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艾弗森,因为他会在母亲叫他把主要精力由橄榄球转投到篮球时摆出极不情愿的面孔,然后按着母亲说的做。
喜欢艾弗森,因为艾弗森专心练球的动力。他说:“母亲把家里的收入都投入到日常开支和我的球鞋上,总使我感到内疚。所以,我要实现我的梦想。”
喜欢艾弗森,因为在拿到高中橄榄球联赛的冠军后,面对记者,艾弗森会说出“等着我拿篮球联赛的冠军”这样的豪言。而且,他做到了!
喜欢艾弗森,因为大二时他便放弃了学业参加NBA选秀,他说:“我的家庭需要我赚钱。”
喜欢艾弗森,因为艾弗森的眼睛,那里绝对不会流露出胆怯。他说:“我敢和任何人过招。”
喜欢艾弗森,因为他那套“Only the strong survives!”理论,如果你觉得无法生存,那是你不够强。让自己变强吧!
喜欢艾弗森,因为他那战斗到底的拼搏精神。他会吞下含在嘴里的血,继续战斗。(联盟有规定,流血的球员必须到场下接受治疗。)
喜欢艾弗森,因为他的认真,沃乔维亚球馆的走廊上一直挂着他的那句:“我把每场球都当成最后一战。”
喜欢艾弗森,因为他的成长,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坏孩子了。在拿起MVP奖杯的时候他知道高呼“教练,我的教练在哪。我要把这献给我的教练。”
喜欢艾弗森,因为他那无处不在的自信,球队老板是这样评价艾弗森:“你看到的人是如此的自信,你就不由的要去信任他。”
喜欢艾弗森,因为在几乎所有人都放弃的时候他还会说:“我们还有希望,真的,把球交给我。”
喜欢艾弗森,因为他知道走自己的路。“我不想成为乔丹,不想成为魔术师,不想成为伯得,不想成为任何人。每天照着镜子,我只想说,我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生活。”
喜欢艾弗森,因为他是艾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