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实习版主:腹黑丶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社区服务投诉实习版主:腹黑丶
发帖 回复
倒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22个回复

[事务纠纷]投诉实习版主:腹黑丶

楼层直达
不要說話

ZxID:5697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1-09-29 0
顶LZ了

心情交流不一定要带Q秀吧

那要是QQ号码板块的,难道交流必须要带QQ号么?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
DB+1 2011-09-29

我很赞同

Guest33

ZxID:14135997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1-09-29 0
5, 禁止发表无意义主题帖,例如纯表情,纯标点,等无意义内容,发布Q秀相关心情交流请注意防水(即为内容需要添加Q秀相关分享),发布者或者回复者3次以上进行无意义回复顶帖同样视为恶意灌水!
本文来自猴岛游戏论坛 :http://bbs.houdao.com/r4902006_u14135997/

按照板块规定第5条,此贴内容大致意思是在表达楼主在猴岛游戏网所投的稿因某些原因,被清空!

按此规定,定义此贴非无意义内容!

再者,Q秀板块上任版主YES也对心情交流做过类似解释,要求纯文字的主题文字字数超过30字!

按照猴岛的人性化主导作风,现如今的Q秀板块将此规定已经笼统化,总结为不能发表纯文字的无意义主题帖!

主要是视主题内容以及发布者是否恶意,或者灌水!

综上所述,Q秀板块也是欢迎广大会员前来发帖交流,前提是不违反板块规定,不影响版面健康和整洁的前提下!对于会员的建议是:适度提高主题贴质量的情况下发帖交流!
[ 此帖被Mr、Sandman在2011-09-29 22:20重新编辑 ]
西小夏

ZxID:15629045

等级: 元老
配偶: 璃鱼浅析
一转眼2024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1-09-29 0
哎、我对Q秀版规不是很了解的说……
生活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๑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