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山某镇的几位女孩围殴一个穿校服的女生,在旁边多名男青年的围观下脱光了她的衣服。被打者是初二女生,打人者以社会无业青年为主。事后,当地公安机关对涉嫌此事的3名女子实施了刑事拘留。当你看到这样的新闻时,你心情可有什么变化?若你在互联网上输入诸如“学生殴打事件”的关键词,你会“惊讶”地发现这样的新闻报道不在少数。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近几年教师打学生、学生打教师、学生打学生等等殴打事件数不胜数。本来打人已经够恶劣了,有的还脱人衣服,进行不同形式的侵犯行为。对这类事情你是否因无能为力而变得无动于衷了呢?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观察到不少学生的以下“十大”行为相当普遍:
1.在物质上攀比,在精神上懒理;
2.在损友上滥交,在友谊上冷笑;
3.在学校里扮乖,在学校外作怪;
4.在暴力上享受,在情色上照旧;
5.在待人上不屑,在发泄中见血;
6.在宠爱中成长,在溺爱中膨胀;
7.在外貌上模仿,在心里面乱想;
8.在人群中孤单,在孤单时找伴;
9.在媒体里宣泄,在感官中发泄;
10.在社会里冷漠,在冷漠中度过。
为什么时下的学生动辄就一打二脱三辱骂?时下的学生为何已经不能“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地投入学业中去呢?而是仅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借机打人伤人乃至杀人呢?或许现象背后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整个社会环境已经是一个严重缺乏爱和被爱的生活空间。亲友的溺爱无法和社会总体冷漠等同。在一个物欲横流、精神缺失的失衡环境里,学生十分容易堕落和极端;
二是无数的媒体充满了暴力和色情,还没有高度法制意识、欠缺优良自制能力和无法充分预计后果的学生会误入歧途,不能自拔;
三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及家庭教育等存在严重的不一致性。社会和学校,书本和现实,理论和实践,教师和父母等等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距离都颇疏远并有较大反差。相当多的学生觉得只有通过打架伤人体肤和脱衣伤人人格才能发泄不满,实现成功感或控制欲;
四是不少机构,包括学校以种种理由对打人辱人的学生处理过于轻描淡写和不了了之。如此长年累月地处理套路让不少意识不良的学生越来越大胆地实施不良行为!因为错了没后果,因为坏了没苦果。
要改变,小改变应从我们自己开始!大家要以身作则,要“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事”。大改变就要求政府不遗余力地引导社会重新树立“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氛围。不能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流于形式,吹嘘在嘴,懒惰在手;各方面媒体应该加强自律精神和群众指正工作。不能渲染暴力和色情。不要为了提高物质回报和满足日益膨胀的畸形猎奇欲望而放弃优良精神舆论环境的建设工作和净化污浊视听环境的持久工作;至于学校方面,更加要理性和客观地看待这些学生打人辱人事件。要公平公开公正地依章办事。让遵守规定的好学生多得到赞扬和肯定,让违法乱纪的学生及时得到处罚和教育。要让小善变大善,莫让小恶变大恶。
当然,作为学校最重要的成员——教师们最有义务和责任去关爱、引导全体学生求真求善求美。让我们一起互勉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