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第70章 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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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70章 惊涛骇浪

楼层直达
初见无痕VS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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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大元帅
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快要结婚了。。。o(︶︿︶)o 唉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7-11 0
池傲天、苏文、曲建红都没有说话,三个人都确信一点:就算打破议事厅里的三个脑袋,也绝对猜不到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事情。

    进来的小佣兵团干部朴成进从怀里摸索出一封信,信皮皱皱巴巴已经被汗水完全打湿。

    少年握着信犹豫了半天,最终,竟然当着池傲天的面把信直接交给了苏文。

    这一下,三个高级军官就更傻得无以复加了!这个混小子想干什么?

    不论是从远征军的军官结构框架来看,还是从小佣兵团原有编制的结构框架来说,这封信都不应该交给苏文!苏文是一个外人!

    必需知道一点,在小佣兵团的历史上,池傲天可是狂鹫剑士营的第一任队长。眼前这个佣兵少年,还真的就是第一批加入狂鹫剑士营的。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还把信交给了苏文,这说明了什么?什么东西竟然需要背着池傲天?

    苏文撕开信皮,里面就一页信纸,大概就寥寥几十个字,一眼就可以扫完。

    北部联邦有着20年军龄的老军人一眼扫完了,薄薄的信纸嗒嗒嗒……抖成一片,黄豆大小的汗珠子顺着额头往下掉,脸上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了。

    曲建红就纳闷了,刚才宣布塔扬摔下百米悬崖生死未知,苏文也没有这么激烈的表现。这到底是怎么了?

    少年将军正想着呢,苏文抬起头看了看池傲天,又看了看曲建红,似乎狠狠下了决心,把已经被汗水打湿的信纸递到了曲建红面前。

    啊?这一次,曲建红是彻底惊呆了!不给将军大人反而递给了自己?!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信纸上的每一个字都很大,看得出,发信人写信的时候手已经抖成了一片,每一笔都凌乱不堪。但是,却依旧完整的写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内容如下:

    “界林发生兵变,据悉,帝国首席元帅池大同郡王宣布拥立铁都亲王为新帝。”落款是小佣兵团界林理事处。

    曲建红脑子里嗡得一声,眼前猛得一黑,差一点栽倒。

    “家主,老元帅大人……您这是何苦来着?”池门家臣之一曲建红裂裂嘴,眼泪腾得上了眼眶,差一点就没有哭出来。

    什么拥立新帝?根据帝国律,这就是“十恶不赦的叛逆大罪”!甭管什么理由,甭管什么接口,上至王子王孙,下至帝国平民百姓,只要沾上叛逆大罪,所有爵位一律一掳到底,凡参与者,最轻的处罚是斩立决。

    真的象曲建红所说,池大同元帅“这是何苦来着”。

    红石大帝继位以来,对外,修复与诸帝国多年以来敌对关系;对内,整治吏治,降低税率,发展商业,修生养息。帝国这20年来的发展,有目共睹,红石大帝干得着实不坏,居民们锅里到底添了多少可以塞进孩子嘴里的肥肉,这还不是一眼就看出来的?

    20年前,帝国是泛大陆第一军事强国,20年后,不论从经济实力、战备实力抑或综合实力,帝国都是泛大陆双料、三料抑或四料第一强国。如果没有这场泛大陆的战争,如果没有被家贼勾搭法诺斯军队攻破史坎布雷,红石百年之后千古第一文皇帝的称号是绝对跑不了的。

    退一步讲,就算红石大帝丢失了艾米诺尔大陆40%以上的领土,就算红石大帝愧对历代祖宗,那也不能面临百万强敌这节骨眼上,搞兵变呀!这道理……老元帅阁下应该比谁都清楚呀。不用人家打了,自己先乱了阵脚,几大战区之间先乒乓打成一片,这不是……自毁城墙么?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红石大帝昏聩无能,那……红石大帝也是老元帅阁下亲侄子!铁都亲王可没有这么近的血缘关系!元帅阁下老糊涂了吧!这节骨眼上搞什么大义灭亲呀!

    曲建红离池傲天很近,龙骑士的眼神都很好,曲建红看信的时候,池傲天看得比曲建红还清楚。

    一如平常,池傲天从瞳仁到神色再到纤细有力的十指,根本没有任何一丝变化……就象根本没有看到那封信一样。

    “唉……老元帅阁下这是大义灭亲……大义灭亲……好一个大义灭亲……”苏文坐在一边傻傻地念叨着,远征军副桶衰大人从腰里摘下弯刀向远征军统领池傲天走去。

    “你要干什么?!”让三位高级军官再次惊讶的是,刚才明显有其他意图的小佣兵团干部朴成进竟然立刻拔出长剑护在池傲天身前。

    “大义灭亲呀,当然是大义灭亲呀!”苏文一脸会挥舞着刀鞘:“我这是在大义灭亲,维护王权,可不是公报私仇出当年被池寒枫下黑手的恶气。现在把他拿下,曲小子,你说我们两个能不能将功补过呢?”

    苏文越解释声越小,底气越不足,最终冲狂鹫剑士猛得一瞪眼:“你个小兔崽子,还敢和长辈动手?快滚一边去,现在你瞎着急个啥,刚才你怎么把那封叛逆证据交给我的?”

    朴成进眼泪当时就下了,刚刚18岁的少年一边用长剑指着苏文,一边用袖子摩挲着泪水,一边嗷嗷地哭诉着:“那……那……我怎么办?我先去找常庆队长了……呜……他又不在大营,按照规定,我……不能直接把这种信交给副团长的。呜……呜……你不能碰副团长,否则……我和你拼了……副团长,你快走,去找艾米大哥去。”

    出了这么大的乱子,这个小伙子思路还真挺清晰,先去找常庆,常庆出去完成任务了,狂鹫剑士营所有中级以上军官都离开大营公干,想找个人商量都没有可能。接着到议事厅一看,三个军官,池傲天是池大同元帅的孙子,曲家是池家的家臣,那就剩下北部联邦老兵苏文了,也只能把信交给他了。

    “咳、咳……”曲建红干咳嗽了两声,接着冲苏文摆摆手,有气无力地说:“你就别瞎起哄了,说起来,我必需有义务提醒你一点,谋逆大罪,株连十族,这十族,可是除了平常所说的九族外,包括家臣、部下。您有没有在池寒枫将军麾下效力?您有没有在池傲天将军麾下效力?别瞪我,自己去翻帝国律。”

    唉……苏文一声长叹,把还没有出鞘的长剑重重扔在地上:“早知今日,当初我就该听我老爸的劝告。何苦跑到雪月军团去当什么火头兵……当年不是看骑士部队威风,如果应征加入冰川步兵大队,我想……也绝不会落到今天被株连的地步。”

    “那……现在怎么办?”曲建红毕竟年轻,远征军的主心骨塔扬又离奇横死,遇到这种事情,已经没了主意。只有在这个时候,曲建红、苏文才深刻体会到塔扬的好,如果塔扬还站在这里,估计老家伙会把一口浓痰重重吐到墙上,轻蔑地从嘴里吐出:“屁大事情,也至于这么惊讶。”然后立刻找到很多种解决办法,供池傲天选择。

    “行了。”池傲天终于说话了。“这里现在还是我当家作主……”

    池傲天站了起来,从曲建红手里接过了信,随手折成一个方块,塞进了信封里,回手再递给狂鹫剑士曲长:“你带着这封信去找艾米吧,和他说一下,我最多2个月后,会向小佣兵团本部靠拢。至于这信里的事情,请团长查明真相后酌情处理吧。你现在就走,记住,你得到此信后立刻去找的艾米团长,并没有来到梵岗城,我们三个人都没有见过你。明白了么?”

    “明白了!”少年行礼后,摸掉眼泪,悄悄推开议事厅大门,很快消失了。

    “至于我们……”池家二少接着坐回到了座位:“刚才我们没有见到任何人,我们还是在这里准备对法诺斯联盟军发起总攻。”

    “那……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尽快派人与通云关家主取得联系?”曲建红非常担心这么大的事情,有可能池寒桐元帅大人还根本不知道,元帅大人不知道,那自己家里当然也不可能知道这个消息。很多时候,关心则乱。

    池傲天瞥了一眼曲建红:“我都已经说了,我们并没有见过那封信。现在……箭已离弦,请阁下不要再分心了。”这样的话由池傲天说出来,已经很重了!

    苏文用脚后跟踢了踢曲建红,俊美的年轻军官无奈摇摇头,象一个老人一样缓缓坐在椅子上。

    将军大人没有说错,现在的远征军已经把一万多将士撒豆子一样散在花语平原方圆100里之内,人数多的大概有1000多人,人数少的也就一两个人在单独行动。现在,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必需按照既定时间落实既定的步骤,任何一点疏忽,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对于远征军而言就是灭顶之灾,甚至,刚刚从神圣教廷阴影中挣脱出来的沙漠帝国也会被一巴掌抽回原形。

    苏文把议事厅大门再次关上,缓缓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不论是塔扬还是池大同,一切消息都没有送到这里。

    魔法历7年春1月30日傍晚19时左右,起风了。

    冰冷的北风越过沙漠带着干燥的寒气侵入了花语平原,当天夜里,气温骤降10℃以上,眼看着梵水河的南岸开始结冰。

    梵岗城的远征军还好一些,毕竟有城墙挡风,城里还有一些房屋没有被彻底破坏,搭上帐篷生上火,军人们还能熟睡。

    旷野上扎营的法诺斯联盟军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帐篷保温效果根本无法与房屋相比,呼啸的寒风很快击透了军人们内外两层护甲,来自法诺斯大陆的军人们把能找到的所有衣物全裹在身上,就算这样,依旧冻得直打哆嗦。

    “不是说花语平原一年四季温差很小么?怎么会这么冷?”诺顿就此事还专门请教了教皇陛下。

    “哦,这种天气是比较少见,在我记忆中,近30年来,最多只有三、四年的气候这么低过。不过,还好,这马上就2月2了,龙抬头之后,花语平原的气温就会迅速回升,这也就三四天的事情了,阁下无需为此事担心……”教皇陛下知道诺顿担心恶劣气候会造成不必要的士兵减员:“老人们总说‘倒春寒’,这一次也算是见到了。”

    “哦。”诺顿长出了一口气:“我一直担心这么古怪的天气是不是西林岛那个冰系魔导师搞出来的,您这么一说,我可以放心了。”

    “呵呵,阁下多心了。不要说一个冰系魔导师了,就算十个冰系魔导师,也不可能用冰系魔法覆盖方圆百里的范围。”如果对方真有这么强大的魔导师,这仗根本没有必要打了,如此强大的魔导师加以时日,完全可以用几个大型禁咒覆盖敌人的营地,直接定输赢了。这样的话,教皇陛下没有说出来。

    “殿下晚安。”诺顿深鞠一躬后请退了。

    魔法历7年春2月1日,呼啸的北风依旧在旷野中肆虐,不过还好,红太阳升起后,温度迅速提高,梵水河里的冰不到中午时分,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下午2时左右,法诺斯联盟军神圣教廷第十三军团大营南门外,出现了一大群羊,羊群的后面晃晃悠悠跟着两驾牛车,前面的牛车上斜坐着一个车夫。

    “噢……噢……左……驾……”车老板四米长鞭凌空甩得炸响,眼看着就把羊群和牛车朝大营南门赶。

    “什么人?站住!再往前走一步,我们就开弓放箭了!”土墙上的军人冲着车老板大吼了一声,把车老板吓得一哆嗦,连忙一扁腿从车上跳了下来,下来的时候腿脚还不利索,咕咚在地下摔了一个狗啃屎,惹得土墙上的士兵一阵哄笑。

    “兵爷,不要放箭!我听说,兵爷们打了胜仗,马上就要全歼该死的池匪傲天军团,特地来给兵爷们送慰问品的。”车老板都没敢爬起来,就势滚到车底下,扶着自己的毡帽,哆哆嗦嗦喊着。

    土墙上的士兵看着车老板的怕死样,一个个顿时增添无穷勇气。

    “你不会是奸细吧?你怎么知道我们打胜仗了?”

    “当然都知道了,前几天两位红衣大主教从我们镇上过,告诉所有人,兵爷们已经把池傲天这些兔崽子包围在一个城里,不日就攻克城池,把那些混蛋,一个个活扒了,给我们报仇。可怜……我的腿呀……如果不是这些……”车老板说着说着哭了起来,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还不停地拍打着自己的左腿。

    “你的腿怎么了?”土墙上的士兵一边问,一边派人去通知自己的直属千人长。

    “这话说起来长了,呜……”车老板趴在车底下大声哭了起来,好半天才在士兵的安慰下停止了哭泣,刚好第十三军团第六千人长也来到土墙上:“小民我本来是教廷南部居民,一年前,池傲天那些凶恶的匪徒突然杀到我们村子里,就因为我们不肯投降,下令杀死所有的村民,他们还戏弄我们,让我们逃跑,最先跑出来的就可以不死,小民跑得慢了,被他们一箭射在股骨上,当时就晕死过去。后来被教皇陛下派出的牧师救活了,小民为了躲避匪灾,不得不千里迢迢逃到北边,结果,想不到匪徒们又从北面杀了过来。小民实在跑不动了,和小镇上另外一些跑不动的老人,把逃难民众丢下的东西收拾收拾,坐在家里等死。想不到,老天终于开眼了,匪徒们也有今天!小民一合计,把镇子里所有能吃的肉,能喝的酒全都带上了,来孝敬诸位兵爷,谢谢教皇陛下,谢谢兵爷们解救黎民于水火之中呀……”

    第六千人长也是花语平原土著居民,听眼前车老板的话,不论是口音还是讲得事情,清清楚楚,千人长大人对这些事情多少也有耳闻,还真就是这么一回事:“你赶的那些羊都是送给我们的么?”

    “是呀,是呀。兵爷,都是孝敬给您的。”

    “那你退后,我们现在要验货。”

    “好,马上。”车老板爬出来,上了牛车,驾、驾,把牛车赶出去30多米。

    “前方羊群,射!”千人长一挥手,士兵们拉开角弓雨点一样射了出去。羊群咩咩惨叫着,一片一片栽倒在地上,血汩汩地流得到处都是。

    还真是羊,那……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让车老板进来,再过去几个人,把那些死羊都扔到车老板车上,一起拉回来,挑最好最嫩的,给军团长大人送去。”

    嘎吱嘎吱嘎吱,宽五米的大吊桥落了下去……车老板扬起鞭子赶车闯大营!

    第71章陈年老酒

    “过来几个人,仔细检查!”死死盯着这个热心到极点的车老板,第13军团千人长大人的眼睛里不时流露出狐疑。

    眼前这个瘸子确实有些可疑,死神军团卷土重来的消息让花语平原千万民众彻底崩溃――这个时候,一条假消息,就能让方圆百里几座城市里所有逃难的人跑得一个不剩,风声鹤唳不过如此罢了。现在,竟然有人不躲兵灾,巴巴地跑几百里来送犒劳……这实在是太反常了。

    “打开木桶,这里面都是什么?”看千人长大人如此谨慎,10多个教兵如临大敌,手里1.9米长的步兵木仓紧紧握着,三、四根三十九厘米长的钢质木仓尖死死抵在车老板前胸后背。

    “酒……是酒……兵爷,您别拿这铁家伙顶我,冷冰冰的,又那么尖,说不定会给我扎出血来的,我太紧张,站都站不起来。”车老板扶着木桶站了两次没有站起来,裤子不停抖动着――没有被人用致命武器顶在要害的人,不会知道生死就在一念间极度深寒的感觉。

    “这几桶都是么?全打开!”千人长大人脸色和声音同样冰彻入骨。

    大车上一共有四个半人多高的大桶,被几根手指粗的绳子牢牢绑在大车上,所有的绳子都系着最结实的水手扣。

    “当然,当然。”车老板看前胸后背的长木仓微微挪开了一点,脸上立刻镇定了很多,努力笑着,一边拍打着大木桶,一边站了起来!

    嘭……一搂多粗的大盖子被用翘棍翘开,浓郁的酒香立刻拍着小翅膀向四周的军人鼻子里钻进入……

    这明显是花语平原特产的竹叶青,草原上一等一的美酒,一眼看下去,碧绿碧绿的,透着一股凉气。

    草原上生活的汉子,有几个不喜欢喝酒的?闻着美酒的香气,游牧汉子们脑海里立刻翻腾起草原上的敬酒歌:

    “美酒倒进白瓷杯,酒到面前你莫推,酒虽不好人情酿,远来的英雄干一杯。”

    “金杯、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炒米、奶茶、手抓肉,今天唱个够。这酒纯正,这酒绵厚。”

    几乎所有军人的唾液腺同时开始分泌,车老板都能听到年轻军人们吞咽吐沫的声音。

    蒙顿、诺顿两位大人管得严,只有高级军官才能享受到酒,而且,配给的数量还非常少。普通士兵从集结整训后,还没有喝过酒呢,一个个馋得,嗓子眼里似乎有几只小手,从肚子里伸了出来,拼命抓,恨不得把这桶酒全抓到肚子里。

    嘭、嘭、嘭,剩下三个大桶也被撬开了,只是,酒香与第一桶有不少差距,颜色看上去也很差,千人长大人的脸色立刻难看了起来:“这是什么?”

    “大人,这……也是酒呀。”车老板摘下毡帽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大人,现在兵荒马乱的,我在小镇上费了九牛二虎的力量,才找到这一大桶好酒,这三桶,是我在一个地下酒窖里找到的,主人逃难去了,估计是酒主人自己喝的,我把它们带来了,您可以让你部下的兵爷们喝;如果您实在不喜欢,那倒掉就好了。”这话说得也没错,竹叶青是富贵人家用来宴客的,平时大部分人都喝这种闻上去很呛的烈酒。

    这些到底是什么?年轻车老板也搞不懂。几百桶漆黑漆黑闻上去还有一种异臭的油在一阵漫长咏唱中,慢慢渗出了这种透明的液体,看上去和陈年老酒几乎一模一样,尝着也差不多。但是,黑袍牧师再三叮嘱:这东西一定一定不能喝。就算兑80%以上的酒,喝下去,还是会中毒――当然,这种东西毒并不会立刻显现出来,一般会在几个小时后才慢慢从体内散发出来,中毒后即使不惨死当场,也会双目永久失明。他***,军师大人还真是歹毒,看来,以后再也不能得罪他了。

    年轻的车老板这几句话说得倒是严丝合缝,千人长大人脸上的狐疑一点点变淡。在军队中,只有军团长以上的军官才配给清酒,眼前这一大桶竹叶青一旦送上去,估计军团长大人自己就要留半桶,剩下半桶分配下来,再被军团长大人直属卫队的军官们从中打劫一下,最后每位千人长能落下一小壶就算不错。如果把这三桶一般的酒散下去,相信,百人长甚至伍什长这一级的军官都能尝尝鲜。

    千人长脸色阴晴不定,却也注意到旁边几十个士兵眼睛直勾勾盯着大桶里不断泛起的酒花。

    唉……千人长大人心软了,当兵,尤其是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直面凶暴的池傲天军团,一个个有今朝没明日的,生死……谁都说不好的事情。千人长大人挥了挥手,示意车老板从大门进去。

    “好嘞,您的。”车老板抬起屁股坐在车上,七尺长鞭在空中抽着响哨,赶着大车向里走。

    “带他去火夫营。注意,让他把东西放下就行,不要让他进去,以避免麻烦。”千人长这是好心,行军打仗七斩十三杀中,非火头军外,没有大营主帅命令,任何擅自进入火夫营者,一律就地处决。梵岗城攻城战不顺,两位统帅大人脸色就从来没有好看过,这个时候谁有什么小纰漏,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等等!”远处传来一声大吼,吼声中带着猩猩的尾音。

    听到这样的声音,十三军团所有的军官士兵都是一惊。一队巡视军人从正西快步赶了过来,车老板抬头扫了一眼,吓得连忙垂下头,身体突突打颤,嘴里嘀咕着:“妈呀……这些兵爷怎么长得……”

    远处过来的军人,身材并不十分高大,或者说相对削瘦,却显得非常精干,两只尖尖的耳朵高高立起,嘴巴或细尖或方,猩红的舌头不时从嘴巴里露出,一股股白色的哈气在寒风中四散变淡。

    一眼看上去,这队巡视战士和狼人士兵有些象却又不完全一样,有点……看面相,倒是有几分象雪原上最凶猛的烈狗和最狡猾的银狐。

    车老板还注意到,这些法诺斯军人身上披挂的竟然是锁子甲!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此前的几次战争中,除了半兽人和熊人这样的重步兵战士,其他所有法诺斯军人身上的盔甲都相当的简陋――甚至可以被忽略不计。如果,这队士兵不是某位大人物的亲随,那么只能说明一件事情:法诺斯军团的军事实力以及后勤补给已经领先于帝国了。

    在艾米诺尔大陆诸帝国中,制式铠甲按照价格分为七大种常规甲:纸甲、布甲、皮甲、金皮混合甲、锁子甲、板叶甲、铸甲。

    纸甲顾名思义,就是用厚纸剪成护甲,前后写上统一字号以表明士兵身份所在军队,在防御能力上根本就等于零。

    布甲根据质地不同又名棉甲或毛甲,是用相对很厚的布料或者毡子缝制的防具,在关键部位还衬上了铁皮。

    皮甲已经是艾米帝国的制式铠甲,所有的剑士部队标配一律为皮甲。皮指的是牛皮、马皮,硝制过后,并不进一步鞣软,而是利用皮革天生的坚韧起到防御。一整张牛皮,最多出三件皮甲。皮甲的防御力已经相当好,尤其对于制式的单手剑、洗月弯刀等切割类武器。对弓箭、刺木仓尤其是骑士冲刺木仓防御力不良。

    金皮混合甲是艾米帝国普通部队步兵的标准防具,在皮甲的前后关键部位都加了大量的金属叶子,防御部位也扩展到肩部以下的位置,对于弓箭的防御力大大增加。根据金属叶子的形状,金皮混合甲又称为鳞片甲、环片甲。

    锁子甲,已经是艾米帝国精锐军团的制式防具了,也就是大概只有20%的帝国军人才有可能批上这样的防具。锁子甲分两层,内层是切割后的牛皮――即把牛皮从中间剖开,把里层硝制鞣软,这层牛皮不仅具有一定防御力而且还保暖能够保证士兵皮肤不会被磨破。

    锁子甲的外层,是成百上千的小圆环,由直径在2毫米左右的金属丝,加热后煅打扭曲成直径1厘米左右的圆环,并且敲打成宽3毫米左右的扁环,在环的两端冲出直径1毫米左右的小眼,在互相套住之后,用一毫米直径的铆钉连接起来。最牛的铁匠,一天能做出20×20厘米的锁子片都很不容易。

    锁子甲的防御能力相当高,除了长弓、强弩,其他的箭羽根本射不透锁子甲。除了骑士正面冲击,其他所有的制式锐器均不能穿透锁子甲。如果再配上好的全护头盔和护颈,已经很难被击败了。

    板叶甲是用同样的金属圆环编织在锁子甲外面,根据不同骑士的体形,把整张整张的钢板砸成型,分别是金属手套、金属护臂、金属护肩、前后护心、护腿等。在大部分时候,这些护甲中都融入了稀有金属,坚固的一塌糊涂。板叶甲大部分部位都有棱角设计,这是为了有效改变箭羽射击方向。除了骑士对冲或者是被长弓从护甲以外的部位射中外,拥有板叶甲的战士基本上对一切利器免疫。

    铸甲也就是军人们最常提到的铠甲,一般是由三层或者更多层组成,从头盔一直到靴子,全部为金属,在手臂、脖子、腰等活动部位用铆钉或者螺丝钉拧合。优秀的铸甲,即使在骑士正面冲刺中被骑士木仓扎中,也不会被刺穿,铸甲几乎对所有的制式利器免疫。对付拥有铸甲的战士,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用20斤以上的双手战锤等钝器直接拍在头或者胸等要害位置,用巨大的动能击碎裹在铸甲后面的内脏。

    在此前,艾米诺尔大陆诸帝国精锐兵种之所以还能够和法诺斯军队打个平手,精良的武器防具占了很大的优势,否则,在正面冲突中,很少有人类能够和法诺斯兽人相抗衡。艾米诺尔最大的几个铁矿产地包括汉堡等全在山区,目前应该还都在艾米诺尔势力手中,难道又发现了新的矿藏么?

    “大人,你有责任向我解释一下这是什么?”带队的军官冷冷地站在大营门口,说话的语气比天气更寒冷。身后50多位法诺斯军人干脆直接把包括13军团千人长在内的所有士兵都围在了正中,一把把雪亮的弯刀虚挡在胸前,瞎子也看得出这里面带着的浓浓敌意。

    嗯?车老板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为什么?这么看上去,法诺斯军人和教兵之间似乎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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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7-11 0
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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