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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国足协认定青岛中能(微博 数据)在刘健(微博)合同门事件中“弄虚作假”,公布了对青岛中能的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扣除2014赛季联赛积分7分。至此,青岛中能在2014赛季冲超彻底无望,但也绝对不会降级至乙级。
4月11日,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对刘健合同门案件作出最终裁决:刘健以自由身加盟广州恒大(微博 数据),青岛中能有违规违纪的地方。此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启动处罚程序,对于当事人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始进行调查。经过较长时间的准备后,纪律委员会要求青岛中能和刘健在7月2日到中国足协参加听证会,正是在这次听证会期间,青岛中能把刘健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被篡改证据提交给了纪律委员会,认为刘健的备案合同应该是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随后,按照纪律委员会的要求,青岛中能在7月18日,把所有原件合同拿到了中国足协,且把那份签约至2014年12月31日的原件合同以及在青岛市足协备案的合同,一并提交给了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经过多次研究之后,对于青岛中能的所有诉求以及提供的材料,均没有采纳,维持了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结果,做出考虑对青岛中能罚款40万、扣除联赛积分7分的处罚决定。
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张剑、副主席于洪臣在8月4日召集山东省体育局和青岛市体育局主管足球的副局长到足协开会的时候,向他们表示,青岛中能与刘健后签的合同大于前面签订的合同,也就是说青岛中能一直强调的“补充协议”,实际上是对原来5年大合同的变更。
中国足协蔡振华在与青岛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青岛中能集团老板乔伟光沟通交流的时候,也明确提出后签合同大于先前合同,这样的结论,让青岛中能提交的所有证明对自己有利的材料都成为废纸。纪律委员会经过4个月的折腾之后,实际上又回到了当初仲裁委员会做出的最终裁决原点。
截至昨晚,中国足协并没有向青岛中能高层做出为何如此处罚的具体解释。这张罚单也是近年足坛较严厉的罚单。2013年2月18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所有涉及到的俱乐部和自然人进行处罚,上海申花和天津泰达被罚款100万、扣除联赛积分6分。青岛中能则被扣除联赛积分7分。[/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