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版主的职责。 给﹏夏丶柳树絮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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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版主的职责。 给﹏夏丶柳树絮献上

楼层直达
贝贝多多。

ZxID:12477476

等级: 元帅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6-27 0
论坛版主的职责。 给﹏夏丶柳树絮献上
— (不敗的煙花丶) 对本版块版主有什么建议可以大胆提出~~谢谢分享 (2010-06-27 13:50) —
[color=#FF0000]一章:什么是版主

版主是从社区优秀网友中产生的,协助网管理具体论坛的秩序,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为网友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有志为网友和社区服务的网友加入版主行列。


担任版主需要什么条件呢?

(1) 申请者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地了解和专业知识,
(2) 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 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
(4) 论坛申请人的社区头衔应达到正职级别。(积分只做为参考用,不做必要条件)
(5)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以及社区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
(6)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7) 在特殊情况下,由社区管理员由直接任命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社区网管的指导和管理。版主必须注意版主的管理,版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务之规定。随时留意在版主交流区、社区公告区的事项并进行配合。

第二章:论坛版主的义务和职责

(1) 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社区用户守则。
(2) 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论坛的管理规则,包括对违规灌水者的处罚办法,版规确立后经过社区管理员同意批准后生效。

(3) 整理文章: 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违规帖子。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十一)卖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
(十二)恶意攻击损害网鸟网站和社区形象的;
(十三)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十四)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如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
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4) 编辑精华区:版主有义务阅读将该版网友的帖子,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及添加标志,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应客观、公正、高质、高水平、谨慎、不以个人喜好,不以个人关系、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 一周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将视为失职,多次出现此种情况,将被免去版主资格。

(5) 活跃版面,回答问题: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耐心地多为网友回帖,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网友问题。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制定今日主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6) 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重复连发(刷屏)的、发布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不听劝阻的可以将其踢出该版论坛。


(7) 若该论坛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8) 对社区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9) 为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第三章:版主管理十要点

第一, 详读文章,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有草草跳过,沧海遗珠之行为;
第二, 顺眼则留,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则砍,不得有恐人报复,瞻顾犹豫之行为;
第三, 珍视作品,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之行为;
第四, 勤於整理,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不得有视而不见,拖拉懒散之行为;
第五, 鼓励新人,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不得有贵远贱近,迷信名家之行为;
第六, 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
第七, 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版友,不得有重男轻女,重女轻男之行为;
第八, 放下身段,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不得有男拒女约,女推男邀之行为;
第九, 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得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之行为;
第十, 拒收馈赠,婉谢不必要之阿谀承奉,不得有陶陶自醉,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

第四章:版主任免程序

(1) 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2) 版主每届任期为三个月,社区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对于表现好的版主可以连任。
(3) 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版主交流中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一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如未按规定一走了之的,社区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并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社区推荐合适的网友担任版主,该网友将会被社区优先考虑。
(4) 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社区管理员提出。请假单提交到站务管理区中,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
(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
1、管理员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2、版主违反社区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3、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
4、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连续三周未整理精华区,连续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将被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社区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5、版主若连续一周内未上站,一周未整理精华帖,论坛版主一周内没有发帖和回帖,且没有向社区管理员请假的,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社区可解除其版主资格。
6、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暂停权限,撤职的处理。
7、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社区批准同意)。
8、同一个人不可以申请两个不同的版主名字,一经发现,同时取消;
9、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撤消版主权限,保留申诉权限。经社区网管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
10、被社区认定不再适合担当得版主职务者,撤消全部权限。
(6) 凡涉及失职的版主,网友可以在版务交流中发文列举出证据,或者是社区管理员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板主,经审核属实后,进行一定的处罚。
(7) 版主的任免由社区管理员来考核并执行。

第五章:监督机制

(1) 社区管理员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2) 社区网友均有投诉的权力,版主接受全体社区成员的监督。
(3) 社区开辟信箱和专版接受用户的投诉和对社区管理方面的建议。
(4) 对网友投诉的内容:
A、 内容坚持真实准确
B、 不要带有任何的人身攻击色彩、不涉及个人隐私、个人恩怨。
C、 写明的投拆的对象,时间、地址、原由,如有证明人一并请出,证明事情的简单经过。
D、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网友投诉被视为无效投拆,社区不做处理
E、 对在社区乱发公共消息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用户,社区有权在事先不通知本人的情况,暂封他的ID,并保留追究他本人的法律责任。
(5) 弹劾程序:
A、 社区管理员针对弹劾案进行为期三天的调查,经核实属于严重失职者,马上进行处理;
B、 若社区成员对管理员处理结果不满者,在有10名用户联名提出的情况下,可启动投票罢免版主;如投票结果为超过2/3的参与投票用户的同意,版主罢免才能够通过。
C、 弹劾失败后,社区用户在一个月内不得对该版主再次提出弹劾。但管理员仍可根据版主失职情况,可予一定的惩罚。
D、 弹劾成功后,立即解除该版主职务,取消其所有权限;被解职的版主在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版主。
(6) 投票资格:
A、凡是不满足下列条件的用户ID,视为无效投票:
a.自注册日期开始,上站的时间不足50小时;
b.注册时间不足一个月
c.同一用户若有多个ID,只能使用其中一个ID进行投票;(否则该用户的所有投票均认为无效)
B、凡是不满足下列条件的投票,视为弹劾失败:
a.参加投票的人数(指有效投票)少于20人;
b.不赞成弹劾的人数大于1/3;
(7) 定期开展版务审核,凡在审核中不符要求的版主将被撤换。

第六章:管理补充规则

(1) 版主在任期间无特别原因不得随意要求更改ID;
(2) 提高密码安全意识,切勿使用不纯数字的密码和简单的密码提示;
(3) 退出破车族社区之前请清除浏览器的历史记录,以避免密码泄漏;[/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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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章  我会好好 ..

有男人味是罪.

ZxID:5277857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6-28 0
拍马屁   
有男人味是罪.

ZxID:5277857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6-27 0
╮(╯▽╰)╭  没意思
寶貝╰難覓→

ZxID:4855531

等级: 元老
我的梦想 超越我哥 成为 鸡寻 不要当鸡觅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6-27 0
申请BZ  纯复制
有男人味是罪.

ZxID:5277857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6-27 0
...楼上木有JJ
﹏.夏天∞.

ZxID:10114357

等级: 元帅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6-27 0
我会好好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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