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Times New Roman][size=2][align=center][table=100%,#000000,#ffffff,1][tr][td]
[align=center][table=95%,#ffffff,#ffffff,1][tr][td]
[align=center][url=http://dzs.qq.com/act/a20130906xxqj/index.shtml][img]http://s1.houdao.com/11884/photo/Mon_1309/105688_8894137896727312af693b62bde1e.jpg[/img][/url] [/align]
西行取“金”,一怪十QB,只只必拿!
会员、蓝钻、腾讯游戏频道 —— 全额赞助!
活动有效期:2013年9月12日-12月31日
活动对象: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10月12日新注册斗战神的帐号
奖励兑换时间:2013年10月12日开始
活动地址:[url]http://dzs.qq.com/act/a20130906xxqj/index.shtml[/url]
[b][color=#ff0000]一、活动概述[/color][/b]
《斗战神》网络游戏推出“西行取金”活动(下称”本活动”)
符合参与资格的玩家只要在《斗战神》网络游戏中击杀本活动指定的怪物,即可获得有使用途径限制的Q币
若达到活动指定条件,则可获得无使用途径限制的Q币
[b][color=#ff0000]二、活动期限[/color][/b]
本活动自2013年9月12日12:00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b][color=#ff0000]三、参与资格[/color][/b]
凡是在2013年10月12日前注册成为《斗战神》网络游戏用户并创建游戏角色的玩家
均可使用在这期间创建的游戏角色参与本活动
[b][color=#ff0000]四、活动细则[/color][/b]
1.每个QQ帐号下最多只能有一个游戏角色参加本活动
2.一个QQ帐号下的参与活动角色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3.在本活动期限内,符合参与资格的玩家只要玩《斗战神》网络游戏并击杀指定怪物
则每击杀一只,则可在活动页面领取10Q币存入活动专用账户,同一种怪物多次击杀最多只能领取一次QB
4.玩家参与活动所领取的Q币在2013年10月12日12点前均累积在“西行取金”活动专用账户中
2013年10月12日12点后方可提取使用
5.在2013年10月12日12点之后,若玩家击杀了活动中“西游名妖悬赏榜”所列的所有怪物
可将其活动专用账户中的Q币直接提取充值入参与活动的QQ帐号
充入后可用于购买包括《斗战神》服务在内的所有腾讯提供的互联网服务
本款所述的不限使用途径的Q币提取充值有总量限制,送完即止
6.在2013年10月12日12点之后,若玩家未达成本条第5款的击杀条件
则玩家仅可将其活动专用账户中的Q币提取用于购买《斗战神》网络游戏的下列服务:
①购买《斗战神》网络游戏中指定的有价道具
②购买《斗战神》网络游戏内的游戏币 —— “绑银”
③购买《斗战神》官网抽奖活动的抽奖次数
上述内容的详细实施方法,如购买的有价道具价格、种类等以2013年10月12日发布的西行取“金”Q币使用规则为准
7、本活动的活动期限届满之后,除非腾讯另有书面通知,则本活动自动终止,“西行取金”的活动不再继续
换言之,本活动的活动期限届满之后:
①即便是符合参与资格的玩家在《斗战神》网络游戏当中击杀了指定怪物,其不会因此而获得任何Q币及其领取资格
②无论玩家在本活动期限内是否达成上述第5点的击杀条件
玩家活动专用账户中未能提取充值进入QQ帐号的Q币仅可用于本条第6款所述的途径
8、在《斗战神》网络游戏中使用第三方工具者将被取消活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做帐号封禁处理
[b][color=#ff0000]五、其他规定[/color][/b]
1.本《活动规则》是关于《斗战神》网络游戏“西行取金”活动的唯一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
2.本《活动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管辖
本《活动规则》的未尽事宜适用《<斗战神>网络游戏用户协议》,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归腾讯公司享有
3.玩家与腾讯如果因本活动或本《活动规则》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中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腾讯公司住所所在地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align=right]腾讯公司
2013年9月11日[/align][/td][/tr][/table][/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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