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帐号被封永久,但是游戏里有个商城,买游戏里的时装需要使用人民币,买了一套高级时装300人民币左右才能永久,随便一件用一个星期都要2到3元,这套高级时装的虚拟产品算不算我的私人财产?在游戏中人物死了想要复活就得花1元钱,买商场的药品道具一个就是几毛钱,新开的帐号仓库就8个格子,游戏中有很多的物品要存放,他们的网络不好,又有疲劳限制,一天几乎半数疲劳浪费在了掉线上,没办法玩家只有开黑钻,来增加一点疲劳。说我的帐号违反了协议,那个协议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仔细的找了一下,原来游戏的登陆界面有个很狭小的地方写着《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并在这个协议前面默认打这√钩,协议能容没显示,需要点击协议才能看到,好多玩家都没看过协议吧?想要玩他们的游戏,就必须得要付出金钱,打的永久免费的慌子,其实比任何一个网络游戏都要黑。给他们的客服网上申诉,翻来覆去回答的就是那么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