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第四条明确了“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网络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是《刑法》285条,286条、287条及第17条第2款,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任何网络诈骗行为都已触犯刑法。并且可以根据诈骗人的诈骗金额进行刑事处罚拘留。
建议被诈骗的受害人提供有关证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进行报案。
http://www.cyberpolice.cn/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110法律咨询网进行相关询问。
http://www.110.com/
希望个位网民都有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并提倡大家互相监督。互相提高警觉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内进行举报。核实取证。会给举报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