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的记载,肯定有许多是偏颇的或不真实的。其实不要说重大的历史事件,即就你住的楼内刚刚发生了一件打架的事,楼上楼下的人们一定会对它的真实情况有各种不同的说法,甚至是相反的描述。
“尽信书不如无书”,考察失实的原因,无非出在执笔者和删改者的身上,大体上有下列九种:
1.忌讳。为尊者讳,为长者讳,隐恶扬善,不言人之过,这类观念使他们故意隐去了许多本来不应该避而不提的事实。
2.害怕。如果秉公直书,得罪了什么权贵,会招致文字狱之类的灾祸。只好哪一壶开提哪一壶,哪壶不开绝不敢提。
3.篡改。为了某种私利,对事实进行黑白颠倒式的记述和描绘。真正的事实被歪曲了,失去了本来的面貌。
4.夸大。对正面的和反面的东西都肆无忌惮地加以放大,添油加醋,以求通过量变使其达到质变。
5.轻信。或轻信权威的话,或轻信道听途说,不做调查研究,不加考证,把演义和稗官野史、街谈巷议都当作真实的东西,人云亦云地记了下来,写了进去。
6.马虎。凭大概的并不准确的记忆,不核对原话原文;凭感觉措辞,按需要择取。
7.偏见。将明摆着的事实,根据自己的好恶进行拼接、剪裁,按照自己观念进行褒贬、陈述。“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
8.隐瞒。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事实真相,当时蓄意保密,过后死无对证,成为千古之谜。
9.杜撰。这是最恶劣的。公然编造历史,虚构故事情节;或故意张冠李戴,或干脆无中生有。误人百代,贻害千秋。
如果将所有的历史记载,用上面这九个筛子依次过上一遍,能剩下七八分真实就很不错了。鲁迅说过:“《颂》诗早已拍马,《春秋》已经隐瞒。”他大概也怀疑中国的史书有不少失实的地方,连孔夫子写《春秋》都在隐瞒,何况他人?
忠实记述历史的人,无误地写出真人真事的人,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有十分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更要有公正无私的大无畏精神,他的手中要紧握一支“董狐笔”。可见自古以来“直书”之不易,又可知历史中会产生多少不实!
董狐们那种宁可献出生命也要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能有几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