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他人的信用卡信息,再用信用卡支付平台注册充值,最后刷卡购物,违法分子的这一切行动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男子金某用这样的“妙计”伙同他人盗刷信用卡41000元,记者日前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金某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网上刷卡销赃套现
去年10月1日,金某在王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在网上买到了一批银行信用卡的客户信息。10月3日晚,金某向王某提供信用卡客户信息,王某在某购物支付网站上注册,然后冒用购买的信用卡信息,盗刷了四张信用卡,共将41000元充值到其购物支付网站的账户上。其后,王某在该购物网站上购买了消毒柜等一批用品,销赃得3620元,二人平分。
今年3月3日16时许,公安人员抓获金某。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金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怎样可以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呢?
防水墙系统通过“透明加解密技术”,实现对电子资料、电子文档的防泄密防护。
Sanlen提醒您注意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