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把所有的目光都专注于自己的过去,那么,他应该是老了。回忆是老人拖延时间的方式,那里记载了自己与日子较量的所有痕迹。他们追忆那些逝去的岁月,其实是迷恋自己年轻的样子。而故意对眼前的光阴不予理睬,这本身是对时间的不满与抗拒。毕竟,时间不会老,老去的是人。
有谁能与时间对抗?你,服或者不服,最终都会被它绊倒。你,愿或者不愿,最终都会化为尘埃。
与时空相比,人生,实在脆弱!“历史只记录少数人的丰功伟绩,其他人说话汇合为沉默。”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不敢发出声响。如果人生只能这样,我们不能带走什么。至少,还能留下些什么。
一个老人的回忆,也许太深太沉,叫人心酸,因为他们没有未来。
一个青年的回忆,也许太轻太淡,是青涩的。我们还有那么远的路要走,似乎不该把目光投向过去。
我想说,回忆是对某一个片断的小结,是对某一些经历的盘点;是自省,是参悟,更是修行。它让我们对生活更清醒,更投入。也许,正视过去,才是对现在的尊重。
回首也许不必是留恋,它是独自上路去寻找自我的一场旅行——一个人的旅行。那些从泥淖中走出的踉跄脚印,已经凝固成斑斓的图案。路过的、错过的,已成青春的背景上隆重而华丽的色泽。
——
公交车上是我最惯于愣神的场所,也许是它那不规则的抖动震裂出时间的豁口。那些相似的颠簸,相似的疲惫,朝我的脑海奔涌前来。穿越车窗上虚实重叠的人影,我看见的却是远方——某个同样拥挤的公交车上,那个疲惫不堪的外乡女孩,她像一个不和谐的音符,谦卑地想把自己藏在别人的鼎沸中。
谁会听见,她正喃喃温习着乡音:“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那是村子的上空四处流动的传唤之声。在遭遇了风雪之后,一切与家有关的联想都显得感人肺腑。
是他,让我初见风雪。
六年过去了,再回首这段感情,我是感谢他的。我相信人生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在帮助自己成长。是他让我明白:一个人要配得上自己所受的痛苦。是他告诉我:好好活着!
……
日复一日,街道两边的树叶由翠绿,直至枯黄,我在西安的日子已经过去半年了。
半年里,租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尝尽了廉价的小吃,熟悉了很多条街道的行走路线,拿着最低的薪水工作最长的时间。作为一家很普通的音像店里普通的营业员,工作带给我的唯一乐趣,是可以打开任意一盘CD碟享受那些旋律的跳动。然而,每每跨出店门,我却是落寞的,无精打采的。独自在他乡,我有大把的自由。自由,同时也意味着孤独,意味着选择太多而无从选择。未曾料想,过度的自由竟让我无所适从了。
下了晚班,十点钟。这座城市里有过半的人已经沉入睡眠中,可是我却并不急于回到租住的小屋,我常常看似随意却又极认真的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如果能够成功地把同一颗石子踢到家门口,我就把它装进口袋里。带回屋子保留起来,好像带回来一个默契的伙伴。有时候,轮到上早班,下午四点就可以出店。我像一个十足的游手好闲者,无所用心地打发时光。向右走,或者去报刊亭翻看当月《读者》,由于囊中羞涩常常翻而未买,老板已经颇为不快;或者去地下通道听流浪歌手的现场演出。除此之外,似乎再没有更好的去处。向左走,只好傻傻地坐在十字路边的石阶上,数红绿灯在不同时段停留的时间。然后,没心没肺地甩着手,裹着两袖清风回家去。
我像一个走丢的无人认领的孩子,古怪而郁郁寡欢。像是失去了什么,又像是等待着什么。
直到那一天,他出现了。
临近中午,店里很干净,一个顾客也没有。这是我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候,懒懒地趴在柜台上,像一只贪睡的老猫,却又似睡非睡。耳畔响着恩雅的恰似教堂传来的音乐。在我听来,她的声音是直接触及灵魂的,是安抚,是宽慰。在她的音乐里,我简直想躺进墓穴中,永享安宁。可惜,这种美妙的遐想被一个黑影破坏了。我急忙正了正身,抬起头来,目光迎向来客。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左手拿着一本书,正是《读者》,另一只手正在翻着许巍的碟片。我以一种职业化的热情向他问好,在这四目相对的一瞬,我看见了一张轮廓分明的布满小疙瘩的脸。他笑了笑:“你可真会享受,恩雅替你催眠”,接着,他让我试放一盘许巍的CD碟,放那首《曾经的你》。前奏响起,我们都不由自主地轻轻和,等四周都安静下来,我们相似而笑,那感觉如此放松。他告诉我,许巍就是西安人,早些年在地下通道里唱歌呢。我开玩笑着说:我昨天还看见他呢,在南稍门那边唱歌。他的眼晴陡然一亮,随即笑了起来:你可真会开玩笑。我们很快就像朋友一样,聊了起来,原来他也常去南大街的地下通道里听歌。继而说到《读者》,我们都有同样的感受,它是真、善、美的化身,那些朴素的真理,天然去雕饰的美好,给予我们信念。《杂文》太硬、太尖锐,太犀利,《意林》又过于故意,矫情。从音乐聊到杂志,我们有太多的话题。我第一次遇见如此契合的人,相见恨晚。
不一会,他接了一个电话,就告诉我他要回去上班了,他是趁午休的时间跟几个同事出来溜达一圈。我随口问他哪个单位的,他神秘地笑了笑:以后你会知道的。说完就走了,把那本《读者》留给了我,也没有买碟。
等我走到门口去找寻他的背影,在并排的几个年轻人中间,我已经认不出哪一个是他来。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一个陌生的男青年,来匆匆去匆匆。整整一个下午,我反复听着《曾经的你》,恍恍惚惚,难道我中午趴在柜台上是做了一个微型的白日梦?我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面貌,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数次抽出包里的那本《读者》,只有它带给我一种真实感。
下班后,我习惯性地踢着一颗石子,突然莫明其妙地烦躁,捡起那颗石子装进了口袋,急匆匆的回到家,才发现我毫无缘由地装回来一颗石头蛋子。那个神秘的陌生人,他打破了我曾专注的无聊生活,我早早钻进了我的小窝——帐篷。第二天醒来,手里还握着那本《读者》。
令人失望的是,很多天里,他再没有来小店!
初次见面的情景回味了三百零一回之后,我牢牢记住了那一脸的小疙瘩,我们一定认识了五百年之久。真后悔当初没有追问他的单位,否则我会不顾矜持地去找寻他的,谁叫他擅自闯入我的领地?谁叫他擅自留下一本书来,既然留下就有取走的可能,他怎么可以私自取消这种可能性呢?那个萍水相逢,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一会儿是我恶狠狠发泄不满的假想敌,一会是我焦灼期盼着的情人。回想那次短暂而匆忙的交汇,我们还会有多少愉快的话题呀。这种不能与外人道的情感折磨让我五内俱焚,表面上,我又假装波澜不惊。他叫什么名字?他是哪里人?他在哪里工作?没有人能解答我心中的疑团。他说过:以后你会知道的!
然而,他迟迟不来!
“相思是不作声的蚊子
偷偷地咬了一口
陡然痛了一下
然后便是一阵奇痒”
十天过去了,我的心就像气候的变化,渐渐的降温、冷却。
街道上,树枝显得日渐消瘦,行人却显得日渐臃肿。一阵风吹来,硬硬地往脖子里钻,往来的人流,都不约而同地缩紧了身子,好像全身都被风咬疼了一样。
我仍旧持续着两点一线的生活,这种无望的等待让我心灰意冷。
下班后,我又恢复了懒懒散散地漫步,甚至连街边的石子也懒得去搭理。虽然已是夜里,我却并没有归家的急迫。那些漂漂洒洒的树叶,在最后的舞姿中为生命画上了圆满的句点。在轻舞飞扬的落叶中穿行,原本清冷的夜显得意味深远。我仍是那个心事重重的女孩,像一个夜游的精灵,在古城里漫不经心地游走。
走出没有开始已经结束的情窦。
那本《读者》转手送给了盼盼,再没有任何实物让我相信一场午梦。
然而,日历本上,“22”被我用铅笔涂了一个显目的饱满的圆,它曾经像一只黑亮的眼珠注视着我,让我的脸上升起一片欣喜的红晕;后来,又像一只浑圆的蜘蛛,让我触目惊心;如今,在与它的对视中,我的心里只是淡定,不起丝毫涟漪。
我在努力练习,练习遗忘!
一天中午去接班,同事说有一个警察来找过我,我心里一惊,我怎么惊动警察啦。是不是我卖出的哪一盘碟有质量问题?不对呀!若是这样,顾客可以凭小票直接找店里的任何一个员工。我百思不得其解。同事说,警察只问她:那位戴眼镜的女孩儿还在这儿上班吗?她告诉他,我今天上晚班。他还问我什么时候下班。也没说什么事,就急匆匆走了。我越听越迷糊,但还是很不甘心的让她再回忆回忆:他手里带光盘了没?他进来有没有看看店里的其它碟片?回答是坚决没有!再说,就算发现了盗版碟,他应该直接找老板才对呀。
听到警察,我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坏事了。就像做了亏心事一样提心吊胆,而我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亏心事。如坐针毡!我这点出息,就别指望犯事。同事也跟着焦急起来:办暂住证了没?我恍然大悟:肯定是办暂住证的事。心想,不怕遇上警察,就怕被警察惦记。弄明白这事后,我也舒了一口气。这比所有别的猜想都要好!从刚才的迷团中走出来,我已经豁然开朗,突然就快乐无比!
下班后,因为有一件具体的事情让我操心,我寻思着:趁明天上午有一阵儿时间,去把暂住证给办了,还得向房东打听一下,在哪里办理。我就一急性子,心里有了实实在在的事情要做,好像自己的眼睛也变得明亮了,脚步也显得轻快了。原来那些无病呻吟的伤情感物,不过是慵人自忧,是百无聊赖的矫情。我追着自己神采奕奕的影子,竟然就哼起歌来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岁月,我的心了无牵挂……
既然歌唱自由,就应该懂得享受自由,否则怎对得起曾经众叛亲离的抗争,怎对得起那些在抗争中划伤过的亲人。
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领悟!
就在我走过中国银行前面宽阔的街道时,余光发现一个黑影向我走来。心底一阵紧张,立即停住哼唱,加快了步子。他也大步向我靠近,急得我跑起来!心里想:完了完了!街上的店铺都关了门,穿过马路往家去的方向是一条深巷,白天这里人稠物穰,到晚上就只有几只孤零的灯泡守岗,那一团团晕黄的光像缺乏睡眠的眼睛,不负责任的看守!我的心扑通乱跳,大脑高速运转着:我该怎么办?已经快到十字路口了,一辆车正从左边冲过来,我鼓足劲向着那边光亮冲去!丝毫不加考虑迎上灯柱的危险。突然我的手被人抓紧了,同时一个声音向我袭来:你想撞车呀?别跑了!是我!
不可能!是他?我回过头来,由于靠近路口,有一盏路灯正打在我们身上。可不是他?由于他的激动,那些小疙瘩显得异常生动。恐惧、惊喜、委屈,除了哭,我再没有其他表达复杂感情的方式。他立即慌了起来,不停地道歉:“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刚才看你还很快乐,我想凑近了听你哼歌,哪知道你突然就跑起来!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想到会吓着你!”
十几天没有着落的期待,突然就降临在眼前。他被我的哭声吓得手足无措。我抽出生疼的手,一心一意地陷在自己的委屈里。“你去哪儿了?为什么这么久才……”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是专属于恋人之间的语气、嗔怪。于是,头也不回的穿过马路。他怎能明白我的心啊?他怎明白我曾无端升起过希望、又怎样在绝望里坠毁?
他紧跟着我,耐心地向我解释:“本来那天从你店里回去后,打算下班后就来找你的,可突然接到上面的通知,下午就要去新疆办一个案子,当时就走了,由于案子的进展不太顺利,所以才在那边呆了这么久,上午刚回来,我还没来得及回局里,穿着警服就去店里找过你,听你的同事讲你上的是晚班,十点钟才下班,我下班后特地加了一会班,在这路边都坐了两个多小时了,本想给你一个惊喜,没想到吓着你了。”他急切地说完这些,大大地喘了一口气。我这才知道原来他是警察,就是今天去找我“麻烦”的警察。他看我像是在努力的回忆什么,就故意用失望的语气说:“哪知道你都想不起我来了”,“胡说”听到自己这么急促、响亮的声音,自己也给吓了一跳。他把我的手握在手心里,重重地捏了一下,又像是安慰我,不需要更多的语言。他都懂了,懂得我是怎样在盼着他。我们就这样手牵着手无声地走在深秋的夜里,冬天的脚步已经近了,我们却好似走在春天里。也许是心里太多的话想说,却又不想破坏这种意境。只是一路静静地走着,走了很久,离我住的地方越来越远,他才想起一个问题:你住哪儿?
然后,我们又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快到小巷的时候,他才想起一只手里还提着东西,他打开来,原来是一只苹果、一张薄薄的馍。他说这是从新疆带回来的,地道的新疆货,是他从牙缝里省出来的。我说:呀!谁没吃过馍呀?你还用得着从牙缝里给省?他急了:“馍?这个词简直是对它的玷污,这是馕,只有新疆当地人才能做出最正宗的来,平时出远门,带在路上解饥。”“狼?”我好奇了。“是nang,不是lang”就这样,他听我鼻音和边音不分,很得意地猜测我是重庆人,然后狡猾地问我吃过这个没有,我故意不屑道:吃(CI)过。他一听,乐了:你CI过,肯定没吃(CHI)过。好家伙,中计了。他很专业地说:重庆人嘛,你的普通话算可以了,仍然是CI和CHI不分呀。由此,我们才相互介绍起来。原来他毕业于延安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考进了公安系统。算起来,是路遥的师弟。于是,我们由路遥谈到他笔下的孙少平,再到高加林。后来见我不停地把苹果放在鼻下闻,机警的他很快发现,我这是出于一种习惯,而不是诱于苹果的香甜。那个时候,我确实有一个不好的习惯,一切小巧的东西,拿在手里,都到凑到鼻子闻闻。一只扣子,闻闻;一张便笺纸,闻闻;一只笔,闻闻;一块表,闻闻……
他由我闻苹果的高频率动作,立即问道:82年的吧!
我心里一惊,不会是遇上福尔摩斯了吧。
他看我愣了一下,知道是猜中了。
于是笑了起来:我瞎猜的,从你闻苹果的样子看来,的确很像一只半岁的小狗。属狗的嘛!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紧接着他讲到局里一只进口的德国警犬,是花120万的天价买回来的,在一次追捕歹徒的行动中,它牺牲了,在追悼会上,很多同事都哭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也变得低沉起来,好像在怀念一个牺牲的战友。原来,那些穿着警服的威风凛凛的汉子,也有如此细腻,感性的时候。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回忆了跟我初次见面的情景,他说我是第一个可以让他很轻松地表达自己的人,让他感觉到从内心升腾起愉悦的人。我留给他最深的印象就是两只酒窝,以致从新疆返回的路上,我的面目已经模糊了,他只记得那两只酒窝。我看见他的满脸小疙瘩好像正闪闪发亮,笑了起来。
也许在这个城市里,他是另一个孤独者。而两个孤独者的对视,就是一场共谋,共谋着逃离孤独。
转了几圈后,终于到了屋子楼下,我告诉他到了,由于屋子里太简陋,一顶帐篷占了房间的三分之二。帐篷很大,我把自己的所有小零碎都塞到里面。除此之外,就只有一张木板架起来的桌子,上面有一些胡乱涂画的纸张,那些带着情绪写下的大字:“你是谁?”“一辈子也别再出现”“你以为你谁呀”,一堆堆硕大的“?”。每一个字里都好像充斥着愤怒。我不想让他发现那些“力透纸背”的字迹。所以,在楼下就堵住他,让他回去。
他却坚持:得送进屋子里才放心。也许,更充分的理由应该是他对我的好奇吧。
只好让他上楼来,当我打开门,一顶红色帐篷出现在他面前,他惊呆了:你太有意思了,把蒙古包都移到房间里了,是不是有睡在草原上的感觉?
我调皮地笑笑:是你太有想象力了,只是我租的房间没有床,仅此而已!
他指着那张木板:其实这就是房东用来当作床的,西安的房东特别财迷,不舍得为出租的房间安床,你竟把它当作了书桌,真是个绝妙的讽刺呀。
他边说边拿起木板上的纸张来。我急了,让他放下,不许看。此地无银三百两!他很快就知道了我的心事。当他抬起头来,我已经不敢看他。他只轻轻地说:你的字写得很好。说完把我的小指头捏在手里,轻轻地搓着我的指甲盖,似乎想把细密的纵纹抚平……
突然,他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很干脆地说道:你该休息了,我走了。走到门边,他反身说道: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然而就急匆匆地带上门,消失了。
后来得知,那个夜里,他回到家已近两点了。在回去的路上,他走得很慢,每当马路中央的栅栏有豁口的地方他就穿过去,走马路的另一边,直到下一个豁口,他再穿过来。就这样,不停地寻找,不停的穿越,走着近似“S”的路线。
我虽然也曾认真地胡思乱想过,就像任何一个女孩子编织奇异的梦。当他带着一颗同样热烈的心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却不敢相信这竟是真的。我再次将苹果凑近鼻子,深深地吸气,那股醇香直窜肺腑。眼睛会欺骗自己,但是鼻子不会。
我不知道,这只是两个孤独的文学青年之间的相互吸引,还是爱情?我们才见过两次面,难道爱情已经不需要时间来栽培?
之后,我们常常在夜里不知疲倦地逛着熟睡中的古城。有他相伴,其乐无穷。我已经明目张胆地打量过他:中等身材,自然卷的发质,单眼皮,薄薄的嘴唇,细密的牙齿。他实在算不上一个美男子,对于一个以貌取人的女孩看来,他似乎不算一个优秀的男友。而我,对他越了解,越迷恋。他,时而带有农民式的憨态,时而又流露出警察的机智过人,时而有着桀骜不驯的睿智与幽默,时而又有着邻家男孩的内敛与腼腆。他是一本奇妙的书!
他为小侄女挑选儿歌时是耐心又一丝不苟的;他为自己挑选被套时认真得几乎可笑,跑了十几家商铺,总算买到他中意的。竟是绣着熊的极其幼稚的图样。看着他红着脸与老板讨价还价,脸红不为手头的窘迫,更多的是担心有人击穿他的幼稚。其实,一个大男人的童心未泯实在动人。
后来,我们去旧车市场买了一辆半新的单车。在他休息的时候,我就调为早班,下午就能下班。我们骑上单车,风驰电掣地赶去较远的东大街、大雁塔、小寨等地方,那是专属于我们的“只逛街,不购物”的穷开心,却比深受物质奴虏的购物狂要快乐百倍。一次,走在大雁塔的广场上,一个卖花的小男孩缠着他不放,语气平稳而连贯地说:“叔叔买一束花吧!阿姨这么漂亮,你送她一束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