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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
又是月圆之夜。
像往常一样,秀秀从左边抽屉里拿出了一张惠普A4纸,宽210 毫米,长297 毫米,洁白无瑕,没有半点污染,重80克。
在她右边的抽屉里,也有一叠一模一样码得整整齐齐的惠普牌A4纸。同样宽210毫米,长297 毫米,不过重量,秀秀估计,怎么也得在90克以上了。
作为一个合格、称职的秘书,严谨、精确是秀秀的一贯作风。我或者是太合格、太称职了,秀秀想。
所以,我的重量在90克以上。
她拧开桌上的钢笔的笔帽,开始在这张白纸的正上方横着写下“唐、宋、元、明、清”五个字。
从秀秀拿到这支派克笔的那一天起,她就再也没有用过其他笔写字。因为这支笔是他送的。
她又在这张A4纸左上方,竖着写下“是、否”两个字。“是”字在上,“否”字在下。
她满意地看着这几个黑色的钢笔字,柳体,娟秀、飘逸。
一切都是从她的字开始。
他第一次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她手写的报告后,就送了她这支派克钢笔。
我将会使用这支笔一辈子,秀秀想,她又在A4纸的右上方写下“男、女”两个字。即便是闭着眼睛,我也能把这些字写在正确的位置上不是吗?秀秀想着,继续在纸的下半部分写上阿拉伯数字“0 ”到“9 ”,以及大写的二十六个字母。
秀秀看了看墙上的钟,十二点差一刻,青青快到了。青青是她最好的朋友,从九岁起就一直是。每次秀秀让她来陪自己从事“神秘活动”,青青嘴上总是说,她不会来了,而且再也不会纵容秀秀。但她其实从未让秀秀失望过。
果然,才过十分钟,门铃响了,秀秀站起身来。
“我一定是疯了!我一定是疯了!不然我什么要每个月陪你一起发神经?我发誓,下次就算打死我也不来了,求也没用!”青青边踢掉高跟鞋,边高声地诅咒发誓。秀秀在门边轻轻笑了笑,感激地看着自己这位友女。
秀秀伸出自己的左手,与青青的右手手背相贴,手指交叉,握着这支派克笔。笔尖垂直在纸上,两人的双肘和胳膊悬在半空。秀秀嘴里轻轻念道:“前世,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终于,垂直不动的笔尖一抖,在纸上斜斜画出一道黑色的痕迹。
秀秀心中一喜,问道:“笔仙笔仙,是不是你来了?”笔尖慢慢移到纸张的左上部分,在“是”字上画了一个圆圈。
秀秀颤声问道:“笔仙笔仙,下个月他会向我求婚吗?”笔尖往下移了一个字,画了一个圆圆的圈。
一滴水掉到了A4纸上,接着又是一滴。
秀秀把这张A4纸放到了右边抽屉里,和以前的一起,码得整整齐齐。
“你也不把这纸烧了,不怕有灾难发生?”青青揪心地看着秀秀。
“四年了,到今天都整整四年了,不都没事?”秀秀凄凉地一笑,拭去了眼角的眼泪。
“四年,四年是多少个月?四十八个月,一千四百六十天!你怎么还不醒醒,人家是不会跟家里那头‘母老虎’离婚的。你怎么到现在还不明白,就算你哭死了,他也不过当你是个小蜜在玩你。”
“不会的,他说了,他爱我。”
“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会上树。”
“他会娶我的。”秀秀固执地说。
“而且,这次我有王牌在手了,不是吗?”秀秀摸了摸自己的腹部。
“不过,我还是建议你把这些请笔仙的纸烧了。”青青出门前,忧心忡忡,“听说只要纸不烧掉,请来的笔仙永远也不会走,不管多少年。”
三天后。
站在秀秀眼前的这个男人,高大、健壮、成熟、风度翩翩,体贴而又细心,而且眼中总有一股抹不去的忧郁。
如果我不是他的秘书,恐怕还轮不到我吧。秀秀有几分得意。全公司上下多少姑娘都暗恋这个老总啊,而他,却是我的。
这个男人会娶我的,他老婆给不了他后代,而我能。眼下,这个优秀的男人正温柔地把头埋在她的小腹上,喃喃低语。
青青她错了,秀秀想。
“宝贝,乖,把水喝了好好睡觉,一切都有我。”
秀秀看着这个体贴的男人,耳朵隐隐约约听见男人在说什么,断断续续,听不真切。她很快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再醒来时,男人忧郁的眼光离自己不到一寸远,布满血丝。
秀秀觉得很不舒服,想把头挪开,然而,她发现她不能。非但脖子不能,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能动,连动动手指头都不能。
她惊讶地发现,自己从头到脚,每一个能活动的关节都被男人用毛巾仔仔细细地裹住了。
毛巾本来是柔软而无力的,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睁眼或者闭眼。
她觉得有点害怕。
男人点燃了一支雪茄,手工卷制的哈瓦那古巴雪茄,是秀秀喜欢的烟味。男人细心地将每一点烟灰都准确无误地弹在自己带来的烟灰缸里。秀秀知道,他走的时候,会把自己所有东西都带走,包括这点烟灰在内。他从不在她的房间里留下任何东西。
他是那么小心谨慎,每次来的时候,也一定挑个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时候。以至到现在,没有人知道她的房间里经常有这么一位客人。秀秀忧伤地想到,或许青青是对的,这个男人从来也不曾把她这里当成个家。
他怕他老婆。
男人开口说话了,声音嘶哑、忧伤,是秀秀曾经最喜欢听的声音。
“你为什么要逼我?你为什么不肯把这个东西拿掉?”男人指了指秀秀的肚子。
秀秀的眼泪流了出来,在他眼中两个人爱情的结晶,变成了一个“东西”。
“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丈人张张嘴,我就会变得一无所有。”
秀秀想说,这没关系,我喜欢的是你的人,我们可以重新来过,可她说不出口,因为她连下巴也动不了。但男人知道她想说什么。
“重新来?你以为这个世界真的可以赤手空拳打到天下?你知不知道,我丈人为什么会挑中我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就是因为我老婆不能生育。”
秀秀想要流泪,但眼睛却是干的。
“你居然拿这个来威胁我,”男人很愤怒,“你不过是个秘书,一个小小的秘书而已!”
秀秀开始想,青青真的是对的。她的眼睛涩得要命。
“本来,除了名分,你什么都会拥有,包括金钱和我这个人。你太贪婪了,连一个没用的名分你也贪。我最恨你这种贪婪的女人。”男人的声音突然变得狰狞起来。
“一星期,或者是一个月后,别人会发现你的尸体。”男人说着。
秀秀惊讶地看着男人手里举着的东西。
男人开始把手上的东西准确无误地往她脸上蒙上去,眼睛、鼻子、嘴巴都包括在内。
男人说,你将窒息而死。
秀秀眼睛瞪着这湿漉漉的东西,惊恐万分。
“但没有人会知道你是怎么死的,”男人一边镇定地将手上的东西继续往秀秀脸上蒙上去。一层又一层,一层又一层,“因为肺里没有水,脖子上也没有淤痕,没有任何伤口。”
男人说着,将手上的最后一层蒙到了秀秀脸上。
此时,秀秀已然什么也听不到了。
男人满意地看着秀秀再也一动不动,脸上蒙着一叠整整齐齐的打湿了的复印纸,一共四十九张。
每一张上面都写了字,是一手漂亮的柳体,娟秀、飘逸。
眼睛上正好是五个字,五个黑色的字。
因为被水晕开了,五个字变得巨大无比。
男人一个字一个字念着:“唐——宋——元——明——清。”
“听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任凡继续用刻板、毫无生气的声音说,“而且现在子时已过,正是冥门大开的时候,万鬼都出来游荡。你们确定还要请笔仙吗?”
此刻天上没有星星,只有月亮孤零零地挂在天边。惨白的月光照在山谷里的石头房子上,显得格外冷清。房子四四方方,是个标准的长方形,一点点零星的红光从某个一字排开的窗户里透了出去,反而衬得这个房子阴森森的。
屋内昏昏暗暗,只有四支蜡烛摇摇曳曳。
九个人正团团围在一张古老的圆桌前,三个姑娘,六个小伙子。
圆桌因为历经岁月而布满了丑陋的划痕,像是被人用砂纸大力打磨过一般。桌面已经分不出原来的颜色,只有四条腿还能看出原本的朱红色。
桌面上放了一张纸,正上方横写着“唐、宋、元、明、清”五个字。纸张的左上部竖写着“是、否”;纸张的右上部相对应的地方竖写着“男、女”;纸张的下半部分别写了阿拉伯数字“0 ”到“9 ”,以及二十六个字母。
“请,干吗不请?不怕吓不倒,就怕请不来。”高高壮壮的聂志勇连声催道,其他几个小伙子也附和起来。
“那好,我先声明,要请笔仙就请大家遵守游戏规则。首先,不能问笔仙是怎么死的,因为笔仙的前生都是枉死的人;其次,请笔仙的过程中不能松手;再次,送走笔仙后,我们一定要把纸烧了。”说着,任凡站到桌子右边缓缓伸出右手,与桌子左边等待已久的宋阿娟右手双手交叉,二人手背向内、手掌向外把一支沉甸甸的笔夹在中间。笔尖垂直在纸上,两人的双肘和胳膊悬在半空。
一句古老的咒语从任凡嘴里轻轻念出:“前世,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看着二人木偶般一动不动地站着,笔也是纹丝不动,其他人都神色紧张,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口。一直在一旁斜眼看着这一切的万天宇却再也忍不住,怪笑起来:“你们怎么知道这笔仙一定来自唐、宋、元、明、清五个朝代?难道不会是魏晋南北朝,不会是五代十国?万一来个洪荒野兽,那可如何是好?”
最起劲催促众人玩笔仙游戏的聂志勇此时也笑成一团:“我说二位千金可把笔拿稳了,尤其是任凡,您这手一抖,笔仙可就大驾光临了。还有宋阿娟,你的腿可别哆嗦。”
二人你给我一拳,我推你一掌,好不快活。
任凡“啪”的一下,把笔拍到桌上淡淡地说道:“心诚则灵,有这二位活宝捣蛋,这笔仙可没法请了。”
宋阿娟犹豫道:“凡凡,要不,咱们就别玩了。听说这笔仙可不比碟仙,碟仙召来的是精灵,笔仙召来的是孤魂野鬼。咱们住的这营地,看样子已经有几十年没住过人了,又是石头房,阴气太重。”
看没有人赞成,她又对正饶有兴致看着这一切的萧俊说:“要不,还是你来吧。”
萧俊刚把手伸出去又缩了回来:“那不成,男人阳气太重,召不来笔仙。”
“尤其是萧处男不行,海大第一处男,真正的纯阳之体。”陆楠在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谁都知道生性腼腆、内向的萧俊直到现在都是光杆司令,死活追不到女朋友。他在每年的圣诞都会许一个新年愿望:不再是我追女生,而是女生主动找我。偏偏他每每一见女生就面红耳赤,手足无措。所以这个新年愿望就成了每年的保留节目,久而久之就有了“海大第一处男”的雅号,又称“萧处男”。
宋阿娟又可怜巴巴地看着另一个姑娘欧阳雪,欧阳雪尖叫一声“我怕”,把满头鬈发埋进了她男友曾文那宽厚的胸膛里。曾文温和地笑了笑,把她搂紧了。
任凡有点不耐烦了:“你们到底还玩不玩?”
万天宇看着众人怒视的眼光,倒也知趣,求饶道:“各位姑奶奶,我出去,我出去,不打扰各位请神仙。”
万天宇与聂志勇二人灰溜溜地走了出去,开关门间,一股寒风吹来,四支蜡烛被吹灭了三支。房间更加昏暗了,倒是众人的影子变得清晰起来,印在墙上,高大无比。
任凡又继续一刻不停地念了起来:“前世,前世,我是你的今生,若要与我续缘,请在纸上画圈。”
念着念着,欧阳雪突然叫道:“十二点了!”
在黑暗中,声音显得格外突兀。
像是吓了一跳,宋阿娟与任凡手中的笔尖突然一颤,在纸上斜斜画出一道痕迹。
宋阿娟颤声问道:“笔仙笔仙,是不是你来了?”
笔尖慢慢移到纸张的左上部分,在“是”字上画了一个圆圆的圈。
烟头忽明忽暗,万天宇略略有点尖的下巴颏也是一阵红一阵黑。
按说万天宇并不算美男,眼睛狭长,有点像狐狸,嘴唇也是薄薄的。但好在鼻梁挺直,眉毛不粗,却很黑,是好看的剑眉。所有五官凑在一起,装在那张瘦长而又轮廓分明的脸上,倒是十分和谐。看上去,万天宇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留着一头三七开的黑发,额前的左侧总有几缕头发长年飘着,配着他瘦削而挺拔的身材,很是潇洒。尤其笑的时候他喜欢把嘴往右侧一咧,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透着一股子令人着迷的邪气,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了一个“少女杀手”。
这还真是个好地方,万天宇看了看这环形山谷,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通向外面。黄海的岛屿多如牛毛,如果不是我们,万天宇想,这座石头老房子还会这么继续安静下去吧,可能是十年,可能是五十年,也可能是一百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十一长假去旅游城市、景点旅游成了农民路线,而登山、攀岩、背包旅行则成为大学校园的新宠,越荒凉、越没人烟越受欢迎。就算是西藏,也得徒步去,还得找个没有游客、人迹罕至的地方,不然都不好意思跟人提起。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海大靠海,当然得去无人海岛野营了。
早在一个月前,赵一谦、聂志勇和万天宇三个人就商量好了,管赵一谦的父亲借条游艇出来,再拉上几个人组成一个团,找个荒岛搞野外生存。最后他们一组十人,除了他们三个,还有万天宇跟聂志勇的同班同学任凡、欧阳雪两个女同学,以及陆楠、萧俊、曾文三个男同学,任凡还带上了她的舍友兼闺蜜宋阿娟,曾文也带上了他的弟弟。
赵一谦虽说不与他们同系,却与聂志勇同宿舍,用聂志勇的话来说,是“同居”关系。另外,任凡也是赵一谦的女朋友,欧阳雪则是曾文的女朋友。当然,说是野外生存,吃的、喝的、用的,他们可没少带,毕竟谁也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
黄海的岛屿实在太多,他们现在待的这个荒岛叫什么名字,谁也不知道。他们翻遍图书馆的旧地图才找了这么个地方,因为大陆沿海附近的岛屿,基本上都已被精明的商人开发殆尽。
他们只知道,再往前走,就快到边境线了。
“靠,这外边还真冷!”聂志勇把他的迷彩服领子竖了起来。为了这次野营,聂志勇还真是没少费力气,居然被他弄到了一套山地迷彩服和丛林靴。都说要是再往脸上抹点泥,就能直接参加丛林野战了。听了这话,聂志勇倒是得意非凡,时不时显摆显摆他的服装和鞋子,还说他的靴子帮面是牛皮加帆布组成的,鞋底是天然橡胶,经过了耐油耐磨处理,中底有钢条保护、脚踝有加厚保护,连鞋底的纹路都是最经典的巴拿马底纹。
“有个领子就是暖和多了啊!”聂志勇心满意足地说道,“我说,再有半年就毕业了,你想好将来怎么办没有?是继续读研,还是去找工作?要找工作,现在就得抓紧找单位实习了。”
“谁不知道现在的大学生毕业等于失业,除了读研继续深造,把身价提高一点,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嘿嘿,考研也不见得是什么提高身价的好砝码,现在研究生扩招的速度是30%,这就意味着硕士学历贬值的速度是30%。也就是说,等我们研究生毕业了,这研究生又不值钱了。”
“可是,咱们学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你以为一个小小的本科大学生一去公司就能当经理?去做小弟人家还嫌你没有资历呢。我们有选择的余地吗?”万天宇郁闷地把肺里的青烟一口气全吐了出来。
似乎从他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供他选择。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一切都只能按父母安排好的道路往前走。连早餐吃什么、午餐吃什么、晚餐吃什么也被妈妈严格按营养搭配好了。他最痛恨每天早上必吃的那个白水煮鸡蛋,但他毫无办法地一连吃了十几年,为了防止他偷偷地把鸡蛋扔掉,他不得不每天当着妈妈的面把鸡蛋吃下去后再去上学。直到上大学后,他才摆脱了这个世界上蛋白质含量最高的食品,而且发誓一辈子不再吃鸡蛋。在上小学的时候,他还被家里逼着去跳过一阵儿芭蕾。为了芭蕾舞那紧绷绷的裤子,他可没少受同学们的嘲笑。直到上中学了,父母认为他此时的精力应该全部放在学习上,这才作罢,但也一并取消了他的其他游乐项目。
“说的也是,根本就没什么可以让我们选的。还是赵一谦好,含着金钥匙出生,现成的家族企业等着他去继承。这人也是怪,他怎么不去学金融管理,偏偏挑了个心理系。”
“人家家大业大,随便他折腾呗。”
“对了,你的那些女朋友们呢?怎么就你一个人来度假?怎么没选一个一起来?”
“嗨,别提了,为了这破‘十一’,好几个姑娘都掐掉了,我这是一个人逃出来的,差点没被她们给吞了。”
自从万天宇上大学后,他突然发现有数之不尽的美女在等着他去追,他喜欢选谁就选谁。偏偏他又长得个子高大外形俊朗,加上吊儿郎当的,有那么些玩世不恭的味道,特别受女孩子欢迎,自此他就走上了花花公子的不归路。他打出的“泡妞有理,发情无罪”的口号,在校园被传诵一时。因为追求的姑娘过于广泛,身材高矮胖瘦不论,年龄大小不管,所以有人说连他眼中的母猪也是双眼皮的。万天宇却振振有词,说这纯属诬陷,他追的女孩再多,却从不追求自己班上的女孩子。私下里他对萧俊说,他才兔子不吃窝边草,因为窝边草要是吃光了,兔子就不得不挪窝了。
“妈的,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我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捞着。”聂志勇悲愤地说。
“算了,不提这些破事了,给你猜个谜吧。说一根手指头英文叫做One ,两根手指头英文叫做Two ,以此类推,四根手指头英文叫做Four,那么弯起来的四根手指头的英文叫什么?”说着,万天宇把四根手指头弯了弯。见聂志勇愣了半天,万天宇笑着说:“Wonderful 。”
“大爷,老子也给你猜一个。”聂志勇淫贱地一笑,“什么地方你会硬挺挺地进去,最后却软绵绵地出来?”
“你这个贱人!闷骚男!”万天宇当胸给了聂志勇一拳。
“你才是贱人,这个谜底是‘考场’。”聂志勇回了一拳,二人哈哈大笑起来。
只是在这夜色中,二人的笑声格外空旷。一团黑影“嗖”地一下,从二人身边跑过,钻入树丛中,吓了他们一跳。
“这里的黑猫真多。”聂志勇冲黑影嚷嚷道。
“听说黑猫最不吉利。”
“怎么,怕了?”聂志勇鄙视地瞧了万天宇一眼。
“去你的,孙子才怕。”说着,万天宇从脚边拾起一块石子,向树丛中扔去。
“喵嗷!”一声,突然树丛中冲出五六只黑猫,向四面八方跑开去,迅捷无比。其中有一只还回头望了万天宇一眼,眼睛绿莹莹的,充满了肃杀之意。
万天宇只觉得头皮一麻。
聂志勇倒是无所畏惧,他指着窗户,神秘地一笑,对万天宇说:“你看,他们像什么?”
万天宇只见窗户里有一丝微弱的光线,几个人看不清面目,墙上的影子倒是巨大无比,影影绰绰,像要把众人吞没一般。
月亮从层层云幕里钻来钻去,高高挂在天边,因为没有星星而显得孤零零地。整个石头房在惨白的月光的照耀下,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聂志勇在万天宇耳边悄声说:“像不像一群鬼魂?”
万天宇只觉耳边一热,聂志勇把整个身体都贴到了自己身上。
“你知道这天上的月亮叫什么吗?”热乎乎的气流被喷到万天宇的耳朵里,说不出的难受。
“镰刀,死神的镰刀。”
聂志勇整个脸庞都被扭曲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张着嘴。
在月光下,牙齿白森森的。
万天宇手一抖,烟头掉到了地上,烟灰散满全身。
聂志勇在一旁不怀好意地嘿嘿怪笑起来,静夜中声音格外刺耳。
万天宇脸上一红,伸脚踩灭了烟头,说:“咱们吓他们一跳吧。”
屋内,七个人寂静无声。
半晌,任凡才勉强开口说话,只是声音嘶哑得厉害:“阿娟,是不是你搞的鬼?”
宋阿娟脸色发白,声音都抖起来了:“不是我!我没动,是不是你拽着我的手?”
说话间,二人手中的笔又开始游走起来,而且越来越快!
任凡低沉着嗓子说:“笔仙来了,大家快问问题吧。”
萧俊想了想,大声问道:“笔仙笔仙,你是男还是女?”
笔尖慢慢移到“男”字上画了一个圈,欧阳雪兴奋地摇了摇曾文的手:“这是一个男鬼!”
陆楠又阴阳怪气地道:“萧俊一定失望了吧,你特盼望是个女鬼吧。”他被萧俊搡了一把之后,嘴里发出了一声尖锐的轻笑声:“笔仙笔仙,请告诉我萧俊到底是不是处男?”
萧俊顿时面红耳赤,双手在身前乱摆:“笔仙笔仙,这个问题不算。”然而笔尖不管不顾地直奔“是”字,并重重画了一个圆圈。
众人哄笑起来。
欧阳雪又说道:“笔仙笔仙,请告诉我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谁?”
笔尖犹豫了一阵,慢慢移到字母上,开始画圈。刚开始速度特别慢,像是对拼音不熟一般,接着越来越快,宋阿娟慢慢拼道:“z-e-n-g-w-e-n 。”
“曾文,是曾文!”大家轻声欢呼起来,欧阳雪得意地抿嘴一笑,曾文与欧阳雪本来握着的手抓得更紧了。
几人正高兴间,万天宇和聂志勇从门外走了进来。万天宇一进门就大声问道:“笔仙笔仙,你的前世是怎么死的?”
宋阿娟立刻尖声叫了起来:“笔仙笔仙,这个问题不算……”
说话间,只见笔尖在纸上急速地胡乱画圈,力道之大,连整个桌子都震动起来。这时,大门突然“哐”的一声,被大力撞开,一团黑影一下子蹿到了桌子上,发出“喵嗷”一声怪叫,又跳上了窗台,原来是只黑猫,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了大家一眼,又跳了出去。
宋阿娟和任凡“啊”地大叫一声,同时撒开了手,笔一下子掉到了桌上。
万天宇和聂志勇目瞪口呆地站在门边,看着被围在众人中间的古老的圆桌腾地一下子升到了半空,并开始在空中急速转圈。破旧的窗户框大力地开开阖阖发出“砰砰”巨响。
宋阿娟急得哭了起来:“笔仙笔仙,我们不是有意得罪你的。”
“砰”的一声,圆桌又掉到了地上,沉甸甸的钢笔在纸上滚来滚去,仿佛特别着急一般。
欧阳雪尖叫道:“笔仙有话要说。”
任凡在桌边看了半天,把手伸了出来,对宋阿娟说:“来吧。”
宋阿娟怕得都哭了起来:“我不敢,我不玩了……”
任凡大喝一声:“已经到这份上了,不玩也不行了!”
宋阿娟哭着把手伸了出去,重新和任凡双手背交叉,把钢笔夹到了中间。
任凡定了定神,问道:“笔仙笔仙,还是你吗?”
笔尖在“否”上重重画了一个圈。
任凡倒抽了一口凉气,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笔仙招来的神灵吗?”
笔尖这次指到了“是”字上。
然后,笔尖毫不犹豫地往字母上走去,而且越走越快,眼泪模糊的宋阿娟根本就跟不上速度。任凡开始低声拼了起来:“愚蠢的人类,无耻的生物,你们将亲自见证到这一点!我将日索一命,此人将由你们自行选择。我将给你们七条规则,你们必须严格遵守……”
天边挂着一轮残月。
一个少年和一条狗走在孤岛上。
四周一片漆黑,只有少年手中的手电筒照亮眼前的一小片地带,时左时右,忽上忽下。
狗是一条黑狗,德国黑贝,全身上下通体黝黑,与周边的黑暗融为一体,只有暗褐色的眼睛一眨一眨。它走起路来悄无声息,如果不仔细看,很可能以为只有少年一个人走在孤岛上。
狗的样子十分丑陋,长长的嘴巴,尾巴又长又粗,弯曲着垂在地上。两只前肢总是站得直直的,后肢则无时无刻不呈蹲踞式下卧状,像是随时准备冲出去咬人一口。
只有少年自己知道,看上去凶神恶煞的黑狗性格特别温柔,对全家忠心耿耿。倒是那条叫做妞妞的意大利灰狗,表面上有着优雅的拱形颈部,步态轻盈优美,尤其是那双大大的眼睛,有着仿佛人类一样丰富的表情,其实它满肚子坏水。
每天父亲买菜都会带上妞妞,菜市场的人都喜欢和这条有着漂亮眼睛的狗打招呼。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父亲,说妞妞在偷偷摸摸偷鸡蛋吃,第二天去菜市场时,父亲就长了个心眼,一边买菜,一边拿眼睛盯着它。果然在经过一个卖鸡蛋的摊位时,妞妞看着没有人注意它,就偷偷伸出嘴巴,用长长的舌头一卷,一个鸡蛋就到了它嘴里了。
后来父亲逢人便说,狗这东西,还真不能小瞧了它。妞妞的智商可比父亲想象的高多了,它偷到鸡蛋后,并不当场吃下去,而是一直尾随在父亲身后,直到离开菜市场,才偷偷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鸡蛋吐出来,打算像往常一样慢慢享用。只是这一次被父亲抓了个正着,父亲一把把它脑袋按在鸡蛋上,打了一巴掌,又押送着它把鸡蛋给人送回去。自此以后,妞妞倒是再也没有偷过鸡蛋了。
想到这里,少年笑了笑。
外形凶恶的黑狗却从来没干过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性格温驯的它反而经常受到个子不到它一半的妞妞欺负。而且,有着高贵德国牧羊犬血统的黑狗,生活细节上也特别讲究。尽管已是后半夜,黑狗却怎么也不肯在营房里撒尿,少年只好把它领出来,找个僻静的所在。
渐行渐远,少年心里有点发毛。
“行了,就这里吧。”找到一块石头,少年勒住了这条黑狗。仔细打量了这块小石子后,固执的黑狗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往前走。老年人总是固执的,黑狗已经十一岁了。对人类来说,十一岁还是个儿童,但对黑狗来说,已经很老了。“老年人”还比较挑剔,它硬拽着少年又往前走了一百多米,才在一颗小树根面前停下来。
少年耐心地站在一旁。从他四岁生日那天第一眼看到刚出生的这条黑狗后,他们俩就形影不离了。
海岛的夜晚还真是冷,尽管才十月份,少年还是裹了裹衣裳。
一人一狗正准备离去,“喵嗷”一声,突然树后冲出五六只黑猫,向四面八方跑开去,迅捷无比。其中有一只还回头望了少年一眼,眼睛绿莹莹的,充满了肃杀之意。
少年只觉得头皮一麻。
黑狗追着一只猫就跑,它是条忠实的老狗。少年的妈妈生平最恨的就是野猫。她说一看到这绿莹莹充满怨恨的眼睛,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玩意儿太邪性。平常只要见到野猫,就由黑狗负责驱赶。
黑猫的速度很快,黑狗却已经老了,而且疲惫不堪。但它是一条骄傲的德国牧羊犬,工作就是它生命的意义。女主人不喜欢黑猫,所以,我一定要把黑猫赶走。黑狗忠于职守。
一只野猫、一条黑狗和一个少年在月夜下奔跑起来。
很快,少年跑到了最后。等他追上时,黑猫已然不见了,只有黑狗蹲在地上,一动不动。少年上去安慰黑狗,拍了拍它的脑袋。
固执的黑狗还是一动也不动,脚爪在草丛中刨了起来。
少年说好了好了,咱们回去吧,不见了就不见了,一只野猫而已,没什么好丢脸的。
黑狗依旧不肯离去,张着大嘴,朝着草地低声咆哮起来。
你发现了什么?此时,少年已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他把手电筒朝向了草丛。
手电筒射出一道白色的光束,像一把白色的刺刀,划破了这无边的黑暗,照得草丛白晃晃的。因为入夜,已沾满了露水的草丛中赫然出现了一个黑洞。
少年看着这个黑洞,眼睛瞪得大大的,脑中一阵眩晕。
“Cute!”少年说。
第二章 恶灵与七条规则
一
一阵风吹了进来,把最后一支蜡烛也吹灭了,屋里漆黑一片。九个人寂静无声,屋外偶尔传来一两声猫头鹰凄厉的叫声。
不知过了多久,万天宇掏出打火机把蜡烛一一点燃,橘黄色的光线显得温暖而柔和。任凡突然一声惊呼:“纸呢?纸怎么不见了?”
古老的圆桌上除了一支笔,什么也没有了。
赵一谦扬了扬手上的纸说:“是这个吗?我刚记下的笔仙规定的七条规则。”
任凡有点着急:“不是,桌上刚才请笔仙的那张纸,我们得把它烧了。”
陆楠轻轻一笑:“我拿了。刚才风把纸吹到了我的脚边,我就顺手擦了擦鞋。”
大家心头一颤,八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陆楠,他讪讪地将脚边的纸团捡了起来,说:“这还能烧么?”准确地说,那是一团满是青苔和泥巴的泥浆,上面零星点缀了一些脏兮兮的碎纸片。
“不管怎么说,我的鞋还是干净多了,对吧?”陆楠摇了摇他的脚。
那是一双黑色的圆头牛皮鞋,鞋面上勉强还算干净,因为饱吸水分而泡得有点松弛了,经火一烤,出现了些细细的裂纹。至于鞋帮和鞋底,几乎全被青苔和泥浆包围着,看不出模样,但这已经是这九个人里面最干净的一双鞋了。
明明知道野营最好穿旅游鞋,陆楠依旧把他的皮鞋穿了出来。这双鞋几乎一年四季都在陆楠的脚上,谁都知道陆楠爱惜得要命,不管到什么地方,都擦得干干净净。
陆楠这个人也是一年到头都特别讲究,永远干干净净,留个平头,鼻梁上架一副金边眼镜,显得温顺、乖巧,眼睛里老是闪着一种说不出的光芒。
“你说,这烧了还算不算?”陆楠用拇指和食指尖掂着那团泥浆,讨好地递到欧阳雪的面前。
欧阳雪厌恶地捂着鼻子,一把打开陆楠的手,泥浆滚落到一旁。站在陆楠右边的聂志勇伸出他的丛林靴一碾,这团泥顿时化为乌有。
看着大家挪到厨房去了,陆楠也追了上去。一个歪歪斜斜的灶上放有一些早已准备好了的枯枝,万天宇把打火机伸了进去,随着“啪”的一声轻响,一团红色的火焰迅速燃烧起来,映得得房间红彤彤的。
“反正我们所有请笔仙的禁忌都犯了。”陆楠伸手捡了根又粗又壮的枯枝,扔进了火堆中,“也不差我这一个,对不?”
“再说,请笔仙也不是我的主意啊,当初还不是大家争先恐后地非玩不可。”陆楠拍了拍手上的灰,“游戏而已,何必当真。”
很快,枯枝也燃烧起来,吐出红色的火焰,舔着吊在火堆上的一个水壶。大家沉默不语地盯着这个水壶,一动不动。
“我说了,今天是阴历十五,又是十一点子时鬼门大开之际,不能玩笔仙,你们谁也不听。”欧阳雪脸色有点发白,曾文轻轻握住了她的手,“算了,别说了。”
“我偏要说。”欧阳雪赌气般地嘟着嘴,“明明知道笔仙都是枉死的厉鬼,你们偏要请。明明知道不能问笔仙是怎么死的,你们还偏要问,要是真出事了,可怎么办?”
曾文轻轻一笑:“雪雪,你还真相信不成?好歹我们也是大学生,怎么可能这么迷信!”说着,他扭头冲正在把一条毛巾往右手掌上裹的赵一谦说:“对吧,我们未来的心理学大博士?”
“暗示,都是暗示的作用。”赵一谦用毋庸置疑的语气说,“人往往在无意识中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暗示。比如说:在大马路上放上一个筐子,筐子外面写上一句话‘请行人不要看我’,但来往的行人却免不了要多看一眼,这就是一种暗示。再比如说,在教室里有一个人看天花板,不久,大多数同学都会去看天花板,但谁也不知为什么,也不知为啥去看,这就是接受暗示。而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暗示往往最容易起作用。”
赵一谦是海大的心理学研究生,早在上初中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本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自此疯狂地迷上了这门学科,立志长大了要当一名心理医生。当他以最优异的成绩考入海大心理学系后,发现中国的心理学医生并不是他在书上看到的那种,曾经一度非常失望,成绩也一落千丈,几乎期期都要挂科无数。
对此,他倒不以为意,还把搞对象、拿奖学金、挂科是大学生活的“三部曲”这句话当口头禅挂在嘴边,天天不离口。直到遇到他现在的研究生导师,他才从颓废中转过来,以高度热诚投了进去。听说他现在正在进行一门试验,具体内容还处于保密阶段,不过据他自己吹嘘,此项实验结果一出,必当震动全球的心理学研究。当然,这种牛皮也没有人会当真。
“暗示能让笔动起来?也这太悬乎了吧。”一直在一旁把玩着钢笔的万天宇不以为然,他把手上这支沉甸甸的笔翻过来覆过去,一会儿拧开笔帽,一会儿合上,发出“啪啪”的清脆的声音。因为在静夜中,显得声音格外响。
从请完笔仙的那一刻起,万天宇就试图在这笔上研究出什么东西来。
毕竟,这事情太奇怪了。
“人的运动分为随意运动和不随意运动,”赵一谦用裹着毛巾的手把烧开了的水壶从火上拎了下来,“比如说我这样把水壶拎下来,是一个有意识的随意运动。”
“但是,你们看,我的小手指在微微颤动,这个颤动并不是受我意识控制的,也就是说,这个小指头的动作,就是一个不随意运动。啊,真烫!喂,陆楠,你来灌一下。”赵一谦说着,毫不客气地把水壶往陆楠手里一塞。陆楠脸色不为人觉察地一变,又默默地接了过来,往摆在一旁的十个不锈钢杯子里一一灌上水。
心急的聂志勇赶紧抄起一个杯子就喝水,不料手刚刚摸到把手,就被烫得立刻缩了回去。
“刚才任凡和宋阿娟两个人中只要有一个不随意运动,笔就会动起来。笔一动,我们就会认为笔仙到了。”
“这么一丁点的随意运动造成的最多也只是一点杂乱的线条啊,怎么可能在指定位置画圈?”聂志勇一边吹着自己的手指,一边问。
“所以说,还是暗示的作用。刚才在请笔仙的过程中,我们都知道,一旦笔仙降临,手中的笔就一定会运动起来。在这种强烈的自我暗示下,只要她们俩中的一个因为不随意运动而动了一下,那么在她们眼里就只剩一个原因——笔仙显灵了。”
讲到这里,越说越起劲的赵一谦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手舞足蹈起来,像一个兴奋的演说家,“正是如此,自我暗示的信号悄悄潜入她们的内心之后,撞击着她们敏感的神经,信号不断地得到放大,不断地被强化,直至她们的手不受控制地运动起来。”
“那么笔仙的这七条游戏规则怎么解释?”任凡一句干巴巴的话打断了赵一谦的即兴演讲,赵一谦像是遭到迎头一击,猛地停下脚步,坐了下来。
赵一谦看了看任凡,她一脸苍白,手上捏了张白纸,纸上有他刚才记录下来的七条规则。
是啊,不是一条,不是二条,也不是三条,而是足足七条游戏规则。要是用暗示或者不随意运动来解释这么多规则,的确有点牵强。
“可能,有些东西还没有找到合理解释。”赵一谦挠了挠头,“按说,我们不应该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神仙鬼怪,不过,现实社会中的确有许多至今仍无法解释的非自然力量。像大西洋的‘百慕大魔鬼三角区’,都过去七十年了,美国科学家还是无法解释为什么在1945年六架战机同时神秘失踪的原因。被称为‘七大奇迹’之冠的金字塔到底是不是外星人建造,到现在还是没有定论。这种事情全球都数不胜数,尽管我是学心理学的,但的确有许多事情不在我们人类的解释范围之内。”
“肯定是有人捣鬼!”万天宇还在研究手上的笔,“还每天投票选出一人,这笔仙还真是‘与时俱进’,当我们选超级女生呢。”
“还有快乐男生。”萧俊在一旁接口道。
聂志勇冲着万天宇胸口就是一拳:“说,是不是你小子贼喊抓贼?一直看你鬼鬼祟祟摆弄这支笔。”
“我哪有机会?我离桌子最远,要搞鬼,也得在请笔仙的时候抓这支笔在手啊。而且我刚才不是和你还在房间外边待了一阵吗?靠,你这跆拳道四段也不轻点,死肌肉男。”万天宇揉了揉胸口,回踢了聂志勇一脚。
听到这话,大家又齐刷刷地看着任凡和宋阿娟,这两个一脸土色的姑娘。尤其是瘦弱的宋阿娟,小小的瓜子脸上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活像一只吓坏了的兔子。
大家伸手将各自的水杯捧到嘴边,一边吹气,一边慢慢喝了起来。十个不锈钢杯子只剩下一个还摆在火堆边。欧阳雪看着那个还满满是水没有人动的杯子,轻声对曾文问道:“你弟弟出去这么久还不回来,没有事吧?”
“放心,有彼特陪着,什么事情也没有。”曾文也喝了一口热水。
“什么‘七条规则’,什么‘每天自行投票选出一人’,什么‘地下的地下,黯黑之处’,全是胡说八道,哪有这种地方!”聂志勇大声说,对大家这种疑神疑鬼的样子很不以为然。
“要选,就选我!我还偏不信这个邪。”聂志勇把胸脯拍得山响,“我来当我们的‘快乐男生’。”
这时,紧闭的铁门突然被人撞开了,一个少年和一条黑狗站在门边,气喘吁吁。
“后山……后山有地道。”少年上气不接下气。
一股寒气和着黑暗从少年身后涌来,众人不由得身上一阵发冷。
任凡对着手上的纸条出声念道:“笔仙规则第一条:每天子时,送一个人到地下的地下,黯黑之处。”声音依旧刻板、沉闷。
像是突然回过神来,一直默不作声的宋阿娟突然开口问道:“秀秀不是和她女友一起玩的吗?怎么就她一个人有事?是不是笔仙只惩罚主提问的人?”
被这股寒风冻得厉害,宋阿娟声音有点微微发抖。
“一个月后,青青也被发现死在一个小胡同里,脖子上插着一支笔,派克牌。”任凡说。
“叮当”一声响,一失手,万天宇手中的笔掉到地上,滚了开去。
二
“我真希望能在这岛上生活一辈子。”
这是万天宇看到这个海上孤岛时说的第一句话。
那时,他还站在赵一谦驾驶的游艇上。经过陆楠目测,这艘乳白色的“爱神一号”游艇怎么也得在四十英尺以上,圆弧形的船尾没有住舱,显得又宽又大。据说这叫无后舱式游艇,是现在最流行的意大利设计,也是未来的设计趋势。
在转了一圈之后,陆楠发现这个游艇分为三层。下层有一间宽大、舒适的主人房,还有一间洁白整齐的客房和卫生间。中层除了驾驶舱和厨房,还有一间大大的沙龙,四个人正在里面吵吵嚷嚷,把扑克甩得山响。上层的驾驶台与露天瞭望台融为一体,五彩的软篷将雨水和太阳隔绝在外面。
按赵一谦的说法,这还只能算是中型游艇,更称不上豪华。
当时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是一堵深红色的绝壁,刀砍斧削一般,高达上百米,耸直陡峭,令人生畏。数百只海鸟栖息在突出的岩石上,不时在天空盘旋,发出清脆的鸣叫声,呼朋引伴。半人高的灌木荆棘和杂草遍生悬崖。悬崖下是生命力极度顽强的红树林沼泽地,连绵不绝的红树林布满滩涂,暗红色的树枝和树干犬牙交错。
游船沿着绝壁拐了一个弯后,众人欢呼起来。
碧蓝的海水、金色的沙滩、高大而又零星的棕榈树,一一出现在眼前。因为没有人烟污染,海水清澈透明,金色的沙子平缓细软,一颗一颗,清晰可见。礁石和珊瑚丛遍布四周,仿佛还能看到不知名的各色海鱼、水母在珊瑚丛中游来游去。
如诗如幻,如梦如烟。
至于这个坐落在山谷中的石头营房则是白天赵一谦和萧俊一同发现的。当时万天宇还在海滩边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地大吹法螺:“这野外生存,第一就是要选择营地。你们知道不知道这营地怎么选择?你们记住了,总共是十二字方针:近水、背风、避险、防兽、日照、平整。选好营地后,首先搭建公用帐篷,然后在营地的下风处搭好炊事帐篷,搭上一个炉灶,烧上一锅水。记住了,我们这锅水一定要先烧,回头管大用。”
宋阿娟好奇地问道:“有什么大用?”
万天宇说:“这个嘛回头再告诉你,咱先把这营地建好再说,第二步就是依次向上风处搭建仓库帐篷和宿营帐篷,也就是我们睡觉的帐篷。咱们的帐篷搭好之时,就是那锅水烧开之际,你想啊,小伙子们卖这么久的力,可不得饥肠辘辘?正好舒舒服服躺在帐篷里让姑娘们给咱们做饭吃!”
这话一出,叽叽喳喳的抗议声顿时把万天宇的声音盖了过去。
万天宇又高声笑道:“姑娘们别急啊,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没完成呢。这男女有别,姑娘们内急起来可咋办?我们还得去下风处挖一个五谷轮回之所啊。姑娘们问题解决了,不还得洗手不是?大家都是千金之躯,这荒山野岭的,又没有热水笼头,就着凉水洗手,还不得感冒、发烧、流鼻涕?咱们开始烧的那锅热水可不又派上用场了!”
三个姑娘又笑做一团,你搡我一把,我推你一下,好不亲密。
看唬住了众人,万天宇有几分得意,其实他哪里野过什么营、露过什么宿?更不是什么踏遍名山大川的“驴友”。连那个徒步全国的表哥,也是他吹的。所有关于野营的知识都是他临行前翻了本《野外生存手册》死记硬背下来的。
当然,他这么做也没什么恶意,就是好吹个牛皮,逗个闷子而已。在他看来,这个野外宿营也就那么回事,无非几个在家睡惯了暖床软被、吃惯了热茶热饭的家伙,想出去尝个新鲜,吃几顿方便面,睡睡硬邦邦的泥地,再黑咕隆咚地吓唬吓唬自己,以便回家后更好地享受家的温暖。
万天宇是南方人,小时候,不像现在家家户户都有空调。夏季酷热难耐的时候,一过黄昏,每家都会扛个竹凉席放在大街上,连吃带睡,后半夜天凉了再回家。他觉得跟这野营的实质内容也差不多,都那么回事。
出来混,总是要负责任的。很快,他就为自己这个牛皮付出了代价。
日头渐渐偏西,十个人被分成了两组,聂志勇、赵一谦负责勘察地形,剩下的人和万天宇一起在海滩边搭帐篷。
万天宇望着眼前的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布料,直冒冷汗。这帐篷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多了,而且一个比一个复杂。加上八个人动手,五个帐篷很快就被搅到一起,彼此不分。
“这是尼龙布、帆布、丝芙绸。”他擦了擦头上的汗,又小心翼翼从一大堆材料中捡起一个木槌子,“这是营槌。”
“这个呢?”任凡举起手中的一大把铝合金管和玻璃纤维柱。
“呃,自己看说明书就知道了。”万天宇努力使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说明书在哪,说明书谁拿了?”八个人互相问来问去,七手八脚一通乱翻。
万天宇注意到欧阳雪突然脸上一红,暗暗地推了曾文一把,小声道:“都怪你,我说了先把行李整理好,你偏要……是不是咱们把说明书落宿舍了?”曾文把手指头放在嘴边,轻轻嘘了一下,又轻轻摆了摆手。
万天宇看着在一旁偷偷乐的陆楠,只觉眼前一阵发黑,这下要出丑出大了。
就在万天宇急得团团转的时候,赵一谦和聂志勇一脸兴奋地飞奔而来。只是聂志勇长得又高又壮,赵一谦却是又矮又瘦,一起奔跑的样子显得十分搞笑。
“你们看,像不像《鹿鼎记》里的胖头陀和瘦头陀?”万天宇顿时忘记了自己的烦恼,哈哈大笑起来。
任凡白了他一眼,万天宇声音一下子就小了。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这个矮个子姑娘,天不怕地不怕的万天宇就有点没底气,陆楠说这叫一物降一物。与其他姑娘们不同,任凡总是对他淡淡的,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要是万天宇求她诸如抄个笔记啊、占个座啊什么的,她也从不拒绝,但也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有时候陆楠问他,是不是爱上这个姑娘了,这么怕她。万天宇摇摇头,朋友妻不可欺。陆楠笑道是朋友妻,不欺,朋友会生气吧。万天宇嗤之以鼻,他那众多的女朋友中,虽说不要求个个天使面孔魔鬼身材,但这种魔鬼面孔天使身材的人说什么也不能要。
事实上,他更觉得任凡特别鄙视他的花心。每当他的不同女朋友来找他时,他老觉得有一双锥子般的眼睛盯在他的背上。要是转过身去,总能看到任凡那双冰冷的眼睛,闪着剑一般的寒光。
“别建了,别建了……”聂志勇一边喘气,一边大声说。
“别急,先听听大家的意见。”赵一谦说,“聂志勇的意思是这营地不建了。”
“这里不是挺合适的吗?”欧阳雪说,“除了没有淡水,这里的环境挺好的,背后是座大山,风也吹不着,又是坐北朝南,太阳光线也好。前面又是个大沙滩,想游泳随时都可以下水。”
赵一谦和聂志勇神神秘秘地对望一眼,说:“你们先跟我们来看看就知道了。”
万天宇一听不用搭帐篷了,比谁都高兴,高声道:“走吧走吧,跟赵一谦错不了。说不定人家发现了阿里巴巴的宝库,咱们念一句‘芝麻开门’,就一辈子不用干活了,天天野营,日日度假。”说完拔腿就走,直催着赵一谦和聂志勇带路。
他们二人带领大家沿着海滩翻过两个小山坡,不一会儿就到了红树林沼泽地,在上岛之前看到的绝壁又耸立在面前了。眼见没有路了,萧俊和聂志勇径直往绝壁走去,直到走到绝壁底下,大家才发现紧挨着悬崖居然还有一条小路,像是人工开凿出来的。只是这条小路直接开在凸崖上,看着就令人胆战心惊。
众人拉拉扯扯翻过悬崖,又出现了一条羊肠小道,夹在两道峭壁之间。沿着羊肠小道行进没多远,一个青翠的环形山谷赫然出现在众人眼前。山谷遍布红色的山茶花。这山谷与之前看到的海岛景色决然两样,像是被光秃秃的绝壁分割而成的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若不是海浪的声音一波接一波,没有人会感觉到自己还在海岛上。
最令人称奇的是,居然还有一排石头房坐落在山谷正中。看样子像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部队守卫边疆留下的营房,只是不知道已有多少年没有人入住,显得宁静而又寂寥。
营房正门上的一副用红漆刷的对联还依稀可辨:“翻身不忘共产党,幸福不忘毛主席”,横批“广阔天地炼红心”。只是木制的窗户早已腐朽,只有锈迹斑斑的铁皮门还能勉强使用。
从正门进去,左右两侧的房间一字排开。最东边的房间像是厨房,用红砖砌成的灶台也已破烂不堪,墙上也还留有白漆刷的字,依稀是“人是铁,饭是钢”。只是“人”字只剩下一捺,看着特别怪诞。
最西边的房间像是杂物屋,还堆放着不少桌椅板凳以及其他什物,上面布满尘埃,由于年代久远,加上海边潮湿,都已腐朽不堪,一碰就烂。只有眼尖的任凡从众多的桌椅中拖出一张还能使用的圆桌,桌面布满划痕,像是被人砂纸大力打磨过一般。
经过赵一谦鉴定后判断,这张桌子肯定是红木的,因为一般的家具不可能保存这么久,只有红木家具才可能放这么久不坏。只是,这种地方怎么会跑出来这么昂贵的家具呢?不过,几十年过去了,谁又能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
大家回到海边,正商量着还要不要继续在海边露营的时候,不远处的一个低丘上突然尘埃滚滚,二三十头野牛从山坡上冲了下来,直奔到离他们的营地还有约几十米的距离时突然又刹住了脚,虎视眈眈地瞪着他们大喘粗气。当大家开始背脊发凉时,它们一个转身,又消失在尘埃之中。
姑娘们被吓坏了,说什么也不肯再搭帐篷了,万天宇这才松了一大口气。
就这样,三个姑娘被安排睡在左手的第一间房,算是女生宿舍,小伙子们住在右手的第一间房,算是男生宿舍。这样,既有了男女分开住,又不至于分开得太远,有事互相照应不到。
现在,万天宇正舒舒服服地躺在这个没有边也没有窗的男生宿舍里,只是全身都包在睡袋里伸不开手脚,让他感觉有点不习惯。他的这个睡袋号称“木乃伊型”,是最暖和与最轻便的设计,也就是说跟木乃伊一般越到脚和头越窄,头盖比头还高,有一条仅仅留小部分脸的拉带。
买的时候他图这个睡袋最轻巧,真正躺下来才发现睡在这个睡袋里可不是件什么令人高兴的事。要是把拉带拉上,他与木乃伊的唯一区别就是多口气而已。
他有点眼红地看着躺在他右边的陆楠,尽管他的睡袋已经很旧了,但却很宽敞。
陆楠见他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误解了他的意思,从鼻孔里嗤笑了一声:“怎么,你小子还真怕有笔仙啊!”
万天宇呸了一声:“怕你大爷,老子要睡觉了。”
说着,万天宇勉强在睡袋里打了个翻身,转过身去,并把眼睛闭上了。
让笔仙见鬼去吧,他想。
三
聂志勇和赵一谦一前一后,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往后山走去。
都说又黑又高又壮、长着满脸横肉的聂志勇不去黑社会当打手,跑到大学校园里来读书,实在是浪费人才。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听到这话,聂志勇非常得意,从此一天到晚都披一身黑色对襟布衫,踏着一双黑色布鞋,还特意跑到校园东门边上的“高级发院”理发店剃了个光头,还动不动经常斜着眼睛看人,唯恐自己看上去过于斯文,不够剽悍。为了避免虚有其表,聂志勇还报了个跆拳道,一有工夫就往道馆里钻。这么一两年下来,还真练出了点肌肉。
这么虎虎生威走在校园里,再加上解开那么一两粒扣子,露出一点胸肌,还真能把从身边经过的姑娘冷不丁吓那么一跳。有同学私底下嘲笑他,说施瓦辛格那点肌肉算什么啊,我们聂志勇才是“肌肉男”和“Mr.Muscle ”,他才是阿诺德?“聂”瓦辛格。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传到了他耳朵里。他却得意非凡,一天到晚把“肌肉男”、“Mr.Muscle ”挂在嘴边,久而久之,就有了“肌肉男”和“Mr.Muscle”的外号,也有人叫他“聂瓦辛格”。
有了资本,聂志勇动不动就蔑视男同学。尽管不同系,聂志勇却和赵一谦住在一个宿舍里,瘦小的赵一谦也成了聂志勇蔑视得最厉害的对象。就凭赵一谦你这又矮又瘦的个子,模样又这么寒碜人,也能当心理医生?
赵一谦说,这你就不知道了,长得太帅还真干不了这活。来看心理医生的往往以女病人居多,这女人还能有什么心事犯精神疾病?不是失恋,就是老公有外遇。这种人可不好伺候,动不动就情感转移——失恋这毛病治好了,老公也可以抛在脑后了,一扭脸却爱上心理医生了。心理医生也是人啊,一个两个的,还容易拒绝,架不住人们前仆后继,万一栽在某个漂亮的女病人手里,我未来的老婆还不得吃了我!
艺高人胆大,大家都睡下后,聂志勇却在睡袋里烙起煎饼来。不去瞧一眼这地道是怎么回事就跟大家一起躺下,说什么也睡不着。再说也丢不起这个人,谁叫自己牛皮吹在前面,胸口也拍得最响,这下子做缩头乌龟,咱可不是那号“银”。他偷偷把赵一谦揪了起来,问敢不敢现在就去。赵一谦一听就乐了,我是谁啊,心理学研究生,还能怕这个?
两个人一人摸了一支手电筒就蹑手蹑脚出来了。
“靠,这后山怎么这么远!你们在哪个破地图上找了这么个鸟地方。”聂志勇一边走,一边四下张望。这是一个环形山谷,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通向海滩。他们现在宿营的石头营房,就坐落在山谷的正中间。在白天,这个山谷风景还真是优美,青翠欲滴。
不过在漆黑的夜晚,这山谷看上去就不那么动人了。走在羊肠小道上,两边的峭壁足有上百米高,延绵起伏,仿佛一个又黑又高的怪兽张开两臂,随时要把两人吞没一般,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整个山谷中,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脚步声,“吧嗒、吧嗒”。
饶聂志勇胆子再大,也不禁有点发毛。
“咱们边走边说笑话吧。”聂志勇提议。其实他是想打破这死一般的沉寂。
“要说笑话,就只许说关于荒岛的笑话。”赵一谦“嘿嘿”一乐,“话说有一艘客轮经过一个荒岛,远远看见岛上有个穿着兽皮、满面胡须的人,他一面狂叫一面挥手。游客问船长聂志勇那是谁?聂志勇不耐烦地说:‘不知道啊,每年我们的船开过这里,这傻瓜都要发一次狂!’”
“荒岛就荒岛,怕你啊。”聂志勇接着说:“也说一艘船沉没,幸存的水手赵一谦在一荒岛上待了几年,有天早上惊喜地见到海面上有一艘船和一艘小艇正向他划来。小艇泊在海滩上,船员把一捆报纸递给那困在岛上的水手赵一谦,‘是船长送的。他说请你把这些报纸看了,然后通知我们你还想不想获救。’”
赵一谦又说:“有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还有一个中国人乘坐的飞机失事,他们三人漂泊到一座荒岛,在荒岛上他们遇见一位神仙,神仙对他们说:‘相见即是缘,我可以满足你们每人三个愿望。’美国人抢先说,我要很多钱,还要很多钱,然后你送我回家。神仙满足了他的愿望。法国人说,我要很多美女,还要很多美女,然后你送我回家。神仙也满足了他的愿望。中国人说,先来瓶二锅头吧。喝完后,中国人说,我还要一瓶二锅头。神仙又问他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中国人想了想说,我挺想法国人和美国人的,你把他们都弄回来吧。”
聂志勇笑道:“老段子了,听过了的,第二次他们又遇到了神仙,这次神仙能满足他们两个愿望。法国人和美国人合计合计认为先让中国人说为好,免得一会儿又被他弄回来。没想到中国人先说要来瓶二锅头,喝完二锅头后不紧不慢地对神仙说:行了,没事了,你丫走吧。”
赵一谦说:“你别着急啊,这段子后面还有新的,那美国人和法国人咬牙切齿地跟着中国人,走着走着又遇到了第三个神仙,这个神仙法力就不那么高强了,说只能满足他们三个人一个愿望,而且他们再也别想遇到别的神仙了。于是美国人和法国人异口同声地喊道:‘那个中国人说的什么都不算。’神仙说好,于是转头问中国人:‘你想说什么?’中国人想了想,说:‘让他们都回各自的家吧,别跟着我受罪了。’”
聂志勇往地上啐了一口:“呸,真他妈不吉利!尽是些流落荒岛不能回去的笑话。”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出山谷绕到了山后面,两支手电筒扫来扫去,搜索曾文的弟弟曾武所说的地道。
“快看这里!”好不容易在草丛中看到一个巨大的山洞,聂志勇兴奋得大喊大叫起来。
“嘘!小点声,惊醒了那群牛爷爷可不得了。”
两个人一猫腰钻了进去,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石头墙壁跟他们住的营房一样,满是青苔,地面是一色的青石板,每一块足有半平方米见方。看样子,像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留下的防空洞,一股潮湿的霉味弥漫在整个山洞。
看样子,几十年来,不少动物都把这个防空洞当成自己的家了。蜘蛛网无所不在,角落里还横七竖八地堆着些白骨:一只野兔,两只老鼠,还有一些他们两个也说不清是什么动物的残骸。
聂志勇只觉得一阵头晕胸闷。可能是让这股子怪味给熏的,他想,这里的空气可真不怎么样。
他看了一眼赵一谦,这个小子倒是精神得很,拿着手电这里照照那里晃晃,这儿敲敲那儿打打,两只小眼睛在镜片后闪闪发光。有时,小个子也不无好处,不但衣服省面料,连需要的氧气也比自己少些。
“回去算了,真没劲,白跑一趟。什么狗屁‘地下的地下,黯黑之处’,本来就是无稽之谈,亏得咱们俩还屁颠屁颠跑过来,真是大傻瓜。”兴高采烈地看了一阵后,聂志勇有点失望,除了一些腐烂的动物尸体,他们再也没有发现什么。
赵一谦没理他,开始拿手电筒在地板上敲了起来。
“得了,回去吧,你还当你是劳拉,玩上《古墓丽影》了。”本来就性急的聂志勇不耐烦了。
“找到了。”赵一谦兴奋得一声怪叫,“你听,这一块青石砖声音空空的,下面肯定有文章。”
聂志勇一听也来劲了,趴在地上与赵一谦一起敲了起来。果然这块青石砖与其他沉闷的敲击声不同,发出了空空的声音。聂志勇又站起身来,四处看了看,找来一块尖头的石块,插进了青石砖的缝隙里。因为没有把,他也使不上什么劲,撬了半天,青石板还是纹丝不动。
赵一谦突然指着青石砖的中间道:“你看这里,好像有暗格。”
聂志勇趴在地上,用手在青石砖的中间摸了半天,果然发现了有一小块地方微微向上突起。这个突起是这么小,以至于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聂志勇这次换了把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在一大把刀中挑了个最小件,在突起的地方撬了一阵,撬出了巴掌大一块青石板,青石板底下是一个铁制拉环,因为长年累月没有人使用,已然锈迹斑斑。
聂志勇试了试这个拉环,一把没拉动。他又站了起来,使出全身力气,脸涨得通红,也没能拉动。赵一谦也把手搭了上来,二人一胖一瘦,一齐使劲之下,青石板终于一寸一寸地被挪开。一股阴冷、潮湿、发霉的气息立刻弥漫了整个山洞。两个人登时被这股冷气冲得一激灵。
到这时,两人才发现,这块青石板足足有四块青石砖那么大,不过上面被伪装划了些痕迹,看上去像是有四块青石砖。
把青石板移开后,一个黑洞陡然出现在二人面前。赵一谦用手电筒往里照过去,只见一些又陡又高的麻石台阶,斜着向下延伸而去,台阶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青苔。
赵一谦站直了腰板,对聂志勇说:“怎么样,敢不敢下去?”镜片后两只小眼睛闪闪烁烁。
“当然得下去!”聂志勇像是唯恐有人跟他抢夺第一似的,率先走了下去。
刚下到第一个台阶,聂志勇只觉得头一阵轻微地眩晕,胸口又是一闷。
这里的空气实在是太糟了,聂志勇想。
第三章 孤岛的第一个清晨
一
“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妈妈!”宋阿娟在尖叫中醒来,浑身是汗。
天已然大亮了,她习惯性地伸出右手,在枕头底下摸索自己的手机。
这部手机还是她去年打工赚钱后买的一个二手货。其实她并不需要什么手机,也没几个人会给她打电话。不过每当看到有家人给同学来电话,同学们满脸笑意地跑到教室外面或者躲到墙角喃喃低语时,她就眼热得不行。她希望自己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没有什么人搭理。
从几年前起,她就经常去手机柜台流连一下,看各式各样的新款和旧款。任凡说她这叫Windowshopping,她也只是笑笑。她最中意的是翻盖式的,盖子轻轻一合,多少秘密都被关在里面,无人可以触摸得到。
但她从不敢跟父母提自己想买部手机,她可以想象得出父亲那张鄙夷的面孔和母亲那刺耳而尖锐的叫声:“就凭你?就凭你也配买手机?我们拼死拼活工作赚钱,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大学,还要给你买毫无用处的手机?”像是指甲刮过金属的声音,直接穿过鼓膜,从左耳蹿到右耳,又从右耳蹿到左耳。让人不由得从胳膊上冒出一层又一层鸡皮疙瘩。而且,说不定她身体的什么部位又会多出一道伤口。是啊,我这么卑微而弱小,怎么配有手机呢?
去年五一,无处可去的她又习惯性地来到苏宁电器的手机柜台,身穿蓝色制服的53号营业员拿出了一款诺基亚6131,翻盖式。
这个脸色白净,有点微微发福的中年女性用职业、标准的手势向宋阿娟介绍手上的这款手机:“这是在今年情人节期间于西班牙巴塞罗那发布的新款6131,在我国上市后,以顶级的1600万色彩屏给中国的玩家带来最大的震撼。折叠后的机身流畅、洁净。”说着,53号营业员将手上的翻盖合上示范给宋阿娟看。
合上盖后的小显示屏上是一只温暖、宽厚的大手伸向一只纤细、稚嫩的小手。
宋阿娟只觉得脑袋“轰”的一声响,口舌一阵发苦。
小小柯赛特,可怜的柯赛特。
恍惚了好一阵后,她才听见53号营业员还在滔滔不绝耐心地推销:“这款诺基亚6131显示屏幕面积为超大的2.2 英寸,有百万像素的拍摄功能,还有蓝牙传输技术、记忆卡扩展功能等当前主流的功能配置……”宋阿娟听见自己嗫嚅了半天,以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问道:“这款手机要多少钱?”
这位身着蓝色制服的中年女性非常善解人意:“2480元,价位也不高,正适合你们大学生使用。”
2480元!宋阿娟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这个电器城。对大多数大学生来说,这可能的确不是个什么大数目,但对她来说,太昂贵了,太巨额了。她敢对自己父母说,我要买个2480元的手机吗?不能,她不能。
但那双大手和小手,自此在她脑中萦绕,挥之不去。
终于有一天,任凡对她终日茶饭不思的样子看不下去了,问她怎么回事。知道为了一部手机后,任凡哈哈大笑起来:“我还以为你害相思病了呢,不就是一部2480元的破手机吗?”
是啊,破手机,在她们眼里,这不过是个便宜货而已。
任凡看着她郁闷的样子,说别怕,正好有人找我做家教,我把你介绍去吧。
宋阿娟有点犹豫,说:“我行吗?做家教我不行啊。”任凡说就是一个初中生,你绝对行的,挺容易的,英文正好是你的强项。宋阿娟有点钦佩地看着任凡,在自己眼里天大的事,任凡一句话就能解决。我什么时候才能像她这样自信、坚强?
在这个初中生的家门口徘徊了十几圈后,宋阿娟终于鼓起勇气按响了门铃。
于是,在半年后她拥有了这款黑色、宽大的据说是男式的手机。不过,因为电话实在少得可怜,这款手机基本上被她用来当手表使。
十一点二十分,完了。
宋阿娟下意识地一个翻身坐了起来,惊慌失措地嚷嚷道:“凡凡,我迟到了!”
“我们不是在放假吗?迟哪门子到啊,阿娟你睡迷糊了吧。”被吵醒的任凡咕噜了一声,想继续睡觉,却被阳光照得再也睡不着了。
“就是,好不容易能睡个懒觉,阿娟你嚷嚷什么。”欧阳雪也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钻出了睡袋,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鬼天,都十月份了,怎么这么热?”欧阳雪摸索着从放在睡袋边上的大红色背包里掏出一把杨木梳开始自己的“每日一梳”。
欧阳雪有一头浓密、乌黑、绸缎一般的长发,被全班同学公认,比飘柔广告上的头发还要飘柔亮丽。她也极其爱惜自己的头发,每天晚上临睡前要梳上半个小时,编成麻花辫再入睡。一般人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刷牙洗脸,而她的第一件事就是梳头。时间一长,宿舍里的同学都管她叫“每日一梳”。
宋阿娟痴痴地望着欧阳雪抖开麻花辫,举着光滑的杨木梳,一下一下地,从发根到发尾,不紧不慢地梳着。在阳光的照耀下,乌黑的长发、洁白的手臂,衬在一起,说不出的好看、妩媚、动人。她做梦都希望自己有这样一头黑缎子,可惜,她的头发终年都又枯又黄,还稀稀疏疏,没有几根。
“快擦擦你的口水吧,都快滴到地上了。几点钟了?”任凡对她那副张着大嘴如醉如痴的花痴样子都看不下去了。
宋阿娟不好意思地转回了视线,像是掩饰一般地把手机打开,说:“十一点半了。”
“啊,都这么晚了,完了,我们会被男生们笑死的。”任凡一听说都快中午了,这下急了,赶紧手忙脚乱地收拾了起来。
“急什么急,不就是男同学说你是个懒婆娘嘛。偶尔睡个懒觉怎么了?别说是偶尔才睡个懒觉,就算是天天睡懒觉又怎么了?还养颜护肤呢。”欧阳雪用她大大的丹凤眼的眼角扫了任凡一眼。
有道是同性相斥,欧阳雪与任凡分别为班上的美女与才女。美女让人捧惯了,自然任性一点,喜欢耍点小性子。才女却以冷静、理智见长,容不得人无理取闹,因此二人经常时不时闹点小摩擦。看任凡眉角一挑,宋阿娟就知道任凡想反唇相讥,她从小就最怕别人吵架,赶紧打岔道:“是啊,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睡得这么晚,肯定是昨天太累了,睡下去就人事不知了。”
一提到昨天,三个人心中“突”的一下,都不吭声了。
一只长着灰白相间的羽毛和红色头冠的不知名的小鸟站在窗口,好奇地看了她们一阵,又扑扑啦啦飞走了。
捣鼓半天后,三个人才收拾完,走出房间。
走到右手第一间房,因为没有门,房间里的七个睡袋一览无遗。任凡松了口气,大多数睡袋还是鼓鼓囊囊的。显然睡过头了的人不只她们三个。
二
听到姑娘们叽叽喳喳的声音,万天宇费力地睁开眼睛。他还以为将一夜无眠,没想到比哪天睡得都死。见三个姑娘正站在门边,他一个鲤鱼打挺就想坐起来,结果重重地跌了下去,发出一声惨叫。原来,他忘了自己睡在睡袋里,还当自己在宿舍的下铺呢。
陆楠“哧”的一声笑了出来:“你这个样子还真像条死鱼。”
曾文在一旁添油加醋道:“此言差矣,死鱼是硬邦邦一动不动的,咱们万兄仍然是条活鱼,只不过在热油锅里煎熬而已。”
当着姑娘们的面,万天宇有点挂不住,拎起端端正正摆放在陆楠睡袋右侧的皮鞋就要砸过去,吓得陆楠连声告饶。
万天宇看了看其他人,大家正打着哈欠揉着眼睛一个接一个从睡袋里爬出来,显然大家都睡过了头,只有赵一谦、聂志勇和萧俊的睡袋还空着。他还发现那个少年正坐在角落里羡慕地看着这一切。
像众多崇拜兄长的弟弟一样,高大、成熟、成绩优异的曾文在曾武的眼中与神也没什么两样,曾文走过的路也是他将来追寻的目标。一个十五岁正在读高中的少年,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愿?
听说这次野营本来没有曾武什么事,谁跟女朋友出来玩还愿意带上碍事的弟弟呢?还是曾武在家软磨硬泡,打着“励志教育”的旗号,说动了心软的妈妈,建立了攻守同盟。面对这个铜墙铁壁一般的统一战线,曾文只得屈服了,不得不带上这个“小尾巴”。
好在还有彼特这条忠实的老狗,曾文并不用对弟弟的安全有过多的担心。
曾武抚摸着趴在自己睡袋边上的彼特光滑的皮毛。彼特真是老了,居然和自己一觉睡到了将近中午,没有像往常一样警觉,连房间里什么时候少了两个人都不知道。要是在平常,一点风吹草动就足够它怒吼半天,把人吓得心惊胆战。彼特也肯定是累了,老年人才容易累。想想在游艇上彼特和自己一起晕船的样子,曾武就想发笑。谁会想到狗也会晕船呢?
不过,当曾武与彼特一起趴在船舷上大吐特吐时,曾武可笑不出来了。船刚离开港口时,眩晕的感觉还不重,像晕车一般轻飘飘的,心里有点发虚。四十分钟后,眩晕和恶心的感觉就像涨潮一样了,一浪高过一浪,紧接着五脏六腑和船一起上上下下、摇摇晃晃起来。曾文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和彼特一起跑到船边狂吐了起来。刚开始还只是把刚吃下去没多久的早餐吐了个干干净净,吐着吐着,就只有酸水了。
最难受的还不是吐酸水,吐到后面,吐无可吐时,绝望才真正袭来。四周都是蓝色的大海,不知何时才能靠岸,不知何时才能适应,头疼欲裂。耳朵嗡嗡作响,血液在血管里一跳一跳,仿佛再也忍受不了这眩晕,要将头顶撕裂开来冲将出去。他此时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彼特一起瘫倒在甲板上,闻着这股浓浓的海腥味,无望地看着天上的云彩不断向身后飘过。
在曾武的抚摸下,这条德国黑贝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舔曾武的手。已经穿好衣裳系好鞋带的万天宇也走了过来,想伸手拍拍彼特的脑袋。万天宇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扑了一个空,彼特巧妙地一低头,避开了他的手,站起身来,威严地走了出去。它对人类的爱和忠诚只属于曾家。
三
我一定是疯了!
望着眼前的一大堆方便面、火腿肠、肉罐头和水,任凡想,这些食物足够十个人吃整整五天了,还不算另有这么多面包、综合维生素、能量棒和牛肉干。
“Faint ,你是不是打算在那个荒岛上开个食品小卖部?”欧阳雪在一旁,看着这小山似的食品,嘴巴张得大大的。
“是啊是啊,一包方便面卖你们十块,我们就发财了。”任凡想,我真像个白痴。她在班上出了名的小心和谨慎,所以,这次野营准备食品的任务就交给了她。
“怪不得我们家曾文一直喊累,原来要扛这么多东西进来。”欧阳雪踢了踢脚边的农夫山泉,整整十壶。
“我们喝一壶倒一壶,一壶用来洗脸,一壶用来洗脚。”任凡瞪了她一眼。
宋阿娟偷偷扯了扯任凡的衣角,不愿意她们为这么点小事磨嘴皮子。我的确是个白痴,大家可只计划在岛上过三天。要是知道还有些饼干和水藏在最底层的柜子里,一定会笑死我的。任凡决定不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大家都是新手,房间的另一角正码着一堆花花绿绿的尼龙布、帆布和丝芙绸,一些铝合金管和玻璃纤维柱以及营钉、营锤散落一地。大家在海滩边好不容易七手八脚正要把帐篷搭起来,就遇到野牛的突袭。几个人四散而逃,本来就歪七歪八的帐篷顿时轰然倒地,要不是萧俊和赵一谦发现了这个石头营房,昨天晚上,他们还指不定在哪里受冻呢。
说来也奇怪,昨天晚上还冻得大家哆哆嗦嗦的,睡在睡袋里还恨不得再多穿件毛衣,白天却热得出奇,欧阳雪都穿上吊带装了。尽管海岛一般昼夜温差都比较大,但也不会大得如此离谱,不管怎么说现在也还只是十月初。
正胡思乱想间,曾文抱了些枯柴走了进来,看样子,他一早起来,就是为了去捡些柴火。“咱们先烧点水,煮一锅饭吧,折腾一夜,大家也该饿了。”曾文小心地挑着用词和语气,尽量看上去不那么发号施令。曾文本来就是一个话不怎么多的人,自从他当了学生会主席后就变得更加沉默了。他怕同学们对他有意见,以为他这都是为了将来就业找工作博个好名声。
其实他的这种担心纯属多余,因为不论男女同学,都对他的印象好得出奇。曾文是个干净而温和的人,身材挺拔,稍微有点偏瘦,却不是羸弱。五官轮廓分明,有股特别的味道。他的衣着品位也特别佳,年纪轻轻却特别偏爱亚麻质地的衬衣,他现在穿的就是件亚麻质的白衬衣,下身一条磨得发白的牛仔裤,怎么看都是酷酷的。
虽说学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但他的古文功底却特别好,能写一手非常好的古诗,在校园流行很广,男女通杀。可能是受古典文化熏陶的缘故,他的性格温文尔雅,一举手一投足,魅力四射。不少姑娘都在私底下暗恋他。
难得的是他这么受女性欢迎,却只对欧阳雪一个人忠心不贰。自从他们俩走到一起后,就没再分开过。尽管欧阳雪很漂亮,但大多数人都为他不值,因为欧阳雪的性格实在不招人喜欢。刚见到欧阳雪的人,很容易被她的外貌征服,不少男同学都疯狂地迷上了她,但接触时间长了,发现这个人又自私又刻薄,又都转头追别的姑娘去了。
万天宇曾问过他,这么多姑娘怎么就单恋上这么一位,他只是宽厚地笑笑:“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好在他们俩站在一起,男的高大、健硕,女的娇小苗条,还是非常养眼,算得上一对璧人。而他的弟弟曾武与他截然不同,皮肤很白,有着很挺拔、很瘦削、很直的身材,头发很硬,一根一根竖起来,像漫画中的阳光美少年,尤其是打篮球时举手投足都很让人赏心悦目。
有这么一对兄弟,对父母来说,实在是件令人欣慰的事。不过对于这次曾武的出现,欧阳雪倒不怎么欢迎。她也暗暗觉察出来了,曾武对他的哥哥过于崇拜,对她的出现很是排斥,觉得她抢走了自己的哥哥。
看着宋阿娟小心地把一些细细的因为干枯而发黄的青藤作为引火材料码在昨夜的灰烬上,再在上面轻轻地放了些细松枝和细干柴,然后把大一些的树枝架在上面,码成一个“井”字。
“你真有本事,我怎么生也生不着这火。”欧阳雪由衷地赞叹道。
望着红红的火苗,宋阿娟轻轻抿嘴一笑,生个火算什么呢,她可不像其他同学,除了知道液化气灶就是燃气灶。砍柴、挑水、生火、做饭、带孩子,她什么不会呢?可这算什么本事?她倒是羡慕欧阳雪,唱歌、跳舞、弹钢琴,样样精通,不说别的,光欧阳雪眼下穿的淡蓝色吊带装,她这一辈子也别想穿一次吧。
恍惚间,欧阳雪与任凡又争执了起来。
“一点破矿泉水,有什么了不起的!”欧阳雪愤愤不平地拧着手上雪白的毛巾。
“是没什么了不起,但麻烦您大小姐不要用来洗脸,这水是用来喝的,要是大家都用这水来洗脸,一百壶都不够。而且这个盆是用来煮食物的,是要给大家吃的。”任凡向来心直口快。
“我还嫌它太凉呢,洗得我皮肤紧绷绷的,擦多少润肤霜都不够。”欧阳雪轻蔑地踢了踢脚边的不锈钢盆。
“嫌凉您别洗啊,没有人求着您洗。”任凡一脸铁青。
“大家都少说两句吧,也没什么大事,犯不着伤和气。”宋阿娟拉拉这个,劝劝那个,努力当和事老。
“我得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欧阳雪一边从鼻子里哼气,一边一甩手走了。脚上的高跟鞋踩得青石砖一阵空空地响。
“不做了,不做了,凭什么我在这里做饭,人家在那边耍威风。”任凡气得把手中的干柴一扔。
“算了,别跟她计较了,反正咱们水还多着呢,不是吗?刚才你还说要一壶洗脸,一壶洗脚呢。怎么,只许你州官放火不许别人百姓点灯啊。”宋阿娟一边轻声劝着任凡,一边把打火机拿过来,“咔嚓”一声,点着了干柴底下的青藤。伴随着一阵青烟,一股小小的火苗蹿了起来,先烧着了细松枝和干柴,小火苗变成了大火苗,架在上面的树枝也顺势燃烧了起来,发出“噼噼啪啪”的轻响,架在灶台上的水壶很快就变热了。
“我说阿娟,你这个人还真是没脾气,我认识你这么久,还从没见过你发火。”任凡泄气地望着宋阿娟。
宋阿娟轻轻笑了笑,水开了,该煮方便面了。
用任凡的话来说,宋阿娟是她在校园门口捡的。
还是在刚入校时,宋阿娟拎着简陋的行李,可怜巴巴地站在校园门口,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长袖毛衣,留着一头十年前流行的娃娃头。她一年四季几乎都是这身打扮,身穿黑色长袖高领衫,头上是有着厚重刘海的娃娃头,即便是夏天也是如此,像个怪物一般。从来没有人见过她穿短袖或者短裙,永远是一条黑色的长裤。欧阳雪曾讥笑她,拜托,这是阿姨辈的行头了,现在流行清丽娇柔,别一天到晚穿得好像出席丧礼似的。尤其是你这头厚厚的刘海,你想当出土文物吗?但宋阿娟只是惶惶然地看她一眼,低头走了开去。
她也从不与其他女同学一同去澡堂洗澡,总是一个人挑在澡堂快关门的最后一刻才匆匆进去。对此,欧阳雪只是撇撇嘴:“她还真当自己是圣女贞德呢。”
其实宋阿娟长得非常娟秀,嘴唇红润而柔转,眼睛水汪汪的像黑葡萄一般,只是眼神的神采被额头上重重的刘海遮得一干二净。而且她的身材也非常好,前凸后翘,腰肢也是盈盈一握,可惜被这身不合体的打扮足足扣去八九分。
入校报道的那天,她就是这身出土文物般的打扮站那里,望着迷宫一般的大学校园,不知道自己该上哪里报到,也不知道自己的宿舍会在哪一幢楼里。不少跟她一样新来的同学都有父母陪同在身边,跑上跑下,忙里忙外,而往往这些同学还不领情,责怪父母的包办代替让他们感觉仍像小孩一般,没有面子。
要不是遇上任凡,她真不知道自己将在校园门口站到什么时候。
很快,宋阿娟与任凡就成了至亲的闺蜜,无话不谈。由于二人永远形影不离,加上宋阿娟永远坚决拒绝所有追求她的男同学,不久校园盛传她们俩是一对拉拉,直到任凡与赵一谦走到一起,流言这才散去。
四
“您所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请您稍后再拨。”手机里甜美的电信女生固执地重复着同一句话。
饥肠辘辘的万天宇无可奈何地瞪着自己的手机,一点儿信号也没有。
饭熟了,人却少了两个。
数来数去,饭桌前也只有八个人头,缺了赵一谦和聂志勇。
手机打不通,在外面叫半天除了山谷的回声也没有答应,最让人奇怪的是,所有人的手机都没有信号了。刚开始万天宇还坚持说自己在昨天上岛时信号还是满满的五格,不过自从上岛后就没有人打过电话了。非但如此,几乎所有同学都在出发前郑重叮嘱过家长,自己将要去度假的是一个临近边境线的海岛,不见得能打通电话,让家里人千万不要打电话,免得瞎担心。其实怕家长们操心是假,怕他们骚扰是真,毕竟都是大学生、研究生了,好不容易离开校园老师的监管,谁还愿意一天到晚被人虎视眈眈地无线遥控?
“是不是你记错了?可能这荒岛离大陆太远了,根本就没有信号吧。”欧阳雪也看着自己的彩屏手机说,她与曾文的合影大头贴正贴在手机背面。
欧阳雪这么一说,大家也开始附和起来。
到底是今天才没有的信号,还是昨天一上岛就没有的信号?谁也不敢肯定。众人七嘴八舌地说来说去,万天宇也迷糊起来,看来真的是自己记错了。
等了半晌之后,眼瞅着十大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由热转凉,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万天宇再也不肯等了,抄起一碗大口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地说,吃完饭了大家才有力气去找人。
大家纷纷附和着,也吃了起来。毕竟折腾了一夜,谁都饿极了。
本想继续找人的任凡一看大家都这么坚持,也没了主意,只好也席地而坐,没滋没味地开始吃起饭来。
趁人不注意,坐在一角的曾武早就把自己的饭扒拉了一半到地上,分给自己的伙伴。这条德国黑贝老实而不客气地吐着舌头吃了起来。不急不慢,等彼特吃完后,一个变声期男孩特有的鸭公嗓响了起来:“大家别着急,有我家彼特在,两位哥哥丢不了。”
听到这话,大家眼前一亮,还有什么比狗找人更方便的呢?压抑的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万天宇和陆楠开始对饭菜评头论足,一不留神又把任凡给得罪了,几乎连饭碗都被抢了去,只好连连赔笑,直说是自己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和最香的菜,才勉强保住了这个饭碗——一个不锈钢杯子。
这个杯子在野营中可是一件了不得的武器,吃饭时是碗,喝水时是杯,要是没水壶了,这个杯子自身就能加热,要是在雪地里野营,还能用来化雪水,而且据说在关键时刻还能利用其金属的材质当反光镜使用,发出求救信号。可以说这是野外生存的十三种保命武器之首。另外十二样保命武器分别为工具刀、针线包、火柴、蜡烛、求生哨等等。在出发前,萧俊就再三叮嘱所有队员,什么都可以忘带,这带把和盖的不锈钢杯子可千万不能忘记带上。
五
烈日下,一条老狗带着八个人,奔跑了起来。
尽管老了,彼特还是像所有的狗一样,也是个急性子,尤其在要它工作的时候,这是个神圣的使命。在嗅过赵一谦的背包后,几乎不假思索,它就急不可耐地往屋外跑去,一边跑一边咆哮了起来。曾武不得不把彼特脖子上的狗链子拽得紧紧的,以免这条德国黑贝一转眼就跑没影了。
跑过羊肠小道,彼特往右一拐径直往那条人工开凿的小径上跑去。对于狗来说,这么个小径跟一条宽敞、平直、布满沥青的大马路也没什么两样,轻松、惬意。只不过苦了跟在后面的人,尤其是三个姑娘。昨天几个人拉拉扯扯好不容易才翻过这个左一个坑右一个眼、边上就是悬崖的小径。
等三个姑娘满头大汗哆哆嗦嗦地翻过山头,彼特早已拖着自己的小主人往海滩边扑去,对着停在岸边二三百米的“爱神一号”兴奋不已地咆哮个没完。
此时正值中午时分,蔚蓝色的海面在阳光的直射下,变幻出无数种颜色。天上的白云无声地飘过,乳白色的“爱神一号”静静地停在海上,随着海浪轻轻一起一伏,显得宁静而又安详。
万天宇等人一看,顿时精神大振,怎么就没有想到赵一谦他们回游艇上去了呢?于是八个人对着游艇与彼特一起大喊大叫赵一谦和聂志勇的名字。众人扯着脖子叫嚷了半天,赵一谦和聂志勇的身影却没有像大家想象的一样出现在船头,“爱神一号”依然静默无声。
“别喊了。”萧俊突然拉了一把万天宇,指了指一块大岩石后的一艘二支桨的小木船。这艘小木船昨天还在海滩边搁浅,显然经过一早一晚的海水落潮涨潮,飘了开去。要上游艇,就必需划这艘小船才能上去,因为岸边一二百米之内全是尖尖的礁石,游艇不得不在远离海岛的地方抛下铁锚。加上沉重的背囊、食物,昨天小船足足跑了四趟才把十个人全部输送上岸。
万天宇仔细看了看岩石上的绳结,又用手使劲拽了拽,眼巴巴地看着这个结被越拽越紧。昨天赵一谦是最后一个离开小船的,上岸前,他将小船的缆绳绕着这块半人高的石头足足绑了三圈,再认认真真打了一个结。对这个结,赵一谦还向万天宇吹了半天牛,号称他打的这个结,叫防脱结,也叫活结,是水手结中的一种,越拉只会越紧。为了这个,他还特意找人学习了半天,了解各种绳结的打法。赵一谦为这次出游可是做足了功课。
看样子,这条德国黑贝回到了起点,万天宇断定。听完万天宇的解释,大家又齐刷刷地看着曾武。这个瘦瘦弱弱、腼腼腆腆的漫画少年不禁脸上有点发烧,他摸了摸彼特的脑袋,低声说到:“彼特,再找。”
彼特低低地叫了一声,没有过多的犹豫,又迈着轻快的步伐转身向南边的灌木丛跑去。没多大会儿,就冲着灌木丛中的一片开阔地带欢快地叫唤了起来。这边开阔地带显然是人为压出来的,被压得扁扁的东倒西歪的灌木条说明了一切。这次大家既没有欢呼,也没有吭声,只不过继续看着那个脸色红红的阳光少年。因为这里大家都来过,这里是昨天支帐篷的地方。
曾武这次也有点挂不住了,他再轻轻拍了拍彼特的脑袋,大声喝道:“彼特,不对!再找!”彼特这次瞪大了眼睛,不明白自己的小主人为什么会生气。它觉得自尊心有点受伤,不过服从是它的天职和使命,这条黑糊糊的德国黑贝又一边叫一边跑了起来。
不过,这次,它选择了来时的路——悬崖边人工开凿的小径。
这下,连万天宇和陆楠在内的几个小伙子都开始低声抱怨了起来,毕竟胆战心惊地从悬崖边上爬上爬下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陆楠一边手足并用地攀登,一边大声说:“在我们山区,狗除了看家,就是用来吃的。”万天宇听这话也来劲了,“可不,尤其是狗肉火锅,一到秋冬,没有比这更滋补的东西了。”
一听这话,欧阳雪不答应了:“你们几个坏家伙,别吓唬人家了。现在狗都是每家的宝贝,是家庭成员。我们小区里小狗可多了,可爱极了,要不是我妈拦着说是怕脏,我早就养了好几条了。”
万天宇一听,哈哈大笑起来:“这下好,等入了秋,上你们小区打狗吃去!”
陆楠听着更来劲了,直说打狗时千万别忘了叫上他,回头他主厨,做一道花江狗肉,保证色香味俱全,非把大家香得连舌头也吞下去不可,把欧阳雪气得直跺脚。可惜路又滑,还不能使劲跺,只好把嘴撅得高高的。
曾文听着几个人拌嘴,只是嘿嘿笑着抓紧了欧阳雪的手,怕她失足滑了下去。
说笑间,不知不觉大家发现又回到了羊肠小道上,而且目瞪口呆地发现自己正在往石头营房走去。跟在曾武身后,大家一个一个又回到了厨房。这条老年德国黑贝正冲着破破烂烂的灶台狂叫不已,一边不停地用脚爪子扒拉着地上的青石砖。
此时的万天宇不怒反笑了起来:“你们曾家的这条啥子彼特,不会是要告诉我们赵一谦他们昨天晚上在这里烧过水、喝过茶吧?”
像是听懂了万天宇的话,彼特一副自尊心很受伤的样子,“腾”地站起身来,又往外走去。曾武这次说什么也不让它走了,一把揪住狗链子,一边大声地呵斥起来。但彼特说什么也不听,只是低着头往外冲,力气是如此之大,曾武怎么也拉不住,被拖得踉踉跄跄往外走。
眼见又要被拖向羊肠小道,一直跟在身后默不作声的萧俊突然问道:“你昨天晚上发现的山洞在哪里?”
曾武心中“突”地一跳,颤声道:“就在山谷的右边,出了这条小路,往左一拐,红树丛的后面。”
只听得宋阿娟突然发出一声轻声尖叫:“难道是笔仙?”
声音虽说不大,却仿佛是揭穿皇帝的新衣的小孩,说出了萦绕在众人心头多时的一句话,只是没有人愿意承认而已。此话像一记重锤,重重敲在大家的心口之上。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停止了说笑声,连一直都满不在乎打打闹闹的万天宇也猛地安静下来,默默与萧俊对视了一眼。萧俊沉声说:“我先带上手电筒,谁跟我一起去?”
曾文第一个说道:“我也去。”
正准备往外走的欧阳雪顿时收住了脚步:“山洞,啊,又黑又脏,我可不去!”她扭头又对正准备转身去拿手电筒的曾文说:“你也不许去,留在这里陪我。”听到这话,曾文的身影微微一滞,又说道:“雪雪,我们有个同学失踪了,我不能不管不问。”
萧俊想了想,说:“这样吧,女孩子们留在上边,曾文,你们兄弟俩陪她们。其他人跟我一起走。”
见曾文犹豫的表情,万天宇拍了拍他的肩:“有我们几个一起去找,你还不放心吗?”
欧阳雪连忙道:“就是,有他们就够了,你还是留在这里吧。”
曾文无可奈何地看了欧阳雪一眼,只好答应留下来。但曾武一听这话,说什么也不干,直说自己认得路,再加上有彼特,有条狗怎么说也方便一点儿。但这次轮到曾文说什么也不答应了,毕竟这次度假,做兄长的对他的安全可要负全责。
见几人定了下来,宋阿娟鼓了半天勇气,小声地说:“我也去。”
任凡看了宋阿娟一眼,说道:“算了,你不是怕黑么?你还是留在这里,我去。”听到任凡的话,宋阿娟的勇气又彻底消失了,她把任凡的手抓得紧紧的,说什么也不放开,几乎都快哭出来了:“凡凡,你也别走!”
任凡看了看宋阿娟,柔声说:“没事的,有这么多人一起,怕什么。”声音虽说不大,却很镇定,有一股说一不二的劲头。
看着任凡和万天宇、陆楠、萧俊一起往山谷外走去,宋阿娟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留了下来。
曾武也呆呆地站在原地,满肚子不高兴,身边的狗绕在身边走来走去,狂躁不安。
第四章 突如其来的暴风雨
一
红树林的树皮十分特别,像鲜血一样殷红。潮涨潮落时,红树林的枝叶在水中时隐时现。据说红树是来自远古海洋的植物,是海神对人类的赐予,因为其盘根错节的发达根系能有效地滞留住陆地的来沙,能减少近岸海域的含沙量;树与树之间相互交缠,疙瘩残缺,其茂密高大的枝体能有效抵御风浪袭击。红树林之下,潮沟遍布,拥有众多的鱼、虾、螺、蟹等海生动物。
红树的繁殖生长也充满了戏剧性。与其他树不一样,红树胎生的种子发芽后,就生长在树枝上,像是枝上伸出一只嫩嫩的手,它只在枝杈最密集处出现;一个月后,它渐长成一只枝苗。它随时做好了分离准备,往往在台风来临之际,飞离母树滑落到咸水河里。一旦扎根就立在那里一生不变,获得永生。
其实红树林中的红树品种繁多,不过在普通人眼里,看上去都是一个样,只不过树与树互相纠缠在一起,既分不开,也分不清。红树林海滩作为海滩上几乎唯一的森林景观,是海滩风光中甚为奇特的景观之一。
四个人正看得眼花,突然听到萧俊“嘿”的一声:“找到了!”声音既压抑又兴奋,一个大大的黑洞赫然出现在半人高的草丛中。万天宇不由得想到小时候的一个伙伴,想在上课时干点什么坏事,又怕被老师发现时的神情,正是萧俊现在这个表情。
很快,四个人就站到了青石板下的黑洞前,萧俊用手电筒朝里面晃了晃,深不见底。万天宇和陆楠冲底下使劲喊了一阵赵一谦和聂志勇的名字,可是声音像是被地洞吸收了一般,连一点回音都没有。任凡说:“我们下去看看吧。”说着,她第一人率先下了台阶。
只是这台阶又高又陡,几乎是直上直下,一步一个台阶是不可能的了,她只能右腿先下,左腿再下。台阶上布满了青苔,滑滑溜溜,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摔下去。
万天宇一边下一边数,一连数了三十个台阶了,转转折折,前面依然还是台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他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西游记》,唐僧被兔子精抓到的无底洞,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只可惜他没有兔子精的本事,也不能飞,更不能脱只绣花鞋就能变身逃脱。
好不容易到底,正好是九十八个台阶,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万天宇直嚷嚷:“靠,这破台阶还真是陡,我腰都酸了。”陆楠在一旁不怀好意地嘿嘿一乐:“你腰酸背疼腿抽筋,老年人,得补钙了。”
说话间,前面终于空旷起来,四四方方的一间地下室,黑漆漆的,用手电筒晃来晃去,可以看到大约有二三百平方米的样子。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影也没有。万天宇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既高兴又失望。
他把右手重重往身后的墙上一捶,大声说:“我就说你们是胡思乱想,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笔仙,还‘地下的地下,黯黑之处’呢。无知,真是无知,亏你们还是大学生呢!”
说话间,万天宇手上的手电筒撞到了墙上,发出“当”的一声巨响,吓了众人一跳。万天宇自己也被吓得不轻,他顺手把手电筒往墙上照了照,说道:“快看,这里有字,‘深广挖积洞粮’,怎么这么奇怪?”陆楠也举着火把走了过来,用手摸了一下这几个朱红色的大字,发现触手冰凉,吃惊地道:“这扇墙是铁的!”
四个人手里的三个手电筒、一个火把凑到一起,发现铁门上有两个铁环,萧俊也走了过来,仔细看了一阵,说:“不对,这里有道铁门。”说着,又用手往里推了推,纹丝不动。
四个火把凑到一起,发现铁门上也有两个铁环,跟山洞里的那个铁环一模一样,因为嵌进了门里,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门的两边是副对联,左边写着“深挖洞”,右边写着“广积粮”,铁门的上方还有个横批,“准备打仗”。
陆楠吃惊地说:“怎么可能,这里还真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用来贮存粮食的地方?也太深了吧?”
万天宇说:“谁知道呢?早就听说南海的不少岛屿上有日军挖下来的矿洞,四通八达。说不定,这当初也是小日本留下来的矿洞或者军用洞穴,被我军刷了些标语而已。”
萧俊也附和道:“是啊,现在朝鲜还有好多地下防空洞,大着呢,里面厨房、粮库、弹药库应有尽有,进了防空洞,一年不出去也饿不死。”
说话间,万天宇用手拉了拉铁环,发现纹丝不动。陆楠和萧俊一齐过来,三个人一起使劲拉,这扇足有二三十公分厚的铁门门发出了一阵“吱吱嘎嘎”的声音后,缓缓开了,一股阴森森的凉气顿时溢了出来,全是霉味。一个黑洞洞的巨大的防空洞出现在众人面前,即便一米八五的萧俊,站直身还绰绰有余,看样子洞口足有两米之高。洞口前是一个向下斜倾的甬道。
四个人继续前行了数百米,有无数个岔道口出现在甬道的尽头,每一个岔道都深邃不见底,看上去,像是个巨大的迷宫。大家又使劲大喊大叫了一阵赵一谦和聂志勇的名字,声音空荡荡的,在耳朵轰隆隆回响了一阵后,终于寂静下去了。
万天宇站在长长的甬道里,四周寂静得吓人。他只觉得自己的听觉越来越好,四个人的呼吸声、衣服的摩擦声、血管流动的声音在耳边被不断放大、放大。他只好不时地咳嗽一声,以打破这无边无际的寂静。可是咳嗽的声音在地道里像是被扩了音一般,声音出奇的大,吓人一跳。可越是这样,万天宇就越觉得喉咙发痒,不咳一声就越发难受。他只好拼命压抑着,微微咳了一下,可这沉闷的咳声反而更加瘆人。
四个人静静地站了一阵,确定没有任何人回答后,萧俊和万天宇低声商量了一阵,对任凡说:“你先留在这里,我们先进去看看。”
任凡说:“不行,要行动大家一起行动,你不是说这里是个迷宫吗?万一走散了,我们怎么办?”
萧俊想了想,张了张嘴,结果什么也没说。
与刚才的防空洞不同,这个地道要拥挤狭窄多了,地面也是忽高忽低,坑坑洼洼。在三个火把和一个手电筒的照耀下,倒显得不是那么漆黑一片。这个地道看上去更像是个矿洞,四周都还能看到开采过的矿石,头上还有滴滴冰凉的山水。陆楠在地上摸了几下,居然捡起了一个未成型的水晶以及硫酸铜碎块。
万天宇也在地上捡了块石头,随口问道:“这也是水晶吗?”
萧俊把火把举了过来,看了看说:“是的,再过几千年就是了。”几个人笑了起来,搞得万天宇很没面子。
为了掩饰尴尬,他指了指岔路口:“咱们是不是得挑一条路线走啊,这么多岔道,随随便便就迷路了。”
萧俊四下里张望了一下,说:“这样子吧,咱们先按右手规则走,见路口就往右拐。”
两个正说话间,任凡已然在各个路口巡视了一圈,说:“快从这边走,我看见前面似乎有只鞋子。”说着,任凡率先往右边第一个路口走去。
万天宇几个见状,赶紧跟了上来。大家一边走,一边继续大声呼喊着聂志勇和赵一谦的名字,希望能听到回声。四个人的声音在地道里共鸣,显得轰隆隆的。没走出多远,任凡突然蹲了下来,说:“大家快看!这是谁的鞋子?”说着,她从地上捡起了一只满是青苔和泥泞的靴子。
万天宇一看,是一只簇新的黑色山地靴:“是聂志勇的,你们看这巴拿马底纹,错不了,是肌肉男的。”他心中“砰”地一跳,为什么会有只靴子在地上?
万天宇的火把一照,正好映在鞋底上,眼尖的任凡发现,鞋底下似乎有个纸团。任凡用手一拨,一个点缀着一些白纸片的泥团掉了下来。萧俊也蹲了下来,打开泥团一看,里面勉强还能看到几个字。瞪大眼睛努力辨认半天后,萧俊突然脸色大变,把泥团抓到手里捏成了一个拳头,沉声说:“没错,这是聂志勇的鞋,他们应该在前面。”
说着,萧俊站起身来继续往前疾走了起来。大家也加快了行走的速度,并开始高声大喊聂志勇的名字。站在萧俊身后的任凡发现他在站起来的时候,偷偷把拳头放到了裤子口袋里,再拿出来时,手里的泥团已然不见了。
继续往前走,大家的脸色慢慢凝重起来,一路能时不时捡到一些迷彩服的破布条。地道里七弯八拐的,但很快,就走到了一堵长满青藤和苔藓的土墙前,再往前已然没有路了。墙根底下有一些白晃晃的东西。
万天宇把火把凑了过去,只见墙上是一大摊暗红色的血迹,那些白晃晃的东西,居然是一根一根的白骨!在这堆白骨的上面,是一个骷髅头骨,没有了眼睛的眼眶黑洞洞地瞪着大家。
一条长长的蜈蚣从一只眼眶里爬了进去,又从黑洞洞的鼻孔里钻了出来。
万天宇突然觉得着一阵恶心,头一偏,呕吐了起来。
正惶恐间,他只觉耳边老传来一阵低沉的嗡嗡声。这低沉的嗡嗡声眼见越来越响,越来越近,不多会就变成了雷鸣一般。萧俊和陆楠也是一脸诧异。
“蝙蝠!”陆楠突然一脸恐怖地尖叫起来。
四个人立刻转身就往地下室回跑,一大团黑影像风暴一般从左侧的地道里疯狂地涌了出来,追在他们身后。数不清的黑色蝙蝠迅速在大家身边飞来飞去,只要是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脸、耳朵、鼻子,全被翅膀刮得生疼。
跑到地下室后,蝙蝠们跟着在室内盘旋起来,雨点一般扑到大家身上。
“用火把烧它们!”萧俊一边大力挥动手中的火把,一边大声喊道,“向我靠过来,把背靠过来!”
万天宇和陆楠迅速向萧俊跑去,三个人背靠背蹲到地上,把火把在身边来回舞动,不时有被火把打到和烧着的蝙蝠掉到他们脚边,空气中不断传来肉被烧焦的气味。
像是退潮一般,这些蝙蝠突然又向甬道飞去,一眨眼就不见了,比来的时候还快。
三个人喘着粗气狼狈不堪地站了起来,要不是脚边的一大堆蝙蝠尸体,这些瞬来疾往的蝙蝠仿佛根本没出现过一般。
萧俊突然一脸煞白,说:“任凡呢?”
万天宇和陆楠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发现这个瘦小的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三个人不约而同地转身又往回跑。
跑了没多大会儿,萧俊突然拉住了其他两个人,说:“你们听,声音不在前边。”三个人停下脚步,可以听见有隐隐约约女声的呼叫声,只是听不真切。万天宇听了半晌,说:“声音好像从这边传出来的。”说着,他冲地道的左边指了指。
陆楠把耳朵贴到了潮湿的土墙上,突然露出很奇怪的表情,说:“这声音怎么这么空啊?”
萧俊正准备返身回到甬道再往左边的岔道上走,万天宇一把抓住了他,说:“前边似乎还有入口!”
说着,万天宇拉着二人往前走了十来米,发现左边的土墙上还有一个入口,之前他们居然没有发现。
顺着入口走了不多一会儿,只听见任凡哭喊着:“赵一谦,赵一谦,你醒醒!”
三人走上前去,只见赵一谦面如纸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任凭众人怎么呼喊,任凡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见到赵一谦这个样子,萧俊倒是迅速冷静下来,用大拇指在他的人中上死劲一掐,留下了个重重的指甲印。万天宇大声叹了口气,拍了一下自己脑门:“猪脑子,我怎么把这事忘了。”说着,他也上去,拉着赵一谦的虎口用力掐了下去。
一阵混乱间,赵一谦终于醒了过来,只是神情呆滞,像是魂魄早就被吸走了一般。
萧俊顾不得安慰他,抓着他使劲摇了起来:“怎么只有你一个人,聂志勇呢?”
赵一谦慢慢缓过劲来,却大叫一声,连连甩开萧俊和万天宇,惊恐地瞪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喊道:“鬼!鬼!鬼!有鬼!……”疯了似的。萧俊上前就是一记耳光,赵一谦这才安静下来。
又一阵熟悉的嗡嗡声响了起来,几个人对视一眼,萧俊一把拉起赵一谦就跑了起来。不过这次长了个心眼,大家边跑边互相照应,注意不再落下什么人。
五个人高一脚低一脚跌跌撞撞刚跑到甬道,突然听得任凡“哎哟”一声尖叫,说自己扭伤脚了。
正在这时,只听得嗡嗡声越来越响,陆楠第一个跑回了地下室,一边关铁门,一边大声呼喊:“大家快一点!”
扭伤脚了的任凡跑不快,眼见门越关越小,急了起来,大声喊道:“我扭了脚,跑不动了,大家快救我,别扔下我一个!”
眼见一股黑压压的云团又迅速朝地下室冲了过来,万天宇又跑了出去,连拉带拽地把任凡拖了进来,陆楠和万天宇刚合力把铁门关上,有几只蝙蝠已经飞了进来。好在大部队被关在了门外。几只落了单的蝙蝠没有办法,被火把一驱赶,绕着地下室盘旋了几圈,终于找到了通往地面的出口,冲了出去。
万天宇大喘着气,背靠着门,顺着滑了下来,坐在地上动弹不得。他手在地上一撑,却摸到了一个什么东西。他奇怪地拿起来,发现是个泥团,上面点缀着小纸团。他正要打开看,却听得萧俊大喝一声:“别看了,这是我刚扔掉的。”说着扑上来就要抢。
万天宇的好奇心倒是上来了,他用一只胳膊挡住了萧俊,另一只手打开了纸团,大声念道:“唐……”刚念完一个字,他却再也念不下去了。任凡接过纸团一看,这正是萧俊在聂志勇的鞋底上刮下来的纸团,纸团上不多不少,是五个字:“唐、宋、元、明、清”。
任凡手一哆嗦,纸团掉到了地上。
二
走出地道,看见太阳已经落到了海平线上,摇摇欲坠,万天宇这才知道他们居然已在地下呆了整整一下午了。尽管已是黄昏,天气却并没有转凉,反而越发闷热起来。
不过虽说闷热难耐,黄昏的海岛,依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看。夕阳西下,金色的光芒笼罩着全岛,海面泛着粼粼的金光,所有的浪花、泡沫都在闪烁和沸腾。红树林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红得发亮,目光所及之处,美不胜收。尽管海大所在的城市也是个滨海城市,只是城市周边的海水早被污染得乌黑,哪里能看得到此等景色!
万天宇此时却没什么心思去欣赏这如画的美景,他和萧俊一起背着伤了脚的任凡慢慢向山谷走去。只见宋阿娟正在山谷里来回走来走去,焦灼不安。显然,这个胆小而又好心的姑娘既在担心,却又不敢下山洞去找他们。
回到营房,喝完一大碗宋阿娟早就准备好了的面汤后,赵一谦的脸色总算红润了起来。赵一谦走到靠着墙坐着的任凡身边蹲了下来,关切地问道:“你的脚怎么样了?不严重吧?”
宋阿娟听说任凡的脚受伤了,吓了一跳,赶紧走了过来。她把任凡的裤脚挽上去后,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才一小会儿工夫,她的脚踝已经肿得像馒头一般了。宋阿娟急得连声道:“这可怎么办啊,没伤到骨头吧?不会是断了吧?”
欧阳雪在一旁说道:“就是,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要是骨头断了,这荒郊野外的,可怎么办啊?你又这么重,谁背得动你。”
赵一谦捏着宋阿娟的脚,轻轻揉了一圈,任凡顿时“啊”了一声:“好疼!”到这个时候,赵一谦总算彻底清醒过来了,此前失魂落魄的恍惚神情已然一扫而光,满眼都是内疚,说道:“我扶着你站一下试试好不好,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
任凡在赵一谦的扶持下,勉强站了一下,又立刻坐了下去。赵一谦柔声说:“还好,没有听到骨头响,应该没伤到骨头。”
宋阿娟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任凡一脸苍白,细声安慰她道:“没什么事,一点点扭伤而已,你去杂物屋我的背包里拿个急救包出来。”
见宋阿娟还只是着急,赵一谦推了陆楠一把,说:“你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把急救包拿出来。”陆楠急忙上杂物屋拿了个急救包出来。赵一谦在急救包里翻了翻,掏出些消毒纱布片、医用弹性绷带、EHS 急救手册、医用胶带和一次性LATEX 手套,还有一堆剪刀、镊子、人工呼吸面罩和创可贴,以及一些瓶瓶罐罐的药物。面对这一大堆东西,他倒是为了难,不知道脚伤扭了该怎么办,而且看那些药品的说明书,基本上都是些治感冒和腹泻的药物。
赵一谦皱了一皱眉头说:“听说急性扭伤,最好是用冰敷,可我们现在上哪儿找冰块去?”
任凡一伸手,从里面挑出了弹性绷带,说:“用这个就行了。”说着,她强忍着疼,用双手拇指从足踝到小腿揉了一阵,然后用绷带在脚踝处慢慢缠绕了好几圈。
欧阳雪在一旁倒是看得津津有味,她奇怪地问道:“你怎么知道该这么处理?”
任凡淡淡地说:“在急救手册上看的。”说着,她闭上眼睛,把头靠在墙上,只是说道:“我没什么大事,倒是赵一谦,你怎么样了?怎么会晕倒在地道里?”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赵一谦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昏迷是对抗恐惧的一种有效手段。”
万天宇说道:“心理学、心理学,你张嘴闭嘴都是心理学,你小子昨天晚上到底看见了什么?”
听到这话,赵一谦脸色一白,像是被突然给了一闷棍,滔滔不绝的话顿时被拦腰砍断。
过了好一阵,赵一谦才又开口,只是声音嘶哑得厉害,像是从别人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我想,应该还是从我上岛之前的事说起。一个月前我去找我爸爸借船,他让我去找老金。老金是我爸雇的船夫,已经六十来岁了,以前是烟台赤港村最有名的渔夫,出海几乎没有空过手。别人要是捕了小的,他肯定捕来的是大的;别人要是空手而归,他肯定能捕小的回来。他为人特别忠厚,在我爸还没有办企业的时候,帮过我家的大忙,当年闹饥荒,也是他们家往我家送鱼送虾,我家才没有饿死人。不过那时还没有我,这些都是听我爸爸说的。”
万天宇听得莫名其妙,插嘴道:“这老金跟你昨天晚上的事有什么关系?”
赵一谦看了他一眼,说:“你别着急啊,要不是老金,昨天我也不会吓成这样。当时我去找老金的时候,才发现他家里就他一个人,既没有老伴,也没有子女,特别孤独。后来我问过他,他说他当年有过一个女儿,不过在八岁的时候跟他一起出海打鱼时死了。他一见我来了,特别热情,说是我爸爸给了他这个饭碗,因为他早就老了,打不动鱼了,等于白白养活他。我说要自己驾船出海来这个岛,他就一直不答应。他说在他们那里有一个传说,这里每一个海岛,每一条渔船,都有一个鬼魂镇守,有的是善良的鬼,有的是恶鬼。他之所以能次次出海,决不空手回来,就是有他的女儿在镇守他的渔船。”
陆楠在一旁接口道:“你的意思是说,咱们这个岛就不偏不倚恰好是恶鬼镇守的?”
赵一谦说:“当时我也不信他的鬼话,老金还说我们要来的这个岛,邪性得很。岛上有好几百头野牛,本来是有几个村民看这里没有人管,不用交各种税收,大家一合计,就凑了点钱偷偷摸摸在这里饲养黄牛,但因为岛上的邪气太重,养牛的人没几年就全都死光光了。没有人管,黄牛就成了野牛了。”
万天宇不屑地说:“瞎扯蛋,怎么没见牛也死光光?”
赵一谦点了点头:“没错,当时我也这么反驳他来着。但老金特别固执,还特别强调,阴气最重的就是我们现在住的这个石头房子。据他爷爷说这个岛当年也有日本兵驻过,押了不少中国人来开矿。这个石头房子就是小日本逼迫中国人建的。日本战败后,就把这些中国人全杀了。而他的父亲说,当年驻守这里的士兵也是病的病、死的死,要不就是家里面遭了灾。时间一长,就没有士兵愿意到这里来驻守。后来国际形势缓和了,反正没有人愿意来,部队顺势就把这个驻军地给撤了。老金还千叮万嘱,让我们来了,千万不要住这个房子。还说,依今年这种反常的热天,就算搁他最年轻力壮的时候,也是决不出海打鱼的。不过,这都是一两个月前的事了,以为是老人的封建迷信,所以他说完没多久就忘了。不过等我们搭好的帐篷被野牛冲击过后,倒让我想起他说过的这个石头营房了,要不是他提过,我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个营地。”
正说着,宋阿娟又端了碗面汤来,让赵一谦喝了下去。见赵一谦老半天还在喝,万天宇不耐烦地道:“好了,叽叽歪歪说半天还没说你昨天晚上到底看到什么了。这会儿又吃上东西了,你到底说不说啊?”
赵一谦赶紧三口两口把面汤全喝完了,抹了抹嘴,深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昨天晚上,你们刚躺下,聂志勇就来找我,说要夜探地道。我很好奇,也想试试自己的胆量,就跟他一起走了。我们俩是打着火把下的地道,没想到,下了地道没多大会儿,火把就全灭了。里面偏偏又四通八达,我们想上来,怎么也找不到回来的路。刚开始我们也不着急,互相比胆量,还在里面唱歌。那时我正在唱《两只蝴蝶》。我一边唱一边用手摸着墙往前走,墙上又湿又腻,摸上去让人恶心极了。但我什么都看不见,脚下又高一脚低一脚,只好强忍着恶心一边走一边摸这湿腻腻滑溜溜的墙。为了壮胆,我还把声音放得大大的。”
正一边说,赵一谦轻声哼了起来:“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只不过声音嘶哑得厉害,几乎全部跑调了,而他却沉浸在回忆中浑然不觉,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神中有一种说不出的狂热。
“我正唱着,聂志勇突然拖了我一下,说‘你听,这是什么声音?’我停了脚步,仔细一听,什么声音也没有。我说你吓傻了吧,这不是我唱歌的声音么?聂志勇没有说话,我们继续往前摸着走。没多大会儿,前边没有路了。我们又往回走,我还是在喝这首《两只蝴蝶》……地道里除了我的歌声,就是我们俩的脚步声,还有聂志勇沉重的呼吸声。说实话,我的肺活量小,胸腔共鸣小,反而因为在地道里,浑音效果特别好,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歌声这么好听过。”
万天宇正想张口说什么,见任凡瞪了他一眼,又赶紧闭上了嘴。
“又走了一阵,在转弯处,我右手摸到一块尖尖的岩石,这是我第三次摸到这块岩石了。为了辨别方位,我特意把这块岩石掰了一小块下来。所以一摸就知道我们又转回了原地,我说糟了,我们迷路了。聂志勇打断了我的话,又说,你听,这是什么声音?他的声音又尖又高,还直发抖。”
说到这里,赵一谦模仿聂志勇高亢而惊恐的声音,像夜枭一般在漆黑的营房里响起,听得大家毛骨悚然。
“我们再一次停了下来,在黑暗中静静地倾听,我把自己耳朵的功能放大到了最大。我先是听到了自己和聂志勇的呼吸声,慢慢的,我又听到了自己血管流动的声音,衣服摩擦的声音,我听着听着,不由得有点害怕起来。所以,我跺了跺脚,鞋底与地面发出了‘咣咣’的巨响,反而又把我们吓了一跳。
“这时,我突然听到了一阵沉闷的嗡嗡声,而且声音由小变大,由远变近,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响,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们俩不约而同地狂奔起来,也不知道往什么方向,摸着黑,跌跌撞撞。我一边跑,一边时不时摔倒了,但每次我都不管不顾地爬起来,继续往前跑。跑着跑着,我突然发现与聂志勇跑散了,于是我又一边拼了命地喊他,一边没头没脑地瞎跑着。我嗓子都喊哑了,也没听见聂志勇的声音。我想完了,我们完蛋了。”
赵一谦的汗流了下来,但他却浑然不觉,只是继续说着:“我正喊着,突然嗡嗡声一下子变成了巨响,我只觉得有无数双手在我头上、脸上、身上拍打着,耳边也被刮得生疼。我怕极了,我想,一定是笔仙来了,一定是老金所说的恶灵要勾走我的魂魄。我一边继续狂跑,一边用手抱着脑袋。跑着跑着,我觉得脚下一空,然后就晕过去了,什么也不知道了。再醒来时,你们就在我身边。”
听到这里,万天宇和萧俊对视了一眼,说:“你说的那个无数双手,其实是蝙蝠,不是什么笔仙。”
赵一谦听了,长舒了口气,说:“看样子,我真的是被黑暗吓傻了。心理学家荣格早就提出来,怕黑是人类的一种本性。曾经有人做过试验,发现如果把婴儿放在黑暗里婴儿就会哭,荣格还认为这是人从远古时代遗传下来的‘集体无意识’,每个人都会有。还有生物学也提出,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人类是由古猿进化而来。在远古时代,既没有火也没有电,到了晚上就一片漆黑。因此直到现在,绝大多数生物因为晚上看不见东西就进化出了晚上睡觉的习惯,但是很多大型捕食动物都是昼伏夜出的,比如狮子、豹子之类。所以晚上对于古猿来说是一天之中最危险的阶段,而恐惧感也就由此遗留下来了。没想到我学这么久的心理学,还是没能摆脱这个本能。”
说到这里,赵一谦转过头来,看着万天宇:“那么聂志勇也出来了吧,估计他吓得也不比我轻。”
万天宇和萧俊陆楠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知道怎么回答才是。
这时,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的曾文,突然口吃一般地问道:“怎么只有你们几个回来了,聂志勇呢?”
欧阳雪看着他们三个人的脸,突然醒悟过来了:“鬼,真的有鬼!”欧阳雪尖声叫道。
随着欧阳雪的尖叫声,一个霹雳在天边炸响,把营房照得白晃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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