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什么的,我一直不相信。纵使相信,也觉得傻得可爱。然,我未曾想过,你的出现,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道伏笔。
开学第一天,你站在讲台上,有些微微羞涩地笑着说,大家好,我叫杨惜灿,接下来的学习中要互相关照。 那时你看起来不够俊朗,不够阳光,不够迷人,可你的干净明媚却成了我心头横亘的羁绊。
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愈发成了我难以想象的深彻模样。 你喜欢穿白色衬衣,喜欢CK的牛仔裤,喜欢穿耐克的白色板鞋。
你喜欢把原本纯黑的碎发染成亚麻色,把自己从一个干净的少年变得更像一个普通的邻家男孩。
你喜欢科比,喜欢运动,却并不像其他运动型学生那样放弃学习。相反,你成绩优异。
你是男生中少有的喜欢曾轶可的人。听说你在老师布置的随笔里写过,轶可的歌声很温柔。
你大多时候很安静,却也会为了一个问题和老师争吵。你倔强,却不像其他男生那样桀傲。
刚开学不久班里便有好事的人选四大班草。不出所料,尽管你无比低调,却依旧名列前茅。
我为了你而欣喜,当真把你假想成了自己的boyfriend。
杨惜灿,那时的我并不知晓,原来你爱我正如我爱你。
那个时候,体育课不愿运动的我开始迷上看你打篮球。你每每投进一球,便开心地笑着,孩子似的举起右手。
你的衬衣衣角在风里翩跹,似最轻巧的蝶翼。我想我真的好喜欢你,仅仅看着你,就好像全世界都不必再在意。
第一次和你说话,是开学后的第二个月。你用食指轻轻敲敲我的桌,神色惊喜:“诶,林夕婷,听人说,你很喜欢曾轶可。”
我没有告诉过你,你的声音其实并不像你曾经自嘲的那样“像是粗嗓音的女人,不男不女怪里怪气”。
其实就像你对轶可的评价那样。惜灿,你的声音,亦是清澈而温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