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素质也能上实习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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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个回复

[事务纠纷]这素质也能上实习哇?

楼层直达
鹿人旅秋

ZxID:3126068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12-05-19 0
哈哈哈! 歌名劲爆了。
诗的结尾

ZxID:16414136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12-05-20 0
用手机看了下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来说下 版主既然写了保证书答应不再犯 既然保证了 还犯 这不无视了之前的保证吗 这不是骗了看了那保证书的管理吗 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吗 再说说高管 既然警告了几次 却还犯 再警告几次后还犯 却换来高管的已提醒 看过站务的普会出现这种问题的处理 试问普会和版主有区别?国家都规定人人平等 论坛不该这样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一点我在论坛没看出来 版主和普会的差别就是这样的吗?别随便喷我 说的是事实 认为我说错的 拿出你反驳我的依据!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4
DB+4 2012-05-20

非常赞同。

鬼灯水月。

ZxID:18167320

等级: 少尉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12-05-20 0
回 41楼(灰色空间。) 的帖子
我很赞同
诗的结尾

ZxID:16414136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12-05-20 0
没了
没了
[ 此帖被灰色空间。在2012-05-20 10:53重新编辑 ]
兰迪奥顿.

ZxID:14481484

等级: 大元帅
配偶: 啊橙
热会41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12-05-20 0
0


我不知道说啥好了-,

反正普会就是好,

官大一级压死人,

这种情况我也遇见过很多次了,

这不是少见的事情了,

各位同志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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