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DG跑路 彩红岛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很简单啊 DG 变贵宾了 论坛就不用担责任啊
当初DG一定是给了论坛坛主钱 让他自己当上斑竹的 当上之后才有威信去卖挂啊
出了事跑路 坛主怕牵连到自己诈骗 赶紧把他降级
凭什么你们给DG斑竹 还让他在置顶帖里卖挂?
这里就肯定有利益驱动的存在。往小了说,DG为你们论坛带来了流量,一个论坛的流量就代表着广告费,这就是钱!
往大了说,DG除了带来巨大的网络流量外,还可能给了你们高层管理直接的金钱。这也是钱!说到底!你们靠DG赚了钱。这是事实
而诈骗主犯在行骗过程中对辅助其作案的确切得到过主犯经济报酬的。就叫做诈骗协犯。
告诉你 彩红岛的坛主 这套没用
诈骗罪的协同罪知道么?是你给了他做案的工具 以论坛为平台 进行了诈骗 而且你一定收过他的钱
明天晚上DG不在 你等着我们报案吧
200-300万人民币的大案 我不相信网警不管
恶性诈骗 有根有据
飞飞聪明在没有官网没有论坛 你却为了一己私利去让骗子当斑竹 诈骗协同罪!自己去看吧 你要蹲几年
兄弟们 报警是不花钱的 明天一起来 全国各地都齐报案 300万元人民币的大案。你的支持 就是让这些骗子送进牢房的动力!!!
请于明天白天到公安局报案。如果有不方便的朋友,请拨打110,转网络稽查科。一样可以报!!!相信我们的力量 [ 此贴被wj8778在2008-12-21 03: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