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陌生男子无端说:我送你一部iPhone4。
你会信么?一个妙龄女孩信了。
常言道,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
祸起iPhone4,贪小失大,这个女孩失了身,经调查,男子送的手机是山寨的,更悲哀的是,强奸疑犯患有梅毒。
女孩叫小红,22岁,从外地来杭打工,性格外向活泼,喜欢交朋友,打扮也很时髦。
眼见着身边到处都是玩iPhone4的人,小红很羡慕,很想有一部上上网,听听歌,但她打工收入微薄,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买。
6月18日晚,小红和往常一样,下班后坐公交回家。
车上,一个陌生男人和她搭讪。
男人自称姓李,李某说:“我在汽车北站卖手机。”小红说,自己很想买部iPhone4。
随后,两人展开话题,谈得很投机,李某还信誓旦旦称,一定送小红一部手机。
小红听了,马上心花怒放,和李某交换了联系方式。
李某不虚其言,真送了小红一部iPhone4,此外还送了MP4。
拿到一直心心念的爱物,小红非常开心,每天捧着新手机爱不释手,时时把玩。
几天后,小红得知这个是山寨手机,理智下来后,也觉得收受别人东西“不妥”,打算还给李某。
隔天,两人约在李某家见面。
当晚11点左右,在李某家里,李某兽性大发,一把抱住小红,想和小红发生关系。
“你干什么!”小红惊恐万分,奋力反抗,两人扭打在一起。
李某用被子捂住小红使她无法呼吸,小红只好频频求饶,李某还掐住小红的脖子,后又故意露出裤子口袋里的刀柄,恶狠狠地威胁:“你别让我动粗!”
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红只能乖乖就范……
整个晚上,李某都紧紧看住小红,不让她有逃跑的机会。
第二天早晨6点多,小红才得以脱身。她马上在表姐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民警迅速控制了嫌疑人李某。 李某,今年36岁,未婚,安徽人,无业。
李某被抓后辩解:“我没有强奸她,只是一时冲动一把抱住她,才发生了关系。”
但小红身上的伤痕是最好的证据。据公安机关调查,小李患有梅毒。
近日,拱墅区检察院以强奸罪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此帖被不败的烟花丶在2011-10-19 15:1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