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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下午,黄浦法院对原国足队员高峰、著名演员聂远、何睦等人打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高峰、聂远、何睦均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著名主持人邱启明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赵昆因外伤致左眼眶内侧壁及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四名被告人补偿被害人赵昆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庭审现场,法官认为被告人邱启明纠集被告人何睦、高峰、聂远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何睦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高峰、聂远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亦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邱启明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虽供述曾有反复,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罪行能如实供述,符合法律对自首的规定,公诉人追加认定其自首情节的意见本院予以确认,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此外,四名被告人均系初犯,案发后主动补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被告人邱启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何睦、高峰、聂远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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