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模式100%通关新手攻略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综合游戏交流生存模式100%通关新手攻略
发帖 回复
正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3个回复

生存模式100%通关新手攻略

楼层直达
蔆亂の忄

ZxID:12220896

等级: 上将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7-24 0
生存模式100%通关新手攻略
生存逃脱一共3关,每关都有3条命,和起来就是九尾狐了,-。-!
生存模式推荐木仓支:pp19
第一关很简单,不管横着竖着没过的都是耻辱
只有2个要点:
4个人要**在一起
最后下一关开门的时候,让一个人进去,有更大的几率获得红色的步木仓哦
第二关:解除4个不断刷新囚犯的房间内的4个黄色c4
建议顺序为:2134
通关要点:一定要跟上

详细流程:
除非你开门,大厅中的怪是不断刷新的,2号门是最难的房间,开出门之后30秒内就会刷一批怪出来,进去之后,建议立马对着c4全部冲过去,第一个冲过去的不要去解包,因为往往你们冲进来的同时,怪正好刷新,把你和队友隔开了,你需要为队友掩护(如果你队友没跟上你就壮烈牺牲了),全部进来后,2个人一起解包,解包的同时你也可以按r换子弹,解完后,是最重要的一点:千万别急着跑,很多人死就死在急着跑上,因为刷出红的之后,是不会刷新的,4个人慢慢清怪,还可以收集子弹。同理134门,134,c4旁边的控制台都可以站上去解包,安全性更高点。最后开4门的时候,进去3个人,要留一个在大厅中,等通往下个关卡的通道开启。

除了以上还有2个注意点:ava生存仍是采用最流行的仇恨吸引,第2关里,第一个冲进房间的往往会吸引大部分的怪的仇恨,当你第一个冲进去的时候,发现队友没跟上的话,千万别停,尝试着在房间里绕圈(特别是2门)
2.当你第一个冲进房间的时候,切忌直接往c4跑,往往绕个圈子,会更轻松点,也能为队友引更多的怪,队友只需跟在你身后:当输出就够了(特别是第1和第4号门)

第三关:通过5个怪物刷新点,在一个刷满怪的房间里埋下4个c4,通过武装逃犯包围进入直升飞机--逃脱成功
前面的5个刷怪点很考验团队的dps,如果你们4个都拿着pp19,那就很简单了
流程如下:
第一个刷新点,前几波刷新很快,输出慢的团队,往往会被压制到底下去,压到门口的时候,记住尝试先把对面的木板打下来,冲过去之后,底下便是第2个刷新点,这个点前2波也很快,这里要注意:第一个刷新点,此时会刷出3个黄马甲的逃犯

建议此处打木板的时候用手木仓,节省子弹,通过之后,打3和4的刷新点的时候,先用刀把中间的木板打掉,怪物就会刷新,打爆油桶就可以轻松通过,此处注意:在3的门口勿待时间过长,以防2刷新!
第5个刷新点,面对的是对面的数个武装**,切忌勿进入房间,都在门外,首先要干掉拿火箭筒的逃犯,注意这里一定不要直面拿火箭筒的**,要隔一层门上的铁网打,如果死了就尽量换步木仓,推出一个人换狙,干掉火箭筒之后,就一切ok了,在门口,连续几木仓暴力分子就over了,要注意的是:进下个通道之前要把大厅左右的2个红房间清理干净。
下个通道是现在大家团扑最多的地方了
这个小关卡通关的要点就是引怪而非杀怪
流程如下:
1个人拿了火箭筒之后(建议引怪的也拿火箭筒),打开门后,3个人集中到一个门引怪,等3个人发现怪已经大都到你们这个门之后,yy通知另一个门去引怪的冲进去,冲进去之后,如果发现怪中间很多的话,切忌直接冲往中间的高台,迂回下从侧翼的铁梯爬上去,往往会好很多。上了高台,躲在高台的火箭筒箱子之后,按x9便可以引到大部分的怪的仇恨
之后按包便很简单了,要注意包也是会把你自己炸死的哦,建议按包顺序为3412,按完之后,建议分别留个人在3房或者4房,包全部炸掉之后,通往直升飞机的通道便开了(走出数个武装**),这时候要引怪的回到火箭筒箱子的正面,用火箭筒清下怪,见好就收,出去之后,还是引怪,这里要注意:选择你们躲人的那个房间对角线面的门引怪,最保险的是当暴力怪引出房间之后再yy让3房的人冲出去。如果外面的人dps高,留2个人分别在3和4房,比较好点。
这里要注意的是在中间引怪的,别太得意,小心怪爬上来,干掉你
小生班门弄斧,让各位贱笑了。如有啥错误,也纯属正常,偶不是圣人嘛··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9
DB+9

谢谢分享 AVA欢迎你发帖 ..



俄想

ZxID:12768921

等级: 列兵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7-25 0
﹏薄荷荭茶ゝ

ZxID:10841826

等级: 上将
孔子曰: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曰:孔子说的对!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7-25 0
不错不错······
咸蛋、超人.

ZxID:6778106

等级: 少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7-25 0
  谢了,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