那500多点的输出,有时候就是差那么点! 朱紫的比赛已经告诉我们了,如今封系落雨金钱是必修法宝! B 翻天印,给对手使用后可以不出现被动法宝! 基本是防止金甲与法甲的出现!

  点杀的取决机会:

  基本每场比赛,点杀主导被攻击点为,封系为DT! 理由:封系速度快,TJ的释放与抗性较低! DT.DT尸战能力差,一个队伍的主导进攻点!

  1、如本方无一速情况下,要想办法点掉对面的一速! 理由,一个队伍的一速影响了一个队伍的主导进攻与防守! 一速可以尽所的放出罗汉等大TJ!可以选择用笑里控制,可以先出手封印!

  在对方(封系)场面无千速宝宝,无罗汉情况下! 三暴力队可以使用弱点(STL)+扫(弱点)+单秒(法连) 与法宝宝点杀!因为一个封系他有了快了的速度,那么他的抗性就在降低!

  2、点杀DT,因为DT的尸战能力差,点杀DT,可以对对方耗药上造成很大的影响! 基本以DT破血.扫加法系单秒为主!

  3、点杀法系,选择点杀法系下,一般有原因判断放下在法系上(如早期黄姚).一般开篇点杀法系会比较多!因为法系会带些一个队伍的重要小TJ!如流云,放下,光辉等! 点杀法系上,在对手无中速宝宝(400-500)下,可以选择点杀法系,使用高速度GBB控尸,或STL飞机与DT弱点! 可以对对方造成很大的耗药!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5
DB+5

原创内容

╭输不起的情

ZxID:12381583

等级: 元帅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6-22 0
  刷刀
寒山子问拾得曰: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厌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对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煙雨メ夕阳

ZxID:10769267

等级: 元老
配偶: 蘇末。
◆◇再见好么?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6-22 0
谢谢分享,!~
卿生我未生,我生卿已老。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卿好。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