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刚才看了下 猴岛的 ,,,,军衔制度 有点和。。。国民革命军的 军衔制度相视。。。根据3楼!!!!!!!!!!!!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当时授军衔没有统一的机构,国民政府可以授,总司令部可以授,军事委员会可以授,甚至上级机关或军政长官也可以授。1932年,西北军阀马步芳曾把还在小学读书、只有12岁的儿子马继援,委派为青海省南北边区警备司令部的上校参谋长。更为荒唐的是,上报到南京中央军政部后,竟然给予正式命令,发给了委任状。另外,当时军衔和职务相比,衔高职低的情况比较普遍,军长大都授上将。一些地方军阀,手中不过万把人最多几万人,也自封为上将。1933年,当时蒋介石在一次纪念周上讲话说:“国民党军队同列强相比,战斗力特弱而将官特多,上将都数不清了。”
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