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Roborts协议 360百度各持一词 连日来,中国互联网搜索大战再掀波澜,“Robots协议”的是非之争,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有专家认为,Robots协议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是业内公认的不可违背的协议,但是滥用Robots协议或者利用这一协议排斥竞争对手,甚至披上法律的外衣打击竞争对手的做法,严重违背互联网行业开放、自由、创新的原则,将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破坏。 诉讼大战各持一词
事情起因是,百度公司对旗下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百度文库以及百度百科的内容,利用Robots协议,允许谷歌、微软必应、雅虎、搜狗、SOSO等搜索引擎可以抓取这些内容,而唯独不允许360搜索抓取这些内容;但360方面认为,相关内容实际上是由网友提供的,因此360的索引的内容并不侵权。
10月16日,百度以360违反其设定的“Robots协议”为由,一纸诉状将360告上法庭。与此同时,360则反诉百度滥用Robots协议、设置歧视性条款和“强制转跳”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百度提起了反诉。
据了解,Robots协议(也称为爬虫协议、机器人协议等)的全称是“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ExclusioProtocol),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怎样更高效的索引到结果页并提供给用户。Robots协议的本质是网站和搜索引擎爬虫的沟通方式,用来指导搜索引擎更好地抓取网站内容,而不是作为搜索引擎之间互相限制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Robots难具备法律效力
目前,有关Robots协议网上的信息也非常多。从总体来看,Robots协议并不算一个成文行业的规范,只是由个别公司制定的,但尚未达到广泛认可。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续俊旗认为,其实Robots协议最早的使用主要是为了限制流量,防止把一些没有价值的东西搜索到面,目前来看,大家基本上认可它不是个行业标准,而且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现在讨论它是不是用著作权法提出保护措施,我觉得可能也很难构成。
搜索引擎专家陈沛也表示,Robots协议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是业内公认的不可违背的协议,充其量只是当事双方的约定。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的基础协议,合理使用Robots协议对互联网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滥用Robots协议或者利用这一协议排斥竞争对手,甚至披上法律的外衣打击竞争对手的做法,严重违背互联网行业开放、自由、创新的原则,将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破坏。 协议背后的利益之争.
互联网行业专家、媒体观察员吴伯凡表示,360和百度的纷争,一直纠缠在Robots协议是说不清楚的,而百度拼命强调此协议的原因就在于它要屏蔽真正的核心——Robots协议争议实质是内容之争。吴伯凡认为,百度在第四代搜索技术中已经落后,有时候一个人或企业特别过激的反应,肯定是来自内心的恐惧,如今强力阻击360其实是百度焦虑的一种体现。
博客中国副总裁谷龙则认为,360与百度的Robots之争,本质上是商业利益的竞争。360是用创新的商业模式,在打破一个既有的市场平衡。百度的商业模式是卖它的关键词排名,并且占到了80%的市场份额,这也是搜索引擎既有的商业模式。但随着技术的进步,会不断有创新的东西出来,这个市场平衡终究是要打破的,如与原来传统的搜索引擎相抗衡的即时化社会搜索、垂直搜索等在微博平台、电子商务网站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传统的搜索模式必将会被取代,搜素市场的平衡终究会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