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盘点动漫十大超级贪财的极品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动漫剧场强!盘点动漫十大超级贪财的极品
发帖 回复
倒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3个回复

强!盘点动漫十大超级贪财的极品

楼层直达
dongmanfeng

ZxID:16258496

等级: 新兵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9-16 0
— 本帖被 七殇雨落 从 热门动漫 移动到本区(2013-03-15) —
 古人有云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对于动画片世界里面的他们来讲,绝对的金钱至上,金钱大过天!视财如命是他们的通病,就算是大街上出现一块钱,他们也会争的你死我活。因此,如果你们还珍爱生命,就切记以下十位男女,一定要远离他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美神令子
  来自:《GS美神极乐大作战
  美神令子红发、美貌、身材姣好,但是贪财、傲慢又自大,最大的爱好是钱、钱、钱,我想大家绝无异议吧!令子绝对的认钱不认人,不管是谁,都无法阻碍她降妖除魔和狂赚金钱。
  甚至把魔手伸向了自己的师傅,对自己的授业恩师还要收费服务,甚至到了老师没钱而饿昏的时候,她还因不想花钱而鼓捣出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生物,妖精的尾巴虽说这些东西原是用来食用的,但最后却用了驱魔。呃~真的很能体会唐巢神父脸上汗珠的重量。
  


  奈美
  来自:《海贼王
  奈美和莉娜同一班毕业的,绰号是“小贼猫”,爱好不必细说了,大家都懂的!只不过奈美是专挑海盗下手的。虽说有着拯救村子的伟大借口,但我们的大姐头在解决村子问题后,还是经常性地见猎心喜,秉乘一贯恋钱的原则旅行下去了......
  


  天道靡
  来自:《乱马1/2》
  天道靡,天道家的二女儿,与温柔的姐姐和粗暴、单纯的妹妹不同,她的梦想是做一个完全的金钱支配者。如果说上面两位还可称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话,天道靡的道就只能解释为方法了。她可以把小茜和女乱马的照片卖给九能,还顺带拐上一顿海吃,附送的是以为菲浇的水是尿了床而石化的乱马。还有诸如替乱马出主意收费**,把乱马卖给珊璞、右京她们收费***之类。
  敛财手法就不一一累述了。
  


  山田太郎
  来自:《贫穷贵公子》
  山田太郎,8月2日出生,狮子座,A型,身高178公分,体重61公斤左右,最大的兴趣是钱和食物。是只标标准准的贫穷贵公子,才貌双全,甚至有着毁灭性的力量,大家可以想想看谁能在半夜里听见方圆一百米内钱币掉地的声音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谁能因钱而有这么强的想象力?可是他山田太郎做到了,在学校人人都以为他是个超级大富翁,其实穷得一塌糊涂,虽然个性纯真善良,判断女孩子是否可爱是看她长得是否“可口”(哼!也就是对比较胖的女孩子有兴趣嘛!)。
  


  雷欧力
  来自:《全职猎人
  雷欧力《全职猎人》主角之一,个性冲莽撞,有时会斤斤计较,虽说他除了会砍价外未展示出任何会赚钱的手段,我们还是可以由他和小酷的争论中发现雷大叔也是恋钱一族,只是有贼心没贼胆而已。恩?什么!他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朋友?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飘走ing...
  


  天野银次、美堂蛮
  来自:《闪灵二人组
  银次酱是前新宿最凶恶少年帮派“VOLTS”的领袖,而阿蛮是个个性很随便又任性的“战斗天才”,他们一对对女性没戒心的好好先生。由开头及以后每篇结尾两人的凄惨模样我们就该明了,最可怜最有理由恋钱的达人,舍他们其谁?
  


  异征一郎
  来自:《暗之末裔》
  对于这位异征一郎,我只能说面对那样可爱的麻斗狗狗还能微笑着说出白干一百年然后开除的话来的人,对钱的执着到底到了什么地步?当然身为赤字组组长阎魔厅的秘书要对那只破坏狂慈悲即是对自己残忍,只是可怜了我家无辜的密啊(555~)!
  


  弥勒
  来自:《犬夜叉
  绝对的男二号法师啊!虽然平时好色不正经,但关键时刻是很靠得住的伙伴。可是......弱弱的问一句,那个啥!帮人家驱个鬼啊怪的就卷走人家一半财产的不良法师应该也喜好这黄白之物吧?
  


  鸣神
  来自:《魔侦探洛基
  鸣神,茧良的同班同学,本是奉命来杀害洛基的,后改变了主意,更变成洛基的好友(还经常跑去他家白吃白喝)。会为钱所苦的另一个神。火影忍者原本以为神的他该是不善人间取财之道的,以至于他落到了忘了神的尊严整日打工仍食不裹腹还时有晕倒的地步。
  ps:当个神也不容易啊!
  


  恭平、武长、小雪、兰丸
  来自:《完美姐姐进化论
  唉唉唉!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简直是恋财男女中的极品啊!住在那样豪华的房子里,想要不为钱所忙是不可能的,于是恭平经常浑身浴血,美食的俘虏小雪则是完全没了男孩的自尊,没完没了地扮女装。
  我一直不明白的是,穷就穷呗,干嘛非得住那种等级的房子?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唉!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5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