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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红尘里的爱情总是令人感动,就象是一朵花儿在月光里悄然开放,馨香迷人,如诗如画。久久追寻的目光终于可以安静下来。寂寞被柔情稀释,惆怅被时光带走,青山白云蓝天以及绿树红花都仿佛被三月的小雨漂洗得干干净净。看似平平淡淡的开始,却决定了轰轰烈烈的内涵,爱情是一团扑不灭的火焰,燃烧着青春的色彩,爱情是心灵的图腾,连结着真诚的祈祷。新生活在爱里完满,新世界从相爱开始……
姐姐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洛阳城里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时光。爱情是一种美好的拯救,她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走进完全新鲜的世界里去,旧世界被一种神奇的力量彻底摧毁,新天地横空出世,放眼望去,无边无际的陌生的美好,似曾相识的景致,心里就激起一阵阵骀荡的春风。在爱情的阳光下人的情感被提纯了,人的思维被升华了,人的血液里沉淀了沸腾的欲望,人的经络里闪烁着醉人的星光。梦与现实充分融合在一起,岁月变得极其安详。姐姐她的字里行间流淌着柔情蜜意,我能够看见欢喜的春光,也能看见她幸福的眼神。在她最缤纷的岁月里,能邂逅震撼灵魂的爱情,无疑她是幸运的,那种幸福是世间任何物质都不能替代的。然而那流星一般短暂的爱情,留下的是太多的遗憾。姐姐在日记里说,什么是短暂,什么又是永远?在爱的国度里,没有时间的漫长与短暂。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我想飞蛾扑火一样,向着那片光明义无反顾地飞去,哪怕自己化成灰烬也在所不惜……
当时,她以一个打工妹的身份出现在金谷圆路的一个服装商店里,这家服装店名叫‘春天’。姐姐说她是先喜欢上这家店的店名,然后才去应聘的。姐姐形象好,气质佳,并且有着迷人的微笑,爱读书的姐姐显得温文尔雅,落落大方。姐姐很快得到老板的赏识。姐姐第一个月只留了三十元钱零花,其余的三百七十元都寄给了家里。后来,姐姐把我高中所用的学费一次性寄到了家里。
九月里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一个瘦削的男孩轻轻地出现在姐姐的视野里,他戴着一副黑边眼镜,目光明亮,气宇轩昂。当时姐姐的感觉是,如果他穿一身青布长衫,脖子上再系一条白围巾,必定是从历史书里走出来的五四青年。他腋下夹着一摞书,神情很是古典,却很酷。
姐姐很礼貌的微笑着,说,大哥,您想要什么款式的衣服?
男青年把书放在凳子上,目光在整齐的服装丛林里逡巡。很显然,在这方面他是个外行。他冲着姐姐笑笑,说,你看,我这样的体型穿西服合适么?姐姐没有直接回答他,竟自用撑子挑下一套银灰色西服,您试试这套西服,我觉得它挺适合您。姐姐帮着男青年脱下外套试了试,还真挺合适呢。试衣过程中,姐姐说,这是正宗广州货,凯丹奴,你看,这件衣服款式新颖,做工考究,你看着面料亚麻丝的,衬里抗静电,包括扣子都很精致,虽然不是大品牌,但其质量一点不比大牌西服逊色。这件衣服手感极好,穿在身上挺括,垂坠,不打褶不起皱,有品位,也绝对上档次。因为厂家在创牌子,现在价格相当优惠。姐姐的一番言论,让他的眼睛笑的眯成了一条线,他对着穿衣镜转了两圈,很果断地说,我买了。六百八十元他竟没搞价钱,掏出钱夹刷刷出数钱,递到姐姐手里。还微笑着说,谢谢你啊。姐姐想说点什么,男青年的手机唱起歌来,姐姐清清楚楚的记得,那首歌曲是庞龙的《两只蝴蝶》: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越这红尘永相随。
追逐你一生爱恋无前悔,不辜负我的柔情你的美,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越这红尘永相随。等到秋风起秋叶落成堆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这首歌,后来常常在姐姐的梦里响起来,就像浩浩荡荡的春风,来来回回飞旋不已。每每想及,就会有一股清泉汩汩涌出,洗净尘俗的万千烦忧。这支歌曲后来变成一条月亮船,载着姐姐在太空游弋,穿云破雾,御风而行,向着爱情的国度驶去。姐姐对那种感觉陶醉不已。
他看了一下显示屏,笑笑,冲姐姐点点头,就像一阵风似的走了。
当时店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衣服的标价都是可以打对折的,这套衣服在精明的顾客那里,三百元就可以拿到了。而多卖的钱归销售店员所有,老板之所以这样,主要是为了提高职员的积极性,继而提高营业额,最大的赢家其实还是老板。这也就是说,这套衣服姐姐可以获得三百八十元。但是,姐姐并不准备要这钱,她信手拿起男青年遗忘在凳子上的书翻起来,扉页上,赫然出现男孩的照片,没想到,他还是个诗人呢,一时间,姐姐兴奋得无与伦比。因为在学校的时候,姐姐就是文学社的骨干,在校刊上发表过许多小诗。一种遇到知音的感觉油然而生。姐姐捧着那几本书爱不释手。姐姐把书放在胸口,埋下头,幽幽的墨香袅袅升腾起来,钻进了她的鼻孔,那是一种久违的美好味道,是文化的气息,是精神的气息,是太阳的气息,是月色的气息,也是花开的气息,一种莫名的激动涌满姐姐的心怀,她闭上眼睛,享受这美妙的气息。好一会儿,姐姐才睁开眼睛。她的手在书籍的封面上来来回回抚摸着,像是抚摸婴儿稚嫩的脸庞,又像抚摸着自己往昔流逝的岁月。姐姐好久都没有读到诗歌了,她的收甚至都有些颤抖了。
姐姐捧着杂志,默默阅读着------
姐姐她知道,那个叫孟真的诗人还会回来。姐姐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个男孩会出现在她以后的生活里,就像太阳出现在晴朗的天空里,就像鱼儿出现在清澈幽蓝的湖水里一样。果然,傍晚的时候,孟真出现了。当时,姐姐刚好下了班,看见孟真,姐姐努力抑制着怦怦的心跳,她笑盈盈的从挎包里取出拿几本诗刊,对他说,你忘拿书了。孟真说,谢谢你。姐姐又说了一句话,你写的诗真好。孟真吃惊地看着姐姐,说,你爱读诗?现在诗都死了,诗人都当乞丐去了,读诗的女孩子更是凤毛麟角,比田野里的灵芝还难找呢。为了这个,走,天府火锅城,我请你吃饭去。他的脸上闪烁着喜悦的红晕,目光里溢满真诚的光芒,姐姐没有犹豫,跟着他去了。
那天的一顿饭他们吃了三个多小时,姐姐破天荒喝了一茶杯白酒,姐姐竟然没有醉。孟真很是吃惊。孟真说,你以前经常喝酒吗?姐姐说,没有。我从来不喝酒的,这是头一回呢。孟真一竖大拇指,赞叹道,厉害呀,巾帼不让须眉啊。姐姐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姐姐把三百八十元还给孟真,孟真说什么都不要,两个人推来让去,彼此都红了脸。后来孟真说,这样吧,这点钱就作为咱们吃饭的经费,像今天这样的规格,以后估计还能吃几顿,只是要你赏光了。姐姐欣然同意,姐姐说,免费的午餐谁都爱吃,只是有些不安。孟真说,你不要客气了,其实是我吃免费午餐呢,实在不好意思。姐姐微笑了。孟真伸出手和姐姐的手轻轻握在一起,就这么轻轻一握,两个人就成了朋友,一生一世的朋友。姐姐的爱情在那个时候就开始生根发芽了。再后来短短的时间里,他们的爱情之树竟然遮天蔽日,蔚为壮观了。姐姐说,她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就是和孟真相识的一段岁月,那是上天的恩赐,只可惜太过短暂,太过短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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