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里的甲乙双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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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笑话]食堂里的甲乙双方合同

楼层直达
黑紫荆

ZxID:11788033

等级: 少校
配偶: 白紫荆
每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几天不想上班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6-24 0

  甲方:某高校全体学生 
   
  乙方: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本协议本着双方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学校厨师的水平)。 
   
  乙方(即食堂)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油炸糕、馅饼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 
  第二条:包子馅里出现蟑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条:肉菜里肉的含量必须超过百分之五,米饭里砂子的含量必须低于百分之十。 
  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应标明名称,或至少能让十名以上同学分清其中的物质成份。 
  第五条:馒头和花卷必须是完整的,不能有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啮齿类动物的牙印。 
  第六条: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必须当着至少五名以上同学的面亲自品尝,如在嘴里停留时间超过10秒钟,才能供学生食用。 
   
  甲方(即学生)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厨师的名字,在旁边悬挂蟑螂的尸体,并召开追悼会。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 
  第三条:因饭菜引起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以影响别人的食欲。 
  第四条:不得要求漂亮女生一次拿十个以上的饭盒到窗口打饭。 
  第五条:女同学吃包子吃到已经法定死亡的蟑螂时,尖叫的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不得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牌失利的惩罚赌注。 
  第七条:当天饭菜有“鸡爪子”的时候,不准集体把“鸡爪子”中指竖起来,插在饭盆里向厨师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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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赞同

做好自己该做的本职工作
溪空鹿隐林

ZxID:12131846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6-24 0
路过路过。
你从不在意失去

ZxID:10349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6-24 0
笑话版欢迎你.
书一封旧长信

ZxID:10528423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6-24 0
不错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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