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所谓因为我而破了前例,你们的条例就是今天才开始的么?昨天才处理了一条10年的,今天就不一样了?既然作为网站的管理人员就不能因为此类事件在你们现有不完整的管理框架下增加了工作量就推到用户身上不作为了?
第二点说的以前的被禁言,我说没有交易纠纷你不信,我也不记得当时原因究竟如何原因,但是你们都说没有数据库记录了,那你这保留我的个人信息到这是做何用?你都没有数据供你查询了就留着我的一个QQ号在你们这数据库,供你们的信息公开分享?
第三点既然说了QQ作为个人财产,那么现在行使拥有它的权利就不对?如你所说每个人现在拥有的东西以后都不一定还是本人的那么现在对现拥有的就没有其应享受的权利了?还牵扯到未来?网站亦或是你们现有的网站管理人员是是国家什么部门授权给你们可以保留含有公民隐私的信息不让公民删除?还是说你们具有了什么资质可以这么做?
第四点,别人有所侵犯源头在你这里,现在理应作为配合的网站你强制不予删除,给出的这些理由不具备什么法律依据,而且我所发布的信息也是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你们现在玩的是强买强卖?你所谓的公平就是昨天行使了应有权利帮别人删除了,今天嫌麻烦就不删除?亦或是其实你们也不懂到底有没有侵权、尽到自己的义务,这样做一般强势点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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