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台湾一时的“5岁女童遭奸杀案”又掀起了新的高潮。“台湾高等法院”2日宣判,因全案缺乏直接证据,改判许荣洲无罪,当庭释放。
许荣洲听完无罪判决后面无表情,法警带他办理责付手续后,由律师陪同走出法院,未发一语,搭乘出租车离去。
1996年,在台北市大安区的“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发现了5岁谢姓女童的尸体,法医验尸报告显示,女童先被闷死后,遭钝器插入下体造成撕裂伤。
台湾军方专案侦办小组速侦速审,将被认定涉案的台湾空军士兵江国庆于1997年8月13日执行木仓决,被木仓决时年仅21岁。
台湾“监察院”历经7年调查,认定是军方非法取供,怀疑真凶是许荣洲,2007年台湾“监察院”函请台“法务部”重启调查。经过专案小组密集召开专案会议,就案发时间曾在空总服役的士官兵逐一清查,并会同“刑事局监识中心”检视当年军方所有扣案证物后,将案发现场留存之指、掌纹,与当年营区士、官兵采集之指、掌纹重新监定比对后,发现当年案发厕所窗户横隔木板上擦拭血痕下方所遗留之掌纹,与许荣洲相符。
2011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已遭木仓决的江国庆并非真凶。考虑许荣洲有轻度智障,依杀人罪将许荣洲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然后,就在今天,台湾“高等法院”改判许荣洲无罪,将这起案件推向了高潮。
法官认为军、检取得的许荣洲自白有重大瑕疵,被告多次自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并且,经过鉴定,许荣洲属于轻度智能不足,供词不能采信。另外,横隔木条上所遗留之掌纹并无证据可判断其确为血掌纹,以上等理由,法官判决许荣洲无罪,当庭释放,但全案还可上诉。
被告许荣洲不识字,不知道代笔所写的自白书内容,代笔者又拒作证,代笔自白书内容是否为许荣洲所讲,已无从调查;许荣洲接受侦讯时供述一再反复,内容并非单纯自白,还包含否认犯罪。
横隔木条上遗留的掌纹与许荣洲之的手掌纹相符,仅可证明许荣洲曾到过该厕所,不能凭该掌纹认定被告为凶手,而掌纹为犯案时所遗留。另外,横隔木条已经遗失,无从鉴验该掌纹是否含血迹,也没证据可判断其确为血掌纹。
1997年8月13日,21岁的江国庆被执行死刑。因对5岁女童实施奸杀,江国庆遭军事法院判处死刑。在1996年10月,江国庆在法院当场翻供,称遭到刑讯逼供,但江国庆的话没有受到重视。
2011年,“江国庆案”取得了重大进展,许荣洲被指为真凶,而江国庆得以沉冤昭雪。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对江国庆家属及台湾民众表示歉意。
1996年,时任“空军作战司令”的陈肇敏曾指示交由“空军总部政四处反情报队”负责,这些人涉嫌对士兵江国庆非法取供。
15年后,“江国庆案”天下大白,台湾“国防部前部长”陈肇敏来到江国庆家致歉,但江母王彩莲拒绝和其见面,王彩莲说,“除非陈肇敏承认自己有刑求逼供,否则再来也没有意义,不肯承认道歉有什么用?这不是误判,这是误杀、这是陈肇敏和那些军官的集体谋杀。”
对于刑讯逼供的事,陈肇敏激动地连说5次,他“不晓得”,媒体再追问陈肇敏,江国庆向他陈情,为何没有受理?陈肇敏强调,江国庆当时是向他下跪道歉,承认犯罪,“这是千真万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