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偶然间在一个歌单里,听到了《春秋》。旋律很熟悉,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了。
我平时不大听粤语歌——因为不懂粤语。同样的,我也没有很喜欢的英文、日文、韩文等各种外文歌。中文歌以外,最爱纯音乐。而中文歌里,又最爱古风和苦情歌。
等我找来歌词,一看就明白了,哈,原来是这样。我怎么会不熟?
我早该想到。
这首歌,曾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带给一个木讷的小子灵感。那天他在外蹲坐了一下午,想了很多。当晚,洋洋洒洒写下一大段文辞不怎么优美却满是真心实意的话,追回了他那个执着于玩文字游戏,有着精神洁癖的姑娘。那姑娘只回了他三个字——知道了。
有人说她冷漠,她不置可否。姑娘觉得他应该会懂。就像他明白自己问的,“乌鸦为什么长得像写字台?——因为我喜欢你。”这又是另一桩了。事到如今,不值一提。
你可能要说了,哟,连日期都记得那么清楚,很上心嘛。——倒也不是。
我之所以连日期都能笃定,是因为这段既不优美还略显大男子主义的文字,如今正躺在互联网的某一处,揶揄得瞧着那对因它而促成却落得惨淡收场的男女。
“我没有为你伤春悲秋不配有憾事,你没有共我踏过万里不够剧情延续故事。
我没有被你改写一生怎配有心事,我没有被你害过恨过写成情史,变废纸。”
林夕的词,即使不付与一段心事,也觉得极好。
男生没有把这两句副歌的歌词写在那段话里,反而选了两句放歌里并不突出的词,一句是“心灰得极可耻,心伤得无新意”,一句是“爱若能堪称伟大,再难捱照样开怀”。
那也是第一次,他把他们之间的关系,上升到了爱情。
爱情,应是一男一女,你来我往,自负盈亏,无关他人。也应是高手过招,旗鼓相当,势均力敌,方才有趣。谁短了志气,便失之千里。
而他们之间因掺杂了太多“他人”,说注定不能有结局,也无不可以。
那姑娘是我,他——就称他吧。
(二)
“人非”已是事实,但“物是”也带给我扼住呼吸的痛。那时候的事,从前想起来都是甜蜜。可如今回首再看——满目疮痍。今时不同往日,想凭吊都没了风景。
不过,在发觉了这歌就是当初的那首《春秋》以后,我还是没能忍住,所以放自己大哭了一场。这一个月,心情欠佳的时候总比前一个星期要少,我知道我在慢慢地痊愈。
有些事,我原本是要对他说的。我想对他说,我想说。但还是忍住了。今早醒来时无比庆幸,还好忍住了。致我强大的自尊心,你又救了我一命。
反过来,我倒要问问自己,是什么时候从一个自尊矜持的小姑娘变成现在这副没脸没皮的样子?我想知道,当初那个只肯说“知道了”的姑娘,到底明不明白,矜持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我到底还想从他那里听到什么?嘻,像那个时候,他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却只能在电话里重复说“你不要哭”云云?
呵。
爱若能堪称伟大,再难捱照样开怀。他曾说,“固执是我的缺点,改不了。”我心下明白不用改,挺好的。他接着引用了席慕容的话——人生是一场有规律的阴错阳差。又附一枚字签,“你就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知道。”但他现在又对我说:“你不要那么固执。你要向前看。”
他的固执和他的话,曾一度打动了我,如今,由他着全部推翻不算。当真是,大男子主义。或许被鬼迷了心窍的是我,不是他。
只有席慕容的那句话没说错,人生的确是一场有规律的阴错阳差。
我之后阴错阳差地看了席慕容的一段《成长的痕迹》,阴错阳差地看到了他引用的那句话,才不得不相信世间的阴错阳差,的确有规律可循。
原文是一篇挺长的话,下文引用其中一小段,有兴趣可以找了看看。那段话的大致意思就是世间的一切都早有安排,能领会的时刻,就是缘分到了。作者将人之间的缘份分为三种,有缘,无缘和事后才能明白的缘。
“遗憾的是那种事后才能明白的“缘”。总是在’互相错过’的场合里发生。总是在擦身而过之后,才发现,
你曾经对我说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话语,可是,在你说话的时候,我为什么听不懂呢?而当我回过头来在人群中慌乱地重导你时,你为什么又消失不见了呢?
年轻时的你我已是不可再寻的了,人生竟然是一场有规律的阴错阳差。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一种成长的痕迹,抚之怅然,但却无处追寻。只能在一段一段过去的时光里,品味着一段又一段不同的沧桑。
可笑的是,明知道演出的应该是一场悲剧,却偏偏还要认为,在盈眶的热泪之中仍然含有一种甜蜜的忧伤。 ”
(三)
说个前两天的事儿。张嘉佳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如果不能住在你心里,都是客死他乡。”短短一晚,转发一万。我相信大多数人会把它当成签名档,因为它够短,也够矫情。
我曾把在老挝碰到的一场小车祸,在发给他的邮件里夸张说成自己差点“客死异乡”,而自己当时很想可以联络到他,只说一句“我还好”。
我除了夸大了事故的严重性,其他说的都是真的。我期望做出一副或深情或哀婉或命中注定或悔不当初的效果来感动他。像此前一样。
然后他对我说,你不要再这样了,我已经有新的女朋友了。我很爱她。
直到这时我才肯相信,从前他会被感动,无非是因为他爱着我,即便我什么都不说,单是站在那里,就足以感动他。
如今不爱了,那我这个人,楚楚可怜也是错,生机勃勃也是错,若说可以为他死?那更是一个在他午夜梦回时,可以破口大骂的错。
有人跟我说,很羡慕我这种学中文的,明明自己有十分情谊,却愣是表现出十二分的样子。
我没好意思告诉她,这些东西可能只是七分心掺上三分假,局外人看得感动。身在局中,不见得有多上心。而真正上心的时候,我们是笨拙的。
除了一腔的真诚,简直什么都不剩。然而真诚却不等价于爱情,你说假话,他可能更喜欢你。多讽刺。
如果把他不再爱我了也算成一种“客死他乡”的话,那我果真是一语成谶。
可能我本就是矫情而悲观的宿命论者。
(四)
韩剧《我叫金三顺》里有这样一个场景:闵贤宇要同三顺分手,三顺哭着问他,你爱过我吗?这三年里,你从来没说过,你爱我…
闵贤宇想了想,说,我爱过。
我爱过那个脸颊胖胖的女孩,爱过想成为最棒糕点师的女孩,爱过为了寻找做蛋糕的材料,找遍整个巴黎的女孩。有很多梦想,有热情,充满活力,身上一直散发甜美香气的女孩。我爱过她。可是我的爱到底为止,你问我为什么到此为止?我也不知道。
爱情到底为什么会消失?你的爱人为什么会和当初判若两人?他为什么不再爱你?
我也不知道。
他写给我的那段话里有这样一句,“并不是所有人都敢爱敢恨,敢想象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人心。”他没有做到的,我也没有。他以为最终没能改变我,于是他离开,他放弃。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我想要告诉他,事实不是这样的。我变了,我想变成你,因为我更爱你了。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在你不在的日子里,我把自己活成你的样子…可他对我说,你也许只是想做些事来感动你自己。
也罢,我那些自以为高明的“伎倆”,他不领,便是矫情。
《成长的痕迹》里还有这样一句话:原来世间一切都可伤人。改变可以伤人,不变却也可以伤人。所有的一切都要怪那颗固执的怎样也不肯忘记的心。
(五)
我决定以《春秋》的最后一段歌词来作结。出于我的一点私心。
我没有做到自己承诺的那样好聚好散。我不该对他说,我不会祝福你。
毕竟相爱一场,临到头要分手,何必?我知道那样才是随了自己的心,但是,何必?
我承认,他亲口说他不再爱我了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挫败的。
我想报复,可他远在英国——我根本没有条件支持我去干这么一件发昏的事。我恨他怨他连来生都赌咒不遇。我把脾气都变成志气,发誓要过得比他好,
发誓下一任一定各方面都比他优秀,警告他最好能干一番大事…其实,他哪里需要我策划操心?他一早就计划好了自己的人生。
只有我还醉生梦死,故意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读大学,每天浑浑噩噩,纸醉金迷,以为自己到的是快活地,实则原是个青春冢。是我亲手埋葬了我自己,也间接断送了我和他之间的可能性。不怨他要丢下我,因为我根本不值得他爱了。
要想比他过得好?也就是说得容易。
我虽然感到灰心,却并不打算要自暴自弃。这一个月以来,我一门心思只想,以我现在的能力,无法支持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做不到?那就该好好静下心来,多读书,多学习。
我非善男信女,是骄傲、虚荣、嫉妒和报复,支撑我走到今天。我的成长依赖于这些负能量,而非天生的善良。
我保证他永远都不会从我这里看到这些话的,我再也无法承受他说我只是为了感动自己之类的话了,
可心里还是卑鄙地、存了他会在某年某月,阴错阳差看到这些话的希冀。
可我又害怕。当我将感情尽数摊于他面前,他的反应,会不会更让我不愿提起。
他会知道,那个曾把他的自尊摔地上又踏得扁平的姑娘,
其实曾沉默地、毫无希望地爱过自己,为了不让人看出她的恐惧,她总是抢先一步竖起一道愤怒的屏障
。而那个时候,她所面临的正是她最恐惧的事情——永远地失去他…
她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他,远比他知道的要更多。
到那时候,他仍会嘲笑她固执吗?仍会觉得她是因为没有人喜欢才继续纠缠自己?
还是他会自我膨胀,心想:我原来是这个人心里这么牛逼的存在,不过可惜啦,我还是不能爱你。又或者他已到了不惑之年,早已淡忘了年少轻狂时的荒唐事,
文字看了开头就不想再读下去,低头看看时间——到点儿去接儿子放学…
真实的东西,是最不好看的。无论以后是哪种情况,我都不想看到它发生。
所以还是祈祷他永远不会看到吧!我也是个喜欢出尔反尔的人。
(尾)
遗憾的是我最终没能嫁给你。
可是谢谢你,曾与我结伴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
希望将来能如你所想,生一个小子,你便可以教他踢球拳击泡姑娘,书法鲁迅渡边淳一。
太远了,不说了。
“我没有运气放大自私的失意,更没有道理在这日你得到真爱制造恨意。
想心酸,还可以。想心底,留根刺。
至少要见面上万次。”
祝你今后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