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吸毒二进宫 娱乐圈药局老带新商界老板买单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娱乐时尚星座张默吸毒二进宫 娱乐圈药局老带新商界老板买单
发帖 回复
正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1个回复

张默吸毒二进宫 娱乐圈药局老带新商界老板买单

楼层直达
丨ぶ柒丶

ZxID:28819205

等级: 贵宾
配偶: pray丶
生活区,我的家~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8-01 0
张默吸毒二进宫 娱乐圈药局老带新商界老板买单
[size=2][align=center][table=90%,#e1eae9,#e1eae9,1][tr][td]
[/td][/tr][/table][table=90%,#bccccc,#bccccc,1][tr][td]
[/td][/tr][/table][table=90%,#ebf1ed,#ebf1ed,1][tr][td]

[align=center][table=70%,#ffffff,#e1eae9,5][tr][td]
[align=left][color=#2f4f4f][align=center]
[attachment=8215710]
张国立与张默
8月1日报道 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证实,根据群众举报,张某(男,32岁,北京市人,演员)、吴某某(男,31岁,北京市人,音乐人)、周某(男,30岁,北京市人,音乐人)因吸毒于2014年7月29日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3名嫌疑人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3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

据张某交代,3人系朋友关系,曾10余次在其本人或吴某某居住地吸食大麻。目前,张某、吴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周某因吸毒被海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一次吸毒被抓,行政拘留13天

2012年1月30日晚,北京顺义警方接群众举报,位于顺义一别墅区内有人吸毒。警方接报赶至,当场抓获两名涉嫌吸毒人员,其中一人为张国立的儿子张默,所吸食的毒品为大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3项规定,张默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

二次吸毒被抓,容留他人在家吸大麻

2014年7月31日上午,有消息称,张默在北京顺义家中因涉嫌吸毒被警方抓获,随后警方通报:张默等2名演艺界人士于7月29日吸毒被抓。审讯中已经被证实,张默曾10余次容留他人在家里吸食大麻,而这次将是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

一位父亲的歉疚言犹在耳

“作为一个父亲,我对此感到深深的痛心和愧疚,我代表我自己和我的儿子对他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一定会监督张默痛改前非、远离毒品,我会和张默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起弥补!我也恳求公众和媒体能够宽容待他,给一个迷途中的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请理解一个父亲的心情,也请原谅一个儿子的错误。”——2012年张国立替子公开致歉一个孩子的认错早成云烟

“对于自己的错误行为,我非常悔恨,也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的错误开脱。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各位长辈。对不起公司同仁。对不起喜欢和支持我的朋友们。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进了拘留所待了13天,这13天对我来说是比较痛苦的,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象过里面是这么惨的地方。每一件痛苦的事情我都不想经历第二次。”——2012年张默对犯错悔恨不已

7日31日上午,微博认证为“《南华早报》网络新闻编辑记者王丰”爆料称“张皇阿玛儿子吸毒又被抓”,不少人猜测所指是张国立儿子张默。为证实此消息,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拨打张默本人电话,可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31日下午,平安[微博]北京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张默等2名演艺界人士于7月29日吸毒被抓。审讯中已经被证实,张默曾10余次容留他人在家里吸食大麻,而这次将是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根据《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是继2012年吸毒之后,张默再次吸毒被抓。昨晚,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系张国立,都没有回音。
[/align][/align][/color]
[/td][/tr][/table][/align]

[/td][/tr][/table][table=90%,#bccccc,#bccccc,1][tr][td]
[/td][/tr][/table][table=90%,#e1eae9,#e1eae9,1][tr][td]
[/td][/tr][/table][/align][/size]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2
DB+12 2014-08-01

≮感谢分享丶娱乐圈欢迎你~≯

臆病者

ZxID:21192521

等级: 元老
被岁月背叛了啊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4-08-01 0
Re:张默吸毐二进宫 娱乐圈药局老带新商界老板买单
都是惯的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